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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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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創設於民國(下同)前7年(西元1905年) 6月5日,由彰化吳汝祥先生糾合中部地方士紳,集資貳拾貳萬日圓,充為股本。於當年發起組織設立「株式會社彰化銀行」,設總行於彰化,是為本行發軔之始,迄今已一百一十四週年。至108年底,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玖佰玖拾捌億伍仟參佰壹拾壹萬壹仟陸佰元,為國內資本雄厚,基礎穩固之銀行。

目錄

歷史沿革

前2年(西元1910年)本行為適應當時環境需要,將總行遷設至臺中市,嗣後積極拓展業務,凡臺灣各重要繁盛地區,均分設營業機構,營業網分布全臺。 34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35年10月16日本行成立彰化商業銀行籌備處,由林獻堂先生擔任籌備主任,並由政府接收日籍股東之股份。36年2月舉行創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推選林獻堂先生為董事長。同年3月1日正式改組成立彰化商業銀行,資本總額定為舊臺幣壹仟伍佰萬元,並於39年7月獲經濟部核發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執照。 39年12月本行將資本總額調整為新臺幣貳佰肆拾萬元。86年12月,臺灣省政府將其持有之本行普通股股票進行公開招募,以執行公營事業民營化之政策。87年1月1日正式改制民營。 本行為因應金融業跨業經營以提升競爭力之經營趨勢,分別經90年1月12日第19屆第2次董事會及91年11月14日第19屆第80次常務董事會決議通過,以轉投資方式成立「彰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及「彰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俾符合「消費金融、複合商品、全方位理財」之市場需求,並於建構「一次購足」環境之目標下,提供客戶完整之金融保險諮詢與銷售服務;惟基於降低營業稅負、配合政府政策、提高消費者權益保障等考量,於105年4月1日以簡易合併方式將前揭子公司併入本行,設立保險代理人處,由本行概括承受所有權利義務,同時經營產、壽險代理業務。 94年本行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私募發行拾肆億股乙種記名式特別股,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現金增資基準日為94年10月3日。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陸佰參拾伍億玖仟肆佰柒拾伍萬陸仟元,並已於97年10月3日發行滿3年全數依本行章程轉換為普通股。 為拓展本行大陸地區金融服務版圖,本行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彰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總部設於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分支機構除原有之崑山分行、崑山花橋支行、東莞分行及福州分行外,並增設南京分行。南京子行於107年12月11日正式開業。 至108年底,本行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壹仟壹佰億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玖佰玖拾捌億伍仟參佰壹拾壹萬壹仟陸佰元,為國內資本雄厚,基礎穩固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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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