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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派」(人士代表)原圖鏈接來自 南京政協 的圖片

民主黨派( Democratic Party ),是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中華民國境內除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以外活躍之各中間政黨的總稱。

抗日戰爭結束後,摩擦不斷的國共雙方開始在重慶展開談判並召開由國內各主要政黨所組成的政治協商會議,並通過政協憲草。然而,隨着國共矛盾日益激化,特別是制憲國民大會的召開,更是使得各民主黨派分道揚鑣。中國青年黨和中國民主社會黨兩黨投向中華民國政府一方,而以民盟為首的大部分黨派則響應中共五一口號,在中共已取得全國戰局決定性勝利後,於1949年在北平另行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分庭抗禮。

此後留在中國大陸的民主黨派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體系下,八個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參政黨[1]。而前往台灣的民主黨派(中國青年黨和中國民主社會黨)則成為兩蔣時期的少數合法黨派,後逐漸失去影響力並在台灣民主化的進程中泡沫化。

目錄

歷史

它們大部分是在抗日戰爭期間以及日本投降以後、國共內戰爆發以前成立的。那段時間中華民國的政治氣氛比較寬鬆,成立了政治協商會議(舊政協)。當時主要的中間黨派有:

  • 中國青年黨(簡稱「青年黨」或「中青」)(1923年12月2日在巴黎成立)
  • 中國民主社會黨(簡稱「民社黨」;前稱「國社黨」)(1932年4月16日在上海成立「中國國家社會黨」;1946年8月15日改組為中國民主社會黨)
  • 中國致公黨(簡稱「致公黨」)(1925年10月10日在舊金山成立)

後來在是否參加制憲國民大會的問題上,中間黨派發生了分裂。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當時加入中國民主同盟)參加了國民政府所號召組織的制憲國民大會中國民主同盟遂開除了中國民主社會黨,此後不久即被國民政府查封。其他各民主黨派明顯傾向中國共產黨在內戰全面爆發時遭到國民政府查封,禁止活動。1948年,中國共產黨發表五一口號,得到現在所稱的幾個民主黨派及一些無黨派人士的支持。民主黨派及一些無黨派人士進入中共控制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於1949年11月16日併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人民救國會於1949年12月18日解散。有鑑於此,毛澤東為營造民主氛圍希望其他黨派不要解散,可以和中國共產黨互相監督。保留下來的八個黨派作為參政黨,但在自己的黨章中明確規定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參政議政。民主黨派的主席一般兼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歷史上,宋慶齡榮毅仁兩位民主黨派人士曾經出任國家副主席的職務。

視頻

民主黨派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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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