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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山建設管理局

梨山建設管理局

圖片來自taiwan

梨山建設管理局,曾經是中華民國臺灣省管轄的管理局,存在於1973年至1981年約8年的時間,以原臺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兩村為轄區,包含青山、達見(德基)、佳陽、福壽山、梨山、松茂、環山、志良、武陵、勝光、思源等地,受臺灣省政府指揮監督,辦理轄區內的建設及行政管理事宜。局址設於梨山賓館旁,即今日的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梨山管理站[1]

目錄

沿革

編制

初建時期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並設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行政科
  • 建設科

附屬單位:

  • 警察所
  • 衛生所
  • 自來水廠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並設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行政科
  • 建設科

附屬單位:

  • 臺中縣警察局梨山分駐所
  • 臺中縣和平鄉梨山衛生所
  • 梨山自來水廠
  • 地政處
  • 都市計劃委員會
  • 梨山國民小學
  • 平等國民小學

特色

梨山建設管理局設立時,人口僅2000多人,面積683平方公里,但年平均國民所得超過新臺幣4萬元(相當於1050美元),為臺灣當時整體平均國民所得的兩倍,當地並有定期直升機班機,自福壽山農場的直升機場往返水湳機場

陽明山管理局慣例,梨山建設管理局轄區內選出的縣議員、鄉民代表等均參加臺中縣議會、和平鄉民代表會行使職權,並邀該局人員列席報告並備詢,但實務上該局局長常是直接在臺灣省議會備詢。

梨山建設管理局直轄梨山地區內戶籍、合作業務、教育、地籍管理及都市計劃工作,並兼轄德基水庫福壽山農場武陵農場,所屬的梨山、平等國小均改冠該局頭銜;另該局人口、土地等統計數字雖併列於當時臺中縣內,惟臺中縣需另外括號單獨併列註記。

歷任首長

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時期

梨山建設管理局時期

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時期

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時期

梨山管理站時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