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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家庭.原图链接

核心家庭(英语:nuclear family)是人类家庭的一种组合形式,指以婚姻为基础,父母与未婚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之所以被称作核心,是因为在社会中,这种家庭结构最为普遍,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生活

家庭型态

小家庭的生活

家庭形态常随社会因素及价值观而改变,核心家庭的优点是人口简单,情感亲密。家人目标容易一致。缺点是一旦有事,支援人力少。人际关系较薄弱。现在流行的小家庭,人口简单,只有夫妻及小孩。平常一家人显得比较自由与独立,关系也较亲密,一旦遇到事情时,能获得的协助也相对地减少;例如一般夫妻均上班的家庭,小孩就缺乏照料,对于长辈的奉养和照顾也因而难以妥善周全,老人家容易感到孤独寂寞。[1]

常见的家庭结构

核心家庭一词在 20 世纪流行,但它在欧洲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家庭结构的主要形式。在美国,核心家庭在 1950 年代、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成为最常见的家庭结构形式。社会学家 Merriam-Webster 将该术语追溯到 1924 年,而牛津英语词典则从 1925 年开始引用该术语。

名词释义

家族成员都是核心的一部分

核心家庭大约可以追溯到原子时代,但“核”一词在此并未用于核战争、核电、核裂变或核聚变的上下文中;相反,它源于名词核的更普遍使用,它本身起源于拉丁语 nux,意思是“坚果”,即某物的核心——因此,核心家族是指该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是同一个核心的一部分,而不是直接指原子武器

核心家庭、基本家庭或夫妻家庭是由父母及其子女(一个或多个)组成的家庭群体。它与单亲家庭、较大的大家庭或有两个以上父母的家庭形成鲜明对比。与核心家庭相对应的形式为大家庭。由于西化,全世界的家庭结构正体现出由扩展家庭向核心家庭发展的趋势。

核心成员

父母与其未婚子女

核心家庭的成员只有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子女,因此,成员家庭负担相对减轻,从而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核心家庭的成员也相对缺乏家庭支持与陪伴。

普世文化通则

家庭是普世文化通则之一;在所有的人类社会中,核心家庭都是显著且具有强大作用的团体。美国人类学家默多克(George P. Murdock)在1949年指出,核心家庭存在于所有的人类社会当中,核心家庭不只是社会中主要的家庭形式,也是更大型的家庭当中的基础单位。而其他人则认为大家庭结构是大多数文化和大多数时候最常见的家庭结构。

重新定义

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在1999年底发行的千禧年特刊当中,提出人类的家庭生活早已呈现各式各样的风貌。 十七、八世纪,婚姻结束的原因在于夫妻一方的死亡(因为人类寿命很短)。大多数人在丧偶后随即选择再婚,因此家庭成员中不乏具有一半血缘甚至毫无血缘的兄弟姊妹。一直到工业时代来临,个人和公共卫生显著改善,人类的寿命才逐渐延长,婚龄也随之延长。 除了早逝之外,法定的长子继承制也使得核心家庭成为无法具体实现的短暂经验,因为已婚的弟妹经常由于经济因素,不得不与兄长同住一堂。人类寿命延长的事实已经开始挑战并且改写婚姻和家庭的游戏规则。

昙花一现的核心家庭现象

因此《经济学人》杂志认为,目前多样化的家庭结构,其实具有历史脉络可循。战后重建带来的经济繁荣与婴儿潮,再加上大众文化的传播与颂扬,使得核心家庭的形式在五○年代的西方社会登上高峰,成为理想家庭的表征。

多元化社会与多样化的家庭形式

传统的家庭概念与法定的婚姻制度,已经在全球各地遭逢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华民国台湾法务部针对民法亲属编达成若干修正与新增;基本上,往后离婚将“更容易些”。民法亲属编初次制定是在 1930 年 12 月,当时台湾人民的平均寿命不过40岁上下。目前台湾已经跃升亚洲地区离婚率最高的国家,平均六对夫妻就有一对离婚。法令的修订正足以反映现代社会环境的变迁。[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