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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导斌'''(1964年12月12日~),又名杜道宾、杜道兵,湖北省武汉市人。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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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导斌'''(1964年12月12日~),又名杜道宾、杜道兵,[[ 湖北省]][[ 武汉市]] 人。大专学历。
  
 
198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环保局、市政府改革办公室、医疗保险局工作。干过技术员、工程师、团书记、秘书、办公室主任兼管政工和机关,职务上多次受到省\市奖励,并立过三等功。被捕前系湖北省应城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  
 
198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环保局、市政府改革办公室、医疗保险局工作。干过技术员、工程师、团书记、秘书、办公室主任兼管政工和机关,职务上多次受到省\市奖励,并立过三等功。被捕前系湖北省应城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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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杜导斌还与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接受其资助,并根据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的要求,在境内网站为其张贴和炒作煽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文章。   
 
 据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杜导斌还与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接受其资助,并根据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的要求,在境内网站为其张贴和炒作煽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文章。   
  
2002年5月-2003年10月间,杜导斌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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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003年10月间,杜导斌先后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 拘留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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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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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國大陸社會事件]]

於 2021年1月29日 (五) 10:41 的最新修訂

杜導斌
杜導斌
出生 1964年12月12日
中國 湖北武漢
國籍 中國
別名 杜道賓
職業 湖北省應城市醫療保險辦公室工作人員。

杜導斌(1964年12月12日~),又名杜道賓、杜道兵,湖北省武漢市人。大專學歷。

1983年參加工作。先後在環保局、市政府改革辦公室、醫療保險局工作。干過技術員、工程師、團書記、秘書、辦公室主任兼管政工和機關,職務上多次受到省\市獎勵,並立過三等功。被捕前系湖北省應城市醫療保險辦公室工作人員。

2004年6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對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1]

犯罪活動

自2001年以來,杜導斌先後撰寫28篇文章在互聯網上張貼,採取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中國的國家政權、推翻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據當地公安機關偵查,杜導斌還與境外一些機構、組織、個人相勾聯,接受其資助,並根據境外一些機構、組織、個人的要求,在境內網站為其張貼和炒作煽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文章。

2002年5月-2003年10月間,杜導斌先後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其撰寫的《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採取誹謗的方式公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拘留逮捕

2003年10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機關依法對杜導斌執行刑事拘留,經檢察機關批准。

2003年11月10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杜導斌執行逮捕。

公開庭審

2004年6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對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在庭審中,杜導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表示認罪伏法。法庭充分保障了杜導斌的訴訟權利,杜導斌及其委託的辯護人作了充分辯護。法庭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杜導斌在法庭上能夠認識到其行為觸犯了刑法,造成了社會危害,根據其具體犯罪事實和認罪態度較好,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杜導斌的親屬、新聞記者以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公開審理和11日的宣判。[2]

參考資料

  1. 杜導斌涉顛覆罪被捕 香港文匯報[引用日期2012-09-13]
  2. 網上發文誹謗 煽動顛覆政權 杜導斌被判刑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