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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靴

牛仔靴(英文)Cowboy Boot是靴系的马靴的一个种类,美国历史上是专为方便牛仔工作而设计的鞋类著物,有美国文化特色之一的称号。

基本内容

中文名:牛仔靴

外文名:Cowboy Boot

分类:马靴的一个种类

特点:美国文化特色

简介

牛仔靴在美国的演艺乐坛界甚至政界都享有一定人气,多位美国总统如乔治·沃克·布什就曾于公开场合中穿著牛仔靴以特显自己的美国人形象。

种类

原初的牛仔靴又可以分为西部式牛仔靴 (Western) 和套绳者式牛仔靴 (Roper) 两类。西部式以倾斜的鞋跟设计见称,鞋跟通常高过1英寸。按顾客需求鞋头可被订造成不同形状,但现代一般都以尖鞋头为主流。套绳者式有更完整贴地的鞋跟,类似一般的皮鞋,鞋跟不高于1英寸。鞋头设计由圆形甚至到方形都有。不同的制靴公司有另外更多不同分类,不过由于现在穿著牛仔靴的人不再局限于牛仔群内,不少顾客对牛仔靴的选择重于其外观更多于其传统实用性,这些分类亦是跟随了这方面的需求而被衍生出来。

设计特点

美国许多手工制牛仔靴工场于19世纪就开始经营,她们各自拥有自建的专利鞋楦,在业内被视为商业机密而受到高度防守。因为这个原因,不同品牌工场制造的同尺码牛仔靴会有一定程度的落差。并且合身程度亦关系到所选择的鞋头,尖鞋头往往因为其变窄的顶端而会对脚趾做成不适。消费者选购时应选择比平时穿的鞋大半码的尖头靴,圆头靴则没有太大这方面问题。另一个因素是皮革,牛皮及山羊皮制靴会在穿著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软,因为穿著者的脚部而变形,所以一般会建议选择紧贴小腿的靴筒,它们会很快变松而符合穿著者的腿形。[1]

牛仔靴的设计特点是高跟、圆或者尖的鞋头、11英寸~13英寸的高筒及没有鞋带。牛仔靴传统上是牛皮制,但也有采用其他动物的皮革制如鳄鱼、蛇、鸵鸟、蜥蜴、鳗鱼、象、鹿、魟及水牛等。

光滑的皮鞋底能令穿著者轻易将足部嵌入西部式马鞍的马镫或方便下马时从其滑出。极尖鞋头为1940年代开始为时髦化的设计,原来的设计应是更圆的鞋头。尽管较尖的鞋头有时可以为上马镫带来方便,但极尖鞋头的设计对工人而言是不切实际的。

V形的靴筒顶裁剪是牛仔靴外形上的一个特色,这种裁剪起源于德国赫斯靴en:Hessian (boot),于18世纪末由参与美国革命的赫斯佣兵传入美国。早期的牛仔靴都是不带花纹装饰设计的全皮制,後来应订造者的要求,制靴工人开始在产品上添加上不同花纹的刺绣缝纫,多为集中在靴筒上的设计。花纹的悦目度现在已经成为了决定一双牛仔靴价值的重要指标。另外尽管这不是牛仔靴的专利,但在靴种中,靴筒和足部使用不统一的色彩或物料在牛仔靴中是最常见的。这些特点于现代受到不少创新的时装界设计者所参考。而随著时代的发展,牛仔靴的制造物料到设计及用色都已经非常多样化了。[2]

当策骑时,高鞋跟能防止足部从马镫滑落。但另一方面如果骑马人不幸从马鞍上摔下而靴又被扣在马镫上,不带鞋带的靴筒会让穿著者因为人体的重量和重心倾移而自然地脱出。高靴筒有助步行时抓住腿部以弥补鞋带的欠缺。 靴筒亦能保护策骑者的腿部避免与马鞍摩擦。(类似电单车手靴靴筒有隔热功能)牛仔靴的高靴筒亦与其他的中/高筒靴一样有保护步行时免受砾石、荆棘与蛇等的侵袭。而传统上的牛仔靴都是防水设计以适应潮湿的环境。

发展历史

1870年代至1880年代的美国各州的路面汽车及铁路运输还不发达,集中于德州,奥克拉荷马州及堪萨斯州的牧畜者及牛仔因为工作需要而经常策马四处奔波,他们的行程很多时都是州与州之间,面对不可预测的天气转变和艰难的地势,他们开始向当地制靴工人请求将旧有设计改良成适应他们的劳动环境的长靴。参考了1860年代早期美国南北战争中常见的策骑靴(英文)cavalry boot设计,牛仔靴最终应运而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