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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孟奇

帅孟奇(1897年1月3日-1998年4月13日),出生于湖南省汉寿县,6岁进私塾馆读书,192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1月,中共汉寿县委成立,任县委委员,1945年出席党的七大后,任中央妇委秘书长。1949年3月,当选为全国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1949年7月调中央组织部工作,先后任干部处副处长和外交外贸处副处长、处长。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还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98年4月1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102岁。[1]她是中共高级干部中的第一个百岁老人。

基本内容

中文名:帅孟奇

出生地:湖南省汉寿县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897年1月3日

逝世日期:1998年4月13日

人物生平

帅孟奇1897年1月3日出生于汉寿县东乡(现坡头镇)陈家湾一个贫苦农民家庭。父亲帅荫东是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志士。她6岁进私塾馆读书,后就读于乡办小学。

1909年随父到长沙周南女校读书,不到2年因家境贫寒中断学业。

1913年到常德女子工业传习所学习织布,不久转入平民工厂当工人。

1915年回乡帮助家里织布种地。

1917年与早期共产党人许之桢结婚。

在父亲和丈夫的影响下,帅孟奇逐渐走上了革命道路。1921年到汉寿县城新办的一所女子小学任教,踏上了寻求妇女解放的征途。

1924年,发起成立汉寿县女界联合会,负责组织、宣传和总务工作。不久,发起创办了民益女子职业学校,招收城乡100多名贫苦女青年学习文化及织布、织袜、缝纫等生产技能,宣传男女平等、妇女自主等革命思想。

1926年5月,由詹乐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1月,中共汉寿县委成立,她被选为县委委员。在组织农会、成立妇女协会、建立儿童团、打击土豪劣绅、惩治恶霸、开仓济民的斗争中,她一马当先,成为汉寿县很有威望的领导人之一。

1927年5月下旬,中共汉寿县委与上级失去联系,她奉命离县寻找上级组织。她装扮成讨米的农妇,一路打探消息,历时1个多月,终于在武汉找到了向警予。组织上考虑她正受到敌人通缉,没有同意她再回汉寿。当年10月,被党组织派往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

1930年7月,奉命回国,经周恩来安排,到上海工作,8月中央派她到武汉长江局任机要秘书。10月,长江局遭敌破坏,她重返上海,先后任浦东、沪西区委和江苏省委妇女部长。

在白色恐怖的日子里,她机警、巧妙地同敌人周旋,涉难历险,毫无畏惧。

1932年10月10日深夜,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监狱里,敌人对她施用了种种酷刑:坐老虎凳,砖头加到6块,她晕厥过去;踩杠子,她的左腿骨被压折;灌煤油,她呛得七窍流血,左眼失明。她忍受了非人的毒刑,视死如归,保护了党的秘密。她坚贞不屈的革命情操,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慨,令人钦佩。

1933年1月7日被判无期徒刑,押往南京“模范监狱”。

1937年5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

出狱后,得知女儿夭折,母亲被逼疯,父亲被逼得背井离乡,在莫斯科的丈夫从报纸上看到她“牺牲”的消息,已另组家庭。在经受“家破人亡”的沉重打击之后,她更加痛恨国民党反动派。她正视人生的不幸,革命意志更加坚强。

1937年底,她到长沙八路军驻湘办事处与党组织接上关系,任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兼管妇女工作和党员训练工作,到常德、汉寿、益阳等地指导重建党的组织。

1939年2月,当选为中共湖南省委候补委员(后为正式委员、常委),兼任常(德)、益(阳)中心县委书记,领导益阳、常德、汉寿、沅江、桃源、临澧、澧县等地的革命斗争。

1939年冬,当选为湖南省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前往延安。在延安,先后任中央农委政治秘书兼总支书记、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委委员兼物资局支部书记。还受命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甄别委员会主任,怀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经过艰苦深入的工作,实事求是地为80名在“抢救运动”中受冤屈的同志甄别平反,使这些同志重新回到党组织的怀抱。

1945年出席党的七大后,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秘书长、代理书记,参与主持妇委的工作。

1949年3月,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同年7月调中央组织部工作,先后任干部处副处长和外交外贸出国干部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1956年党的八大后任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并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中央组织部工作近20年,始终遵循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真理,一身正气,秉公办事,给党内外的同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诬陷为“叛徒”、“内奸”,被开除党籍,先后被关押北京,流放江西等地,屡遭批斗。在失去人身自由的10年中,对共产主义的信念也从不动摇。

1977年12月,回到北京,10年沉冤得到平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任中央组织部顾问。她不顾80高龄,一如既往,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等工作中。

1981年2月,主动向中央申请辞去领导职务。9月,在党的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5年9月离休后,是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她将满腔的热情和爱心倾注到对青少年的教育、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和对知识分子的关怀上,还将多年省吃俭用积蓄的5万多元钱,一笔一笔地捐给了“希望工程”和社会福利事业,自己的生活却十分简朴。

1996年1月3日是她的百岁寿辰,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亲自到北京医院看望这位中共高级干部中的第一个百岁老人,[1]对她的革命业绩和奋斗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1998年4月13日,帅孟奇在北京逝世,终年102岁。中共中央在讣告中称她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我党组织战线杰出的领导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