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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號

引號,一般用於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有雙引號和單引號兩種。在漢文語境中,不同地區的慣用標誌不同。

在中國大陸地區,橫排文稿一般使用 " " 和 ' ',豎(直)排文稿改用『』和「」(直角引號) ;在中國港澳台地區,則普遍使用『』和「」。而關於直角引號『』和「」的來源,則沒有太過與肯定的答案;根據日本的一篇文獻 ,直角引號(日文稱"鈎括弧")的前半部分(日文"庵點")和後半部分(日文"鈎畫")並不是同時出現。

相較於""和,由於文字編碼的緣故(全角,半角之分),直角引號『』和「」在網絡文稿排版上較為美觀,也開始有更多的人使用,不過在正式場合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引號

類型; 標點符號

表示; 文中引用的部分

包括; 雙引號和單引號

分類

引號分為單引號和雙引號兩大類。單引號和雙引號由前引號和後引號組成。

由來

1897年王炳耀在《拼音字譜》自擬的十種標點中有曲尺形的引號(「 」 ),稱"釋明之號"。

1906年盧戇章在《中國字母北京切音教科書》中制訂的標點系統有15種符號,包括"引書"用("")。

1916年胡適在《科學》第二卷第一期發表的《論句讀及文字符號》一文中建議採用("")形式的引號。前一種為西式,不適用直行文稿;後一種為日式,適用於直行文稿。

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二號發表的《句讀符號》一文中說西文引號("")"因為不適用於直行,就依日本改用"。由於當時文字書寫排版以直行為主。

1919年《請頒布新式標點符號議案》決定採用曲尺形的引號,引號的這種形式於直行文稿一直沿用至今。

在橫行文稿使用時,1951年《標點符號用法》規定改成同時說明:在橫行文稿里,引號)不很好看,有人就改用西文的引號(')(")和(')(")。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後,出版物排版已逐漸改用橫行為主,實際使用的多是西式引號。

關於單雙引號的使用順序。1951年公布的《標點符號用法》說:"引號有單引號、雙引號兩種。用哪一種都可以,沒有意義上的分別。一般說來,用單引號的居多。那是為了方便,畫單線比畫雙線省事。如果引號里還要用引號,那就必須用另外的一種,看起來才清楚。"這個規定是在出版物還是以直排為主的時候作出的,所用的是傳統的曲尺形引號,使用順序是單引號先於雙引號。在出版物改為橫排以後,引號相應地改用英式引號("")但使用順序發生了變化,先用雙引號的居多。單引號()形式簡潔,書寫省事,但不如雙引號醒目,而且後單引號容易與省字號、送氣符號、漢語拼音隔音符號混淆。特別是長引文的前後引號不能一眼看全,後引號如果是單引號,很容易被忽略,有時還會誤以為是污點。需要使用兩層引號的場合較少,因此以雙引號為引號的基本形式,在需要使用第二層引號時再用單引號比較好。第二層引文,即引文里的引文,一般不會很長,成對使用的單引號一眼可以看全,有錯也容易察覺。需要使用第二層引文的情況是比較少的,把單引號用於第二層引文,也就減少了出錯的可能性。《毛澤東選集》合訂一卷本1964年直排本和橫排本的引號用法一樣,都是先雙後單。1990年公布的《標點符號用法》規定以雙引號("")為引號的基本形式,引號裡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裡面一層用單引號,直行和橫行文稿均如此,只是直行文稿的引號形式改用。1990年《標點符號用法》規定引號的形式為("")和(),與1951年公布的《標點符號用法》相反,把雙引號排在單引號之前。一部1994年出版的編輯參考書說"橫排本一般是先用雙引號,再用單引號……直排本則相反,先單後雙",有些書報刊也是這樣用的,但並不符合1990年以來實行的《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人民日報》使用引號在80年代是先單後雙,到90年代改為先雙後單。按照目前的規範用法,無論橫行文稿還是直行文稿,漢語都以雙引號為引號的基本形式,引號內還需要用引號時,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裡面一層用單引號,第三層再用雙引號,原則上是雙引號和單引號交錯地使用。

直行文稿的引號(「 」)是日本最先使用,日語稱為"鈎括弧"(かギかつこ),英語譯作"comer brackets"。日本有時仍把(「 」 )(『 』 )用於橫行文稿。陳夢家整理1959年甘肅武威出土的函件,歸納出十種符號,其中一種類似,不過那是作刪略號而不是作引號用的。不過有篇論文說的比較有趣,寫在下面:

