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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唐朝)

班固(徐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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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772年-841年),字习之,又称李襄阳、李文公。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诗人。[1] 凉武昭王李暠十三世孙,北魏司空李冲十世孙,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之孙。谥号为文。

贞元十四年(798年),进士及第,授校书郎,迁京兆司录参军。元和初年,历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员外郎、礼部郎中。得到宰相李逢吉举荐,出任庐州刺史。唐文宗即位,授谏议大夫、中书舍人,举荐柏耆不当,降任少府少监,外任为郑桂潭襄四州刺史、检校户部尚书、山南东道节度使。会昌元年,卒于襄阳。

曾从韩愈学古文,推进古文运动。思想上,一生崇儒排佛,认为孔子是“圣人之大者也”,主张言行应以儒家的“中道”为标准。著有《复性书》《李文公集》等。

目录

信息

姓名:李翱

字:字习之

所处时代:唐朝

主要成就:推行古文运动

出生地:汴州陈留县

出生日期:772年

逝世日期:841年

人物简介

李翱(772-841年),字习之,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秦安县),为西凉武昭王李暠之后、后魏上述左仆射李冲的十世孙。其父李楚金,官至贝州司法参军。李翱“幼勤于儒学,博雅好古,为文尚气质”。

李翱生活于唐代后期的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诸朝,历仕德宗以来七帝,可谓是七朝老臣,但由于“翱性刚急,论议无所避。执政虽重其学,而恶其激讦,故久次不迁”。仕途并不顺利。尽管如此,李翱仍效忠朝廷,心系天下,为挽救日益衰落的唐王朝奔走呼号,从而在事功和文学上都做出了一番成绩。其文学主张和思想对唐代和后世文学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其文学作品不少,但大量失传,今传《李文公集》,收录其作品104篇。[2]

主要作品

李翺著有《佛斋论》、《来南录》等,作有《赠药山高僧惟俨二首》、《感知己赋(并序)》、《幽怀赋(并序)》、《释怀赋(并序)》、《进士策问二道》、《百官行状奏》等诗文。

主要成就

李翺曾阐释韩愈关于“道”的观念,强调文以明道,主张反佛、“复性”,发挥《中庸》“天命之谓性”的思想,主张性善情恶说,认为孔子是“圣人之大者也”(《李文公集·帝王所尚问》),而成为圣人的根本途径是复性,即恢复善性。

复性的方法是“视听言行,循礼而动”,做到“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使自己的心身在“弗思弗虑”中达到“清明”、“至诚”的境界。李翺作《复性书》三篇,论述“性命之源”等问题,主张人们的言行都应以儒家的“中道”为标准,其思想为后来道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资料

  1. 李翱的复性说 社会科学(甘肃)1990年第2期34-38
  2. 秦安古代名人大全 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