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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歌行》

作品名称: 《怨歌行》

创作年代: 三国时期

文学体裁:诗

作者:曹植

《怨歌行》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曹植作品。

太和二年(公元228年),魏明帝巡幸长安洛阳谣传皇帝死于长安,从驾欲立曹植,因此明帝对曹植产生疑忌,曹植处境险恶,因作此诗以明志。[1]

诗词正文

赏析

该篇诗人用周公赤心为国,竭忠尽智辅佐周武王周成王,结果仍遭流言毁谤,并被周成王所疑的历史故事,感叹自己尽心王室,志欲为国立功,不但心愿未遂,反而遭受种种打击迫害的不幸与无奈。诗人客观地吟咏历史,实际上是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垒块,万千感慨充溢其间。

该诗起句由《论语·子路》中的“为君难,为臣不易”化用而出,引出诗人“怨”的真实内涵是:“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这是全篇诗眼之所在。

接着,诗人用“周公佐成王”至“成王乃哀叹”十四句诗,通过具体的历史事实表述诗眼,或者说运用历史事实,即通常说的例证法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天威不可干”的“干”,是冒犯之意。这句是诗人对“皇灵大动变”一事的直抒胸臆的评论:识忠奸颠倒易,教天理违物难。本来,“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成王所疑,周公见毁与皇灵动变,其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人事与天道的偶然巧合,却引出了天地人物之间的深刻哲理:易识浮生理,难教一物违。成王昏庸固然可恶,然而“公旦事既显,成王乃哀叹”,他能知错认错仍有可取之处,暗讽曹汉集团的当政者竟不及成王。

结尾“吾欲竟此曲”四句,又是诗的精彩之处:“竟”,终也。“悲且长”,意思是悲而情长,表示有倾诉不尽之意。本来,这四句是乐府歌辞中的套语,特别是“今日乐相乐”一句,汉乐府《艳歌何尝行》也有此句。无巧不成书,诗人在写作此诗结篇时,正遇魏明帝曹叡召见,君臣燕享时即景所见,而“别后莫相忘”既似恳求又似讽刺,冀希明帝不要在分手之后又把诗人撇在脑后。在貌似轻松的字句中蕴涵着深沉痛楚的矛盾心理,从而使这首咏史政治诗一下子明显地注入了诗人主观的爱和怨,颇有“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陶渊明《咏荆轲》)之感。

该诗的前四句,“难”、“患”、“刊”押韵,后十二句,“言”、“连”、“寒”、“干”、“端”、“叹”等押韵,声调和谐,韵节响亮,从此诗中,曹植对于五言诗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可见一斑

作者简介

曹植[2](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于东阳武,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3]

曹植自小非常聪慧,才十岁出头,就能诵读《诗经》、《论语》及先秦两汉辞赋,诸子百家也曾广泛涉猎。他思路快捷,谈锋健锐,进见曹操时每被提问常常应声而对,脱口成章。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惊喜的问他:“你请人代写的吧?”曹植答道:“话说出口就是论,下笔就成文章,只要当面考试就知道了,何必请人代作呢!”

再加之性情坦率自然,不讲究庄重的仪容,车马服饰,不追求华艳、富丽,这自然很合曹操的口味。渐渐地,曹操开始把爱心转移到曹植身上。

黄初三年(222年)四月,31岁的曹植被封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户,也就是在这次被封王之后回鄄城的途中,他写下了著名的《洛神赋》。在《洛神赋》中,诗人描摹了一位美丽多情的女神形象,把她作为自己美好理想的象征,寄托了自己对美好理想的倾心仰慕和热爱;又虚构了向洛神求爱的故事,象征了自己对美好理想梦寐不辍的热烈追求;最后通过恋爱失败的描写,以此表现自己对理想的追求归于破灭。[4]

视频

骨气雅怨说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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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