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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璁

图片来自监察院

中华民国第2任监察院院长

任期 1964年11月10日-1972年5月15日
总统 蒋中正
前任 于右任
继任 张维翰(代理) 余俊贤(正任)

中华民国第3任监察院副院长

任期 1958年4月12日-1965年8月17日
监察院院长 于右任
前任 梁上栋
继任 张维翰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898年 大清直隶省天津府庆云县
逝世 1972年5月15日(74岁) 台湾台北市北投区
政党 中国国民党

学 历

李嗣璁(生1898年-1972年5月15日),字荫翘、别号武真,直隶庆云人(今山东),曾任监察院院长监察院副院长

生平

李嗣璁于1898年生于直隶省天津府庆云县,其后于1923年在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后在山西曾任教职一段时间。其后,他加入中国国民党,在山西办理党务工作,曾任山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及国民党山西省党部训练部长、河北省党部整理委员兼常任委员。

  • 1934年,李嗣璁任监察委员,其后任河南山东监察区监察使、河北区监察使。二战后,他任河北平津热察绥清查团团长、平津冀军纪吏治督察团团长等职,其查办的官吏贪污案件,如海军特派员刘乃沂上校的隐匿敌伪物资案,和天津警备副司令卢济清少将等人的诈财案,有令“平津(北平、天津)军政风气为之丕变”之好评。
  • 行宪后,他继续当选为监察委员、1958年当选监察院副院长。
  • 1964年11月,时任监察院院长于右任逝世,他以副院长身份代理院长职务。
  • 1965年7月,李嗣璁报名参选监察院院长,并在翌月举行的监察院长补选中,在77名出席投票的监察委员中,获72票支持当选为院长。同时,他兼任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 1972年5月15日,李嗣璁于台北市荣民总医院病逝,终年74岁。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Emblem of Control Yuan.png监察院
前任:
自己
监察院院长
第十一届
2010年12月25日 - 2014年12月25日
继任:
陈锦祥
前任:
于右任
监察院院长
代理
1964年11月10日-1965年8月17日
继任:
真除为院长
前任:
梁上栋
监察院副院长
第三任
1958年4月12日-1965年8月17日
继任:
张维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