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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煜(18世纪?-1884年),字星巖,費莫氏,滿洲正藍旗人。

生平簡介

文煜以沙頭港為裡下河門戶,賊所必爭,築土城砲臺,疏請添募練勇守禦

由官學生授太常寺庫使,累遷刑部郎中。出為直隸霸昌道、四川按察使。咸豐三年,遷江寧布政使。時江寧已陷賊,文煜琦善江北大營。四年,琦善歿於揚州,所部練勇及江北糧臺事宜,命文煜接辦。五年春,粵匪由瓜洲東竄沙頭港,文煜遣勇擊之,賊由對岸紥簰爭渡,偕水師以大砲合擊,賊退瓜洲。文煜以沙頭港為裡下河門戶,賊所必爭,築土城砲臺,疏請添募練勇守禦,從之。既而賊踞揚州,窺裡下河,文煜擊之於萬安橋,大有斬獲,賊勢乃挫。

捻匪又竄單縣,分擾嶧縣得勝牐,遣將擊走之

七年,調江蘇布政使,治江南大營糧臺。以支給撙節,為軍中所不便,提督和春劾其拘泥,命來京候另簡用。尋授直隸布政使。 九年,英兵犯大沽,為僧格林沁擊退。戰後將議撫,命文煜從總督恆福赴北塘相機辦理。尋擢山東巡撫。捻匪圍曹縣,分黨擾安陵,檄曹州鎮總兵郝上庠合師內外夾擊,解曹州圍,安陵賊亦退。 十年,捻匪又竄單縣,分擾嶧縣得勝牐,遣將擊走之。英法聯軍踞煙臺,文煜遣兵扼利津,自駐濰縣韓亭以防陸路北犯。尋敵船北駛犯北塘,文煜分軍入衛,駐通州,自率眾赴濟寧剿捻匪。 十一年,署直隸總督,尋實授。時和議既成,穆宗回鑾,畿輔馬賊四起,久未淨絕,屢詔責文煜 搜捕。

同治三年,以病請解職回旗,七年,起授正藍旗漢軍都統,尋出為福州將軍

同治元年,坐山東降賊張錫珠等擾畿南督剿不力,褫職,戍軍臺。二年,僧格林沁奏調赴營差遣,尋授鑲黃旗蒙古副都統。三年,命赴甘肅慶陽督辦糧臺,以病請解職回旗。七年,起授正藍旗漢軍都統,尋出為福州將軍。十年,兼署閩浙總督。十三年,日本兵船窺伺臺灣,偕總督李鶴年、船政大臣疏陳防務。 光緒三年,入覲,留京授內大臣、鑲白旗漢軍都統、左都御史,擢刑部尚書。七年,協辦大學士。九年,充總管內務府大臣。十年,拜武英殿大學士,以病乞罷。尋卒,贈太子少保,諡文達。

兩江總督曾國荃等奏 文煜 請於揚州建專祠,允之

兩江總督曾國荃等奏 文煜 咸豐中孤軍捍賊,保全裡下河,請於揚州建專祠,允之。子志顏,理藩院侍郎。 論曰:桂良以帝室葭莩,與聞軍國,數膺議和之使,無所折衝。瑞麟從僧格林沁剿賊防夷,曾著勞勩。文煜亦處兵間,無功可錄。官文雖無過人之才,推賢讓能,奠安江漢,與曾國藩、胡林翼和衷規畫,竟完戡定之功。茅土同膺,旂常並煥,豈諸人所可並語哉?[1]

文煜宅院中的“可園”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位於帽兒胡同 7-13號,是一處由五座院落並聯而成的大宅第,佔地面積共11000平方米,規模廣闊,佈局謹嚴,山池亭榭俱全,在現存的私家宅院中非常少見。這座宅院中的“可園”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保護範圍包括其他四座宅院。

文煜歸家建可園

文煜大人的愛好是:玩園子。他喜歡江南小巧的園林,見過不少,還有研究。現在,回家待用,天天對著宅院,他琢磨著拾綴拾綴自己的園子,把個園子設計得有山有水有河流,有亭有台有橋榭。覺得特“可心”,當然有朋友建議他要建就建個更大的園子,他也有自知之明,園子看得是個景,有景就“可以了”,他給園子起個名字,就叫“可園”,他越看越喜歡,越琢磨越覺得這名字好,就請親戚里官階最高侄子給“可園”題個字。[2]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八 列传一百七十五
官衔
前任:
全庆
清朝刑部满尚书
光绪四年十二月癸卯 - 光绪十年五月丁亥
1879年1月20日 - 1884年6月6日
繼任:
恩承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