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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

圖片來自華視新聞網

臺南市議會第2任議長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8月30日
副職 郭信良
前任 賴美惠
繼任 郭信良(代理)賴美惠(正任)

臺南市議會第2屆市議員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8月30日
選區 臺南市第八選舉區 (北區中西區

中華民國第4-6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立法院院長 王金平
選區 全國不分區選舉區(第4屆)→ 臺南縣選舉區(第5-6屆)
多數票 2,949,371(28.6%) (第四屆) 38351(7.20%) (第五屆) 48706(9.58%) (第六屆)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60-02-25) 1960年2月25日(60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安定鄉(今臺南市安定區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 中國國民黨

學 歷

經 歷

  • 台灣元裾集團總裁
  • 海宴國際集團總裁
  • 國際海洋大氣研發基金會董事長
  • 財團法人南瀛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青年工作研究發展委員會委員
  • 臺南縣青年工作會總會長
  • 臺南縣角力協會主任委員
  • 臺南縣義消大隊顧問團團長
  • 立法院(第四屆)委員
    (1999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立法院(第五屆)委員
    (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立法院(第六屆)委員
    (2005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台南市永康區大橋國小家長會會長
  • 工商建研會第十七期
  • 臺南縣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理事
  • 立法院協和問政研究會會長
  •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
  • 後備軍人、荷松協會顧問
  • 臺南市議會(直轄市第2屆)議長
    (2014年12月25日-2016年8月30日)

著 作

  • 《承擔與責任:李全教的奮鬥故事》

李全教生於(1960年2月25日-),臺灣台南安定人,中國國民黨中常委,曾連任三屆立法委員並多次參與黨內台南縣市長初選,不過均未出線;後亦短暫擔任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的首位國民黨籍議長,後因涉台南市議員及議長選舉雙重賄選案,遭判刑定讞而導致其市議員及議長均遭解職,遂淡出政壇。

目錄

經歷

出生

李全教原台南縣安定人(今臺南市安定區港仔尾農家。李全教青少年時就讀於安定國小安定國中台南一中,畢業後考上台北工專(今臺北科技大學)三專部電機科。李在專校期間積極參予校內公眾事務,因此被選為活動中心總幹事、學生領袖代表、臺北工專班聯會主席。李全教在自傳中聲稱自四、五歲起就幫忙家中農務,直到十七歲 。之後申請進美國馬凱大學電機碩士班。碩士畢業之後,他進入西門子公司擔任設計工程師,後升任設計團隊經理。離開西門子公司之後,轉往芝加哥創業。一邊創業一面在伊利諾大學念電機博士,但最後並未取得伊利諾大學電機博士學位。爾後拿到加州專業心理學院(英語:California School of Professional Psychology)(現已併入亞萊恩國際大學)心理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為「臺灣人在美國開設公司之個案研究」。赴美十餘年後,返台,任職於崑山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政治經歷

1998年,李全教開始從政,以學者形象被列入國民黨不分區立委,並且順利當選;2001年,轉戰台南縣選區立法委員,2005年連任成功,同年有意參選台南縣長,不過國民黨確提名因婦女保障名額連任立委失利的郭添財,但仍不敵尋求連任的蘇煥智,以數萬票之差再度落敗。

2008年,回鍋力拚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23名,即使中國國民黨大勝,在34席不分區中獲得超出預估的20席,李仍然首度連任失敗。後同樣轉戰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許舒博、前立委林南生之妻陳淑慧相繼遞補進入立院,李全教成了中國國民黨第七屆立委不分區名單最終的「落選頭」。

2010年,李全教積極爭取參選五都改制後的直轄市臺南市長,在國民黨黨內初選中以些微的差距敗給郭添財

2012年回鍋參選南關線立委,即使當時立委李俊毅與時任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初選出現摩擦,民進黨因而改推已76歲的前臺南縣長陳唐山披掛上陣,李最終仍以約一萬五千票之差敗北

2014年,李全教於山線選區擊敗尋求連任的王峻潭,當選台南市議員,並且在台南市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原佔有多數議席的情況下,因數名泛綠市議員跑票,導致代表國民黨的李全教以29票對26票擊敗尋求連任的原民進黨籍議長賴美惠,成為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首位國民黨籍議長。李全教]任命週五六為機要秘書,稱「為了府會之間的和諧,予以賴清德良心建議,聲稱l聽我的話,如果聽他的話,賴清德未來前途無量。」

2016年8月30日,當選無效定讞,立刻解除議員職務,連帶失去議長資格。目前正發回更審持續審理中,短期內李全教因遭褫奪公權無法參選。

選舉

2004年臺南縣選舉區立法委員選舉結果
應選8席
號次 候選人 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1 侯水盛  民主進步黨 51,289 10.09%  
2 謝堯政  無黨籍 5,800 1.14%
3 葉宜津  民主進步黨 33,724 6.64%  (婦)
4 鄭國忠  民主進步黨 50,861 10.01%  
5 許高瑞  無黨籍 356 0.07%
6 洪玉欽  中國國民黨 43,972 8.65%  
7 郭添財  中國國民黨 34,555 6.80% 排擠
8 郭秀珠  無黨籍 19,318 3.80%
9 李錚玲  親民黨 25,062 4.93%
10 曾信超  臺灣團結聯盟 26,066 5.13%
11 李全教  中國國民黨 48,706 9.58%  
12 李俊毅  民主進步黨 47,177 9.28%  
13 宋煦光  中國國民黨 28,743 5.66%
14 李和順  無黨團結聯盟 48,634 9.57%  
15 黃偉哲  民主進步黨 43,505 8.56%  
11 王國棟  無黨籍 398 0.08%


