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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基督教聖經術語。

《聖經[1]》是猶太教與基督教[2]的共同經典,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

目錄

簡介

字面的意義是指一種心意的改變,這改變並非只關乎某一個計劃、意圖或信念,而是整個人的改變,使人從一個敵擋神的罪惡道路上迴轉過來。這種改變有時稱為「福音性的悔改」,因為這悔改源於向罪人宣講神的恩典,及聖靈在信徒新生中相關的工作(約三5-8)。這種改變是基督得勝死亡的結果──祂高升至父神右邊,作君王和救主後,賜給人的禮物(徒五31)。

這種悔改乃伴隨着在基督里得救的信心(徒二十21)。若以為一個人不在意自己的罪,也不悔改,卻可以相信基督能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其思想便互相矛盾,也是不合理的。在歸向基督一事上,悔改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因此聖經常強調悔改過於得救的信心。基督也曾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的天使也要為他歡喜(路十五7)。使徒形容外邦人歸信基督時,說神賜恩叫他們「悔改得生命」(徒十一18)。雖然一個人歸信基督時可能只着意於某一方面,但事實上福音性的悔改和在基督里的信心是不能分割的。

這種懺悔並不是一個孤立的行動,而是一種意志上的動向,刺激人作出與所啟示的旨意相符的行為(包括向人作出賠償;參路十九8)。認識日常的罪過和缺點,使人重新懺悔,並再次使用在基督里的信心。一次極深和值得注意的懺悔,是大衛與拔示巴行淫後所表達的痛悔之心(詩五十一)。有時神也呼召全教會一起悔改(啟二5)。哥林多後書第七章詳盡地敘述了一次令人感興趣的集體悔改,其中包含的成分有:為罪憂傷,決意棄掉昔日犯罪的行徑,並從今走上正軌。雖然悔改常伴有極深的情感,但悔改並非就是這種情感,而是罪人在聖潔的神面前,對自己虧負神的確認。

除了這種「福音性的悔改」之外,聖經也記載了許多別的悔改,如法老(出九27)、掃羅(撒上二十四16-18),及加略人猶大(太二十七3)等人的悔改。他們悔過並不是由於看見神向罪人施恩,而是懼怕承受惡果,因此在性格和思想上並沒有真正的改變。

施洗約翰(太三2;可一4)和基督(可一15)都傳講悔改的道,呼召罪人,而不是呼召義人。使徒也按着大使命(路二十四44-49)繼續傳悔改的信息,在五旬節那天就是一個開始(徒二),而那天彼得所傳的道也有顯著的結果(第41節)。

根據羅馬天主教會的規定,懺悔的聖禮包括悔罪、認罪和贖罪,神父則需要宣告赦罪。但新約並沒有把懺悔與一套聖禮架構聯繫起來,也沒有由祭司赦罪的規定;此外,罪人是需要親自來到神面前悔改,並接受神透過唯一的中保──大祭司基督──的赦罪(提前二5),但上述的做法卻跟這聖經道理不相符。

舊約常提到神後悔,如約拿在尼尼微宣告神的警告後,神曾後悔祂對尼尼微的審判(拿三10)。我們不可看這經文為解釋神的憂傷,也不可視之為祂永恆旨意的改變,這只是因為人類有所改變,所以神改變或更新祂已宣布了的計劃和祂與人之間的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