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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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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湛
出生 九六三年
国籍 中国
知名作品



洪湛(963年—1003年)宋升州上元人,字惟清。五岁能诗,未冠著有《龆年集》。南唐李煜时举进士,有声于时。入宋,登太宗雍熙二年进士第。累迁比部员外郎,知郴、舒二州。真宗咸平二年直史馆,奉命使荆湖按视民事,条奏利病甚众。以才干凡五受命使西北议边要。后坐事削籍流儋州,会赦移惠州,至化州卒。有文集。[1]

事迹

被召回朝廷,授右拾遗。端拱初年,任寿、许二州通判。归附宋朝后,跪在朝堂中请求皇帝立许王赵元僖为太子,用词表意张狂轻率,太宗很生气。洪湛因此被削掉职务,到京城外的容州任知州。容州有兵卒谋划著暗中发难,洪湛侦查知情,立即将他们斩首。两次升迁为比部员外郎,出任郴州、舒州知州。

咸平二年召还,命试舍人院,复直史馆。是秋,命与阁门祗候韩绍辉使荆湖按视民事,条奏利病甚众。还,判三司都磨勘司。又与王钦若同知贡举,未几,同修起居注。时议城绥州,边臣互言利害,遣湛与阁门祗候程顺奇同往按视,湛言城之利有七而害有二,遂诏营葺,终以劳人罢之。

洪湛仪表风度美观,善于辩论而且有才能,在曲宴苑中,写一首赏花诗,不一会儿工夫就写出来献给了皇帝,很受褒奖和赏赐。

五年春,有河阴民常德方讼临津尉任懿纳贿登第,事下御史台,鞫得懿款云:"咸平二年,补太学生,寓僧仁雅舍,因仁雅求院之主僧惠秦为道地,署纸许银七铤,仁雅、惠秦隐其二,易为五铤。惠秦素识王钦若已在贡院,乃因馆客宁文德、仆夫徐兴纳署纸于钦若妻李,李密召家仆祁睿书懿名于左臂,并口传许赂之数,入省告钦若。及懿过五场,睿复持汤饮至省,钦若遣睿语李,令取其银,懿未即与。既而懿预奏名授官,未行,丁内艰,还乡里。仁雅驰书索银,形于诅骂。"德方者,卖卜县市,获其书,以告中丞赵昌言,具其事奏白,请逮钦若属吏。

先是,钦若为亳州判官,睿其厅干,及代归,以睿从行而未除州之役籍。及贡举事毕,会州人张续还乡行服,托为睿去籍名。至是,钦若诉云:"睿休役之后,始佣于家,而惠秦未尝及门。"钦若方被宠顾,乃诏翰林侍读学士邢昺、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并驿召知曹州边肃、知许州毋宾古就太常寺别鞫,懿易款云:"有妻兄张驾举进士,识湛,懿亦与驾同造湛门,尝以石榴二百枚、木炭百秤馈之。懿之输银也,但凭二僧达一主司,实不知谁何?"乃以为湛纳其银。湛适使陕西,中途召还,时张驾已死,宁文德、徐兴悉遁去,钦若近参机务,门下仆使多新募至,不识惠秦,故无与左证。又固执知举时未有祁睿,遂以湛受银,法当死,特诏削籍、流儋州。懿杖脊、配隶忠靖军。惠秦坐受简札及隐银未入已,以年七十余,当赎铜八斤,特杖一百,黥面配商州坑冶。仁雅杖脊,配隶郢州牢城,而不穷用银之端。

起初,洪湛进贡院时,任懿第三场考试已经完毕,等到官府收缴洪湛的脏物时,家中其实没有财物。洪湛平时与梁颢友好,有时藉梁颢的白金器皿,也被拿走充公。六年,赶上赦免,流放惠州,走到化州调马驿去世,年四十一岁。

当时洪湛的一个儿子同行,年纪很小,州中上报此事,特地下诏赐钱二万,官府为他护丧回到扬州。因而诏令凡是发配流放岭外后去世的朝廷命官,都发给缗钱,听任回乡安葬,如果亲属年幼,则由所在地方派遣小吏护送。[2]

作品

《龆年集》十卷,《新安志》卷六谓其有集十五卷,均佚。《宋史》卷四四一有传。

今录诗二首:

【送新知永州陈秘丞瞻赴任】 七言律诗

零陵古郡枕湘川,太守南归得意年。茶味欲过衡岳寺,橘香先上洞庭船。

锦衣照耀维桑地①,石燕翻飞欲雨天。若到浯溪须舣棹,次山遗颂想依然②。

按:① 自注:同年家于衡山,今出其下。 ② 清嵇有庆光绪《零陵县志》卷一四

【寄陈希夷】古风

华山高万丈,莲峰映初日。中有希夷子,默坐养神谧。

芝术无外求,巢由乃共匹。形迹任化迁,元枢守贞一。

望岫群息心,清谈讵能悉①。

按:① 清朱绪曾《金陵诗征》卷五 [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