爭議

國民黨中常委涉嫌賄選案

2009年,參與中國國民黨中常委選舉時涉嫌賄選,遭中國國民黨處以停權三個月的黨紀處分。

市議員及議長賄選案

  • 2014年李全教競選臺南市玉井區市議員時,競選總幹事黃澄清涉嫌賄選遭查獲,除了黃以外,競選執行長葉枝成,樁腳李麗華等人涉嫌賄選,犯罪事證明確,且線索直指李全教教唆。李全教大力否認,且在其競選總部的玄天上帝(俗稱「上帝爺公」)神龕前立正毒誓,要是真有買票,「全家死光光!」。
  • 2014年12月31日臺南地檢署對李全教提出當選無效之訴。2015年1月5日,李全教樁腳臺南玉井區的李麗華里長也已經向檢方坦承,說李全教先給她4萬到40萬元,再以一票5千元代價發給60位小樁腳。對此,呂學樟國民黨立委則以疑有不當政治壓力介入,建議將臺南地檢署的預算全數凍結,但有關政治壓力的說法遭到臺南市長賴清德的否認。
  • 2015年7月31日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等5人涉及為李全教賄選全案宣判,黃澄清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樁腳李麗華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康清良有期徒刑1年7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

市議員及議長賄選案

  • 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當選無效,二審判當選無效定讞。
  • 議員選舉賄選案的刑責:臺南高分檢已發回臺南地檢,繼續偵辦。
  • 議長選舉賄選案的刑責:判決賄選成立,一審判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改判刑3年半、褫奪公權5年;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更二審改判刑9個月、褫奪公權3年。
  • 2015年2月8日下午,臺南地檢署獲悉李全教準備搭機前往金門循小三通前往福建廈門,故緊急與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人員趕往臺南機場將他攔截。爾後直接帶往臺南市議會搜索議長辦公室後,再帶回偵訊。當日下午5時,臺南地檢署首度傳喚李全教,並持搜索票前往議長辦公室及多名市議員辦公室搜索。
  • 2015年2月9日上午,臺南地檢署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李全教等4人,合議庭於當日18時辦理。
  • 2015年2月10日臺南地方法院裁定李全教收押禁見。
  • 2015年4月2日臺南地檢署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李全教等8人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全案移審後,臺南地方法院裁定李全教以新臺幣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
  • 2015年11月6日李全教涉嫌透過蔡啟新、議員莊玉珠行賄議員曾王雅雲李全教在蔡、莊這兩宗議長賄選案中,因查無具體事證而簽結。
  • 2016年1月21日臺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李全教當選無效。李全教極力與因賄選遭判刑的總幹事黃澄清切割,但合議庭仍認為李全教不可能置身事外,判決當選無效。
  • 2016年4月22日議長選舉賄選案的部分,李被控向民進黨籍與無黨籍共7名市議員賄選,證人指白手套表示願以3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金額買票,尋求支持,但被拒絕;一審法官認為賄選證據充足,李全教被認定議長賄選判有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
  • 2016年8月30日議員選舉賄選案的部分,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二審判決,宣告李全教當選議員無效定讞。臺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說,黃澄清李全教競選總部取得賄款後,指示李麗華康清良以發放工作費、涼水費、造勢費等名目,按照行賄名冊向李順發等人行賄,應於事前經李全教授權或同意或不違背李全教之本意。李全教競選總部競選總幹事黃澄清,負責選舉核心競選事項,並執行李全教所指示的競選事務,李全教沒有理由不知道黃澄清行賄,法官因此認定「李全教喪失議員資格」
  • 2016年9月19日於2014年九合一選舉敗給李全教而尋求連任失利的民進黨前臺南市議員王峻潭遞補當選並宣誓就職,重返議會。
  • 2017年2月17日議長選舉賄選案的部分,臺南高分院二審改判李全教3年半、褫奪公權5年;2017年12月21日,被最高院發回更審。
  • 2018年7月11日議長選舉賄選案的部分,臺南高分院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2019年3月21日,被最高院再度發回更審。
  • 2019年12月31日議長選舉賄選案的部分,臺南高分院更二審改判李全教9個月、褫奪公權3年。臺南高分檢認為,原判決沒有違法之處,未再上訴,全案確定。

軼聞

  • 李全教臺北工專時被選入反共救國團的「青年海外訪問團」,在參訪菲律賓期間,李與機場獻花給他的華僑女學生一見鍾情,並最終結為夫妻。
  • 李全教有晨跑習慣,在美念書時期,他曾得到馬凱大學長跑冠軍與亞軍的紀錄。而在此時他與義守大學工學院院長的王曙民成為同寢室的摯友,兩人還曾一同因興趣相約考取廚師執照。

著作

  • 《承擔與責任:李全教的奮鬥故事》,2009年3月,財團法人南瀛文教基金會出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