"鈎括弧"的前半部叫 "庵點",後半部叫做 "鈎畫"。在江戶時期之前的文獻中沒有發現。而括弧也不是同時出現,而是分了先後:庵點出現較早,最開始是標明詩歌的開頭。江戶時期,歌舞伎藝術得到了發展,而歌舞伎的台詞劇本中,表明台詞的開始部分,就使用了庵點。而鈎畫,最開始出現於日本的 "漢文",也就是中國古文傳到日本後,日本的一種解讀法。由於古文中沒有段落的表示,因此日本人用鈎畫來區別段落。進入明治時代以後,鈎畫才開始用作庵點的 "關閉"。

西文引號的前身是一個箭頭形的符號(>),在古代作標示號用,加在書邊空白處,用以引起讀者對正文某些地方的注意,在中世紀,它的功能改變,用來標示經典的引文。4世紀普瓦蒂埃主教拉里《論三位一體》有6世紀意大利抄本《現存維也納國家圖書館》,阿奎諾的杜爾奇圖斯在6世紀末點校,上面有摘自《聖經》的《約翰福音》和《創世記》的引文,在書邊用(>)指向引文。7世紀西班牙學者依西多爾主教在所編《詞源學》中介紹它的用法時說,"我們的抄寫員將其放在教會作家的書中以分隔或標示《聖經》引文"。後來用法擴大到其他權威性基督教著作引文。在引文超過一行時,在每一行的外側都加(>)標示。盎格魯-撒克遜學者比德《諺語評註》8世紀英格蘭抄本對引文和非引文作了更明顯的區別。非引文用本地小寫體字母,引文用接近大寫體的安色爾字體,專用於《聖經》和其他權威性著作的引文。每一條引文的第一行的書邊空白處標大箭頭號(>),其餘各行冠以小箭頭號,由此可知引文出現的行數。其他標示引文方法有:以不同顏色的墨水書寫,在旁註中交代引文出處。從12世紀起,較常見的辦法是在引文下加紅線。從16世紀起,英國作家在版心外用高位反向逗號(')代替(>)標示正文中的引文,以引起讀者的注意。多行引文每一行開頭都有這樣的符號,但引文結束處沒有後引號。有時引文使用斜體字,這樣引文的界限可以一眼看清。在16世紀末期以後,標示引文的符號(')從版心外移入版心內,在引文不止一行時放在各行行首頂格處。到18世紀初期,英語書籍單用的引文標示符號發展成為成對使用的現代引號,以高位反向逗號(')或(")標示引文的開始,以高位逗號(')或(")標示引文的結束。引號用法的一個新進展是1756年倫敦出版的書籍出現雙層引號,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裡面一層用單引號()。現代英國英語以單引號為引號的基本形式,在需要使用兩層引號時外單內雙;與此相反,美國英語以雙引號為基本單位,外雙內單。

法語引號(《 》)稱guillemets,據《萊克西斯法語辭典》和《法語詞源辭典》說是1677年依符號發明人Guillaume(紀堯姆)的名字命名,而法國學者德萬(De Vinne)則說,巴黎印刷商弗·莫雷爾(F.Morel,1523~1583年)在1557年前就已把這種形式的引號用於所出版的書籍。拉丁語族其他語言及俄語仿照法語使用這種尖角引號。

應用

中國大陸地區標準:先用雙引號" ",內部如需再引用,則用單引號,若再需引用,使用雙引號"",以此類推。直排仍保持雙引號在外,改用『』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2011-12-30發布,2012-06-01實施 )

台灣地區標準:先用單引號「」,內部如需要引用,再用雙引號『』。而雙引號內部又需要引用,則再用單引號,如此類推。(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1997年3月台灣學術網絡三版。 )

直接引用別人的話,用引號;間接引用別人的話,不用引號。當引號中還需要使用引號時,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裡面一層用單引號。連續引用幾個文段時,每段開頭都要用前引號,只在最後一段用後引號。

注:由於 "『』、「」"橫排一般只在港澳台地區及日本使用,但是使用方法有一定的差異:在漢語中"『』、「」"分別為雙引號和單引號,所以在港澳台使用"『』、「」"時應遵守當地的標準。但在日本,「」是引號,而『』是書名號。

1. 表示引用。

2. 表示特定稱謂。

3. 表示特殊含義。

4.表示諷刺和嘲笑。

5.突出強調。

注意事項

引語指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成語、格言、詩詞等, 也包括擬聲詞、音譯詞。特定稱謂指具有某些特點的名稱、簡稱、專用術語以及紀念日等。特殊含義指引號中的詞語在其具體的語言環境中產生了新的意思。

使用引用時,引文末尾標點的位置要注意。 凡是把引用的話獨立來用,末尾點號放在引號裡邊。如果引用的內容是句子的一個組成部分,即引文沒有獨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點號(問號、嘆號可保留),整個句子該停頓處則停頓,該用何點號則用何點號。

引號是一種很重要的標點符號,它包括起引號(用"或「表示)和引回號(用"或」表示)兩部分。

摺疊編輯本段應用示例 引號最基本的用法是引用,引用包括直接引用和間接引用。直接引用是把人所說的話完整地記錄下來,分三種情形,例如:

1) 丫姑折斷幾枝扔下來,邊叫我的小名兒邊說①:"先餵飽你!"

