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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平==
 生於尾張的水野遵,其世族於幕府時代為武士。1870年,留學中國習得漢文,得其因緣,於1874年牡丹社事件擔任日漢文通譯(翻譯),之後著《征蕃私記》鼓吹征臺。1895年5月21日,受明治政府任命為公使,全權負責與李經方辦理交割台灣後續事宜,同時也兼任代民政局長。1896年4月1日,真除為民政局長。1897年,水野遵離職,升任日本拓殖務省次官(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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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於尾張的水野遵,其世族於[[ 幕府時代]] [[ 武士]] 。1870年,留學[[ 中國]] 習得[[ 漢文]] ,得其因緣,於1874年[[ 牡丹社事件]] 擔任日漢文通譯([[ 翻譯]] ),之後著《-{ }- 蕃私記》鼓吹-{ }- 臺。1895年5月21日,受[[ 明治]] 政府任命為[[ 公使]] ,全權負責與[[ 李經方]] 辦理交割台灣後續事宜,同時也兼任代民政局長。1896年4月1日,真除為民政局長。1897年,水野遵離職,升任日本[[ 拓殖務省]] 次官(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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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大路,日本尾張(今愛知縣)武士。1870年曾來華留學。1874年日本藉口牡丹社事件出兵臺灣時,擔任日軍通譯。並曾與樺山資紀等人私訪臺灣,考察番地,將其所見所聞寫成《征蕃私記》一書,積極在日本國內鼓吹「征臺」而奔走。1895年馬關條約被批准前一天,以眾議院書記官長身份,被任為接收臺灣「辦理公使」,負責與李經方辦理交割事宜。旋經樺山資紀總督推薦,於五月二十一日任代 民政 ;隨後臺灣總督府 制制定後,成為民政局長官,再隨著官制改訂成為民政局長,為日本在臺之首任民政局長。至1897年7月升任拓殖務省次官(次長)後去職。任期並不長,卻經歷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三位總督。其人才具平庸,被稱為「實在太無能了」,乃木總督曾特上東京,反對這位連民政局長都無法勝任之水野,竟升為監督總督府之拓殖務省次長而未果。水野氏能漢詩,嘗與臺灣士人李石樵、黃植亭等共組玉山吟社。卒後,有銅像立於圓山公園,今不存。(張子文)<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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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貴族院敕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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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牡丹 事件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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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台 灣總督府民政 長官 !!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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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895年5月21日—1897年7月20日 || 曾根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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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黃昭堂著,黃英哲譯《臺灣總督府》頁76,前衛出版 ,1999年2月新修訂版。
 
*龔顯宗〈《臺陽詩話》初探〉,臺灣文學研究工作室,1990.03.30上網。
 

於 2018年12月9日 (日) 18:03 的修訂

水野遵
第1任台灣總督府總務長官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任期
1895年5月21日-1897年7月20日
繼任 曾根靜夫
個人資料
出生 (1850-01-04)1850年1月4日
日本尾張(今愛知縣)
逝世 1900年6月15日(1900-06-15)(50歲)
日本
專業 文官

水野遵(1850年1月4日-1900年6月15日)日本尾張(今愛知縣)人,幼名恂造,號大路,1895年5月21日以公使身分兼台灣總督府民政長官,1896年4月1日真除奉派為台灣總督府首任民政長官。

目錄

生平

生於尾張的水野遵,其世族於幕府時代武士。1870年,留學中國習得漢文,得其因緣,於1874年牡丹社事件擔任日漢文通譯(翻譯),之後著《征蕃私記》鼓吹征臺。1895年5月21日,受明治政府任命為公使,全權負責與李經方辦理交割台灣後續事宜,同時也兼任代民政局長。1896年4月1日,真除為民政局長。1897年,水野遵離職,升任日本拓殖務省次官(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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