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曹濮生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曹濮生
河南省粮食局局长
出生 1952年10月
国籍 中国
职业 河南省粮食局局长
知名于 大学本科学历
知名作品 曾任濮阳市经委、财委副主任,南乐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南乐县委书记,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新乡市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人物履历

  • 1970.12——1975.05,新疆军区疆字九一四部队服役;
  • 1975.05——1978.09,转业到河南省濮阳县化肥厂工作;
  • 1978.09——1982.08,在郑州大学经济系学习;
  • 1982.08——1983.02,河南省安阳地区计划委员会综合计划科科员;
  • 1983.12——1985.08,河南省濮阳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 1985.08——1986.06,河南省濮阳市财贸委员会副主任;
  • 1986.06——1992.06,河南省南乐县委副书记、南乐县人民政府县长;
  • 1992.06——1993.12,中共河南省南乐县委书记;
  • 1993.12——1998.12,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1998.12——2002.08,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2002.08——2006.02,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 2006.02——2011.06,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

职务任免

2011年6月13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职务。

贪污受贿

双规处理

2011年5月份,曹濮生被河南省纪委“双规”。

一审裁定

2014年8月8日,曹濮生案一审公开宣判:曹濮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涉案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审裁定

2014年11月26日,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终审

2014年12月25日,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受贿贪污案经法院终审,驳回曹濮生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认定曹濮生受贿689万余元,贪污44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1]

文献参考

  1. 曹濮生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