2)"哎呀,真是美極了!"皇帝說②,"我十分滿意!"

3)"怕什麼!海的美就在這裡!"我說道③。

說明:例1)是說話人在前,說話在後的情形,例2)是說話人在中間,此前此後都是他說的話的情形,例3)是說話人在後面,前面是他所說的話。上述三個例句中的①②③處分別用冒號、逗號和句號,這是由引號所引發的固定搭配,不能變動。

間接引用是把某人的原話非正式地、不完整地、隨語意拈來放在自己的話中的引用。這類引述如果不作明白交代,就很難發現它是引用。例如:

4)適當地改善自己的生活,豈但"你管得着嗎",而且是順乎天理,合乎人情的。

5)現代畫家徐悲鴻筆下的馬,正如有的評論家所說的那樣,"形神兼備,充滿生機"。

6)唐朝的張嘉貞說它"製造奇特,人不知其所為"。

由4)、5)、6)我們可以看出,跟引回號在一起的句號或逗號,都要放到引回號之後。如此相對照,直接引用是完整地明引某人原文,句號或逗號等打在引回號之前。

一般地說,起引號跟引回號要成對用,但也有例外,即一段接着一段地直接引用時,中間段落只在段首用起引號,該段段尾卻不用引回號。例如某人說了五段話,則第一、二、三、四、五段的段首都要用起引號,第一、二、三、四段段尾卻不用回引號,回引號只用在第五段末。另外,引號裡面又要用引號時,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裡面一層用單引號。例如:

7)我聽見先生對我說:"唉,總要把學習拖到明天,這正是阿爾薩斯人最大的不幸。現在那些傢伙就有理由對我們說了:'怎麼?你們還自己說是法國人呢,你們連自己的語言都不會說,不會寫!……'不過,可憐的小弗郎士,這也並不是你一個人的過錯。"

引號除了引用外,還具有強調的作用,例如:

8)從山腳向上望,只見火把排成許多"之"字形,一直連到天上。

9)說他臉上有些妖氣,一定遇見"美女蛇"了。

另外,引號還有反語的效果,用來表示諷刺和嘲笑。例如:

10)他們(指友邦人士)的維持他們的"秩序"的監獄,就撕掉了他們的"文明"的面具。

例10中的引號,表明秩序是不合理,文明是自我標榜,其實一點也不文明,用的是反話正說,具有嘲笑的客觀效果。

分段

(一) 說話人在前,說的話在後。

例:約瑟說:"爺爺一定有辦法。"

這是最常遇到的一種情況,也是最簡單的:只要在"說話人說"的後面加上冒號,然後用引號將他說的話引起來就可以了。

(二)說話人在中間,說的話在兩邊。

例:"非常抱歉,孩子,"大樹說,"我現在只是個老樹墩,沒有什麼可以給你的了。"

這種情況就稍微複雜一點,一般用於說的話比較長,並且話有兩層意思的情況。說話人的話仍然是用引號引起來,不過說話人"說"的後面是用逗號的。

(三)說話人在後面,說的話在前面。

例:"噢,我大概猜不出來。"大兔子說。

這種情況下,說話人"說"的後面是直接用句號。因為,這是一句話的結束。

(四)說的話很多,引號連用。

例:孩子們太興奮了,他們不停地喊:"有蛋糕和冰淇淋嗎?""有裝飾物嗎?""有禮物嗎?"

這麼多的引號湊在一起,緊密相連,每一對引號之間都是沒有其他標點的。

(五)分段的引號。

例:大家爭得不可開交,

字典公公把意見發表:

"孩子們,你們都很重要,

少一個,我們的文章就沒這樣美妙

滴水匯成了大江,

碎石堆成了海島,

大家都不要把個人作用片面強調,

任何時候都不要驕傲!"

有時候,一個人說的話,可能會有很多的意思,為了更清晰、更有層次地表達說話人的意思,可以將不同意思或層次的話分成不同的段落。

這時候,第一段話的前引號和最後一段話的後引號,是一定要有的,至於其他段落的後引號,則是可有可無的。就我們一般的習慣而言,是不使用的。

如果在雙引號中的句子裡,還引用由其他人的話,或者名人名言等,要用單引號。[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