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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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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新加坡在1970年以前,其国内与央行相关的各种货币职能由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负责管理。但随着新加坡的[[经济]]腾飞,[[国际]]金融[[环境]]也日益复杂,对于金融主管机构的职权进行厘清与精简化势在必行。于是在1970年新加坡国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令》,翌年1971年1月1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正式成立,开始行使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职能 <ref>[https://www.jinse.com/blockchain/585208.html 金色荐读新加坡数字银行申请指南],金色财经, 2020-2-11</ref>
到了1977年4月,[[政府]]决定将国内[[保险业]]之监管职能转移到新加坡金管局之下,后在1984年9月政府又将[[证券业]]之监管职能亦转入其下。2002年10月1日,新加坡金管局与货币委员会合并,金管局从此也开始负担起货币发行的职能。
然而,不像其它许多中央银行,诸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或是[[英格兰银行]],MAS并不透过控制利率升降进而影响市场的流动来控管金融。相反地,它是利用外币汇兑机制,在新加坡元市场中间进行控管。
在1977年四月,政府决定引进“工业保险”管理,将其并列于MAS的同级架构。其管理功能依据“工业安全法(1973)”,并于1984年九月转入MAS体系。MAS现在掌管许多规则,包括[[货币]]、银行体系、[[保险]]、[[安全]]与每一个财金部门。之后于2002年十月一日,合并了货币专员委员会,MAS也承担有发行货币的权责 <ref>[https://www.cebnet.com.cn/20170804/102414540.html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阐明对新加坡数字代币发行的监管立场],中国电子银行网,2017-8-4</ref>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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