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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單位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名詞解釋
效用單位,表示效用大小的計量單位。
效用概述
效用是是指消費者在消費商品時所感受到的滿足程度。效用這一概念與人的欲望是聯繫在一起的,是消費者對商品滿足自己欲望的能力的一種主觀心理評價。
效用有如下的特點:
(1)效用完全是個人的心理感覺。不同的偏好決定了對同一種商品效用大小的不同評價。
(2)效用因時因地而異。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對同一種商品的主觀評價不同。不同的人在同一時間地點對同一種商品的主觀評價也不同。
(3)物以稀為貴——效用與其實際價值無關。
對此分析如下:
單個消費者對商品效用大小的主觀評價是獨立存在的嗎?
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基數效用和序數效用:
基數效用論者認為,效用如同長度、重量等概念可以具體地用數字來衡量,於是將效用分為總效用(TU)和邊際效用(MU),用作表示效用大小的計量單位被稱作「效用單位」。
序數效用論者認為,效用是一個類似於香、臭、美、丑的概念,其大小無法具體度量,效用之間只能通過順序或者等級來表示。
相同點:
①都是從市場的需求一方着手,通過推到需求曲線,說明需求曲線上的任何一點都表示消費者獲得了效用最大化;
②都是一種消費者行為理論,都把消費者的行為看作是在既定的收入限制條件下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過程;
③都以主觀效用為主;
④它們推導的需求曲線具有相同的趨勢,都符合需求規律。
不同點:
①假設不同:基數效用論假設消費者消費商品所獲得的效用是可以度量的,可以用基數表示。每個消費者都可以準確的說出自己所獲得的效用值,邊際效用具有遞減規律。序數效用論則認為消費者所獲得的效用只可以進行排序,只可以用序數來表示,效用的大小及特徵表現在無差異曲線中。
②使用的分析方法不同:基數效用論使用邊際效用和預算約束作為分析工具;序數效用論使用無差異曲線、預算線作為分析工具。
③均衡條件的表達不同。
參考文獻
- ↑ 中國專門創製文字的民族:千人從遼東遷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見證殷商歷史 走進中國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