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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20年8月3日 (一) 16:47 由 123456王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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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簡稱康文署,英語: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縮寫:LCSD)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局轄下的部門,專責統籌香港的康樂體育、古物古蹟及文化藝術有關的活動和服務,現時約有10,100名職員。現任署長為劉明光[1]

歷史

康文署和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

1999年12月2日香港立法會通過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提出的《提供巿政服務(重組)條例草案》,廢除兩個民選的香港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當時兩個市政局有自主財政實權及土地使用權,董建華用推行「市政服務改革」為由而將兩個市政局一併解散;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則解散並重組為食環署及康文署,並接管原由民政事務局、兩市政總署、康體發展局和影視處部分工作。

康文署成立初期,以「凝聚新動力,文康展新姿」作為形象標語

職責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香港所有公共康樂體育及文化藝術有關的設施,包括博物館、公園、圖書館、泳灘、游泳池、健身室、大會堂及文娛中心及法定古蹟(2019年法定古蹟改為發展局管理)等。此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亦會舉辦很多收費免費的康樂及文化活動供市民參與,康樂方面有一年一度的香港花卉展覽、普及健體運動、先進運動會體育培訓計劃、社區體育興趣班等;文化活動方面有香港最大型的中秋、元宵彩燈會、新年倒數嘉年華以及各主題藝術節等。

音樂事務處

音樂事務處(前身為「音樂事務統籌處」,簡稱「音統處」,成立於1977年,隸屬教育司署),於2000年1月1日起改為隸屬康文署,為香港市民提供多元化的音樂訓練及活動[2]

歷任首長

  • 梁世華(2000年1月1日─2003年2月25日;2002年12月3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 王倩儀(2003年2月26日─2006年8月30日)
  • 周達明(2006年8月31日—2009年8月16日)
  • 李美嫦(2014年7月17日—2019年9月9日)

視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相關視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推介視頻
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李美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