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张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张飚

来自 网络 的图片

张飚,男,汉族,1952年9月出生,陕西蒲城人,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科级检察员,2011年退休。

从事政法工作32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1]。助张高平、张辉叔侄俩翻案,张飚坚持了5年。因为这份坚持,张飚被媒体称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被律师们称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还荣获了2013年"最美检察官"的称号[2]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张飚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同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张飚入选[3],并获评:他,是张氏叔侄案平反的幕后英雄。

2019年9月,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4]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

出生日期----1952年9月

出生地点----陕西蒲城

国 籍 ---- 中国

主要成就----"最美检察官"

信 仰 ---- 中共党员

人物经历

张飚,原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现已退休。张飚背后默默调查并推动了浙江张高平、张辉强奸杀人案件再审,为了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高院,是一位尽职尽责、为人低调、有良心的优秀检察官。

张飚深深理解被冤枉的痛苦,他曾说:"我小时候被别人冤枉过,那时七八岁,邻居种了西红柿,有一天,有几颗被人摘掉了,有人说是我偷的,邻居把我叫过去,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止不住地流,被冤枉的感觉特别特别痛苦。我今年都63岁了,为什么能把它记住,就是这个回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一旦被别人冤枉,那种痛苦感终生难忘。"张飚多次会见被冤枉的张高平,甚至一度被张高平所在的监狱干警以为是给大"刺头"张高平撑腰的人,监狱干警连个干部饭都不给他吃,打一份劳改饭给他吃。

张飚经过努力,确认河南人案件中作伪证的袁连芳与张高平叔侄案件的袁连芳同为一人,2009年他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重新整理,连同谈话笔录寄给了浙江的相关部门。但是没有回应。多次反映其情况无果之后,2010年在退休前夕,就张高平叔侄两人案件当中的申诉情况,张飚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写了一封长信。2011年,张飚从驻监检察官的位置上退休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2013年3月,浙江高院终于作出了张高平叔侄两人无罪的判决。张飚及律师为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赢得了最后的正义!

获得荣誉

被誉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张飚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同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张飚入选,并获评:他,是张氏叔侄案平反的幕后英雄。

2019年9月,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

宣传学习

2014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学习宣传张飚先进事迹,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张飚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学习张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保持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本色。

2019年,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学习。

人物评价

张飚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坚韧执着、反复查证、敢于担当,坚持不懈依法推动正义伸张,全力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和工作质量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他推动有关案件再审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学界认为具有严防冤假错案的风向标意义。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依法复查7件;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

视频

让我们来一起走近英雄检察官,张飚 2019年9月23日发布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