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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

         
 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

 

 

 

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是2009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金才

目录

内容简介

《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为背景,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梳理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充分展示新时期法制建设的辉煌成就,全面总结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新时期法制建设进程》认为,法制建设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恢复并初步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后,法制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全面发展;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后,法制建设进入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奋斗目标的全新发展阶段;2002年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作者简介

张金才,1968年生,山东德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从事当代中国政治史研究。曾先后在《中共党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等刊物发表国史研究学术论文近30篇。参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探源》(许庆朴主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等;合著:《新路: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到十二大》(河北人民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2009年版)。

目录

第一章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法制建设历程回顾

一、法制建设的初步创立

(一)一届政协会议的召开与《共同纲领》的制定

(二)围绕巩固政权和民主改革制定必要的法令

(三)司法机关的组建与司法工作的开展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建立及主要工作的开展

(五)1954年宪法的制定与公布

二、法制建设的初步发展

(一)配合社会主义改造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的发展

(三)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司法工作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健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法制建设的曲折发展

(一)曲折发展时期的立法工作

(二)审判工作的曲折发展

(三)检察工作的曲折发展

(四)司法行政机关的撤销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削弱

四、法制建设的严重破坏

(一)“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公安工作

(二)检察机关的撤销

(三)审判工作严重破坏的十年

(四)1975年宪法的制定与通过

(五)“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

第二章 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法制建设新篇章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强法制的重大决定

二、法制建设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

(一)司法机关的完善和重建

(二)司法行政机关的恢复与健全

(三)司法行政工作的恢复和开展[1]

参考文献

  1. 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从这里起步,中国人大网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