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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男,汉族,1962年7月生,辽宁辽阳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1]、全国律师协会会长[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3]。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4]。 2019年12月18日,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5]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
出生 1962年7月
辽宁辽阳
国籍 中国
职业 律师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6]

目录

人物经历

王俊峰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该院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并就读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该校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他还曾多次作为访问学者在欧美等国家研修和工作。

王俊峰是金杜律师事务所主要创立人,现为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

王俊峰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专业服务经验,其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与金融、并购、国际贸易与投资、国际仲裁等。他曾先后就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受聘担任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顾问。

王俊峰是最早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之一。他曾主持和参与众多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股改、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并为大量具有开创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作为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他领导管委会制定事务所政策方针及长远战略规划,对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他促进事务所形成无私奉献、团队合作、热心公益、追求务实、精益求精、专业服务的文化理念。

2017年10月,任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主要成就

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后创办了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2011年12月28日,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2016年4月再次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

王俊峰于1986年受聘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曾任该会所属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商事部负责人。

王俊峰积极参与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届理事、国务院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律顾问。曾任第九届、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并于2004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王俊峰
王俊峰代表

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

2019年12月18日,入选"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

2020年3月,聘为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任职信息

2016年4月1日,第九届全国律协会长选举结果揭晓,第八届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连任。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王俊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9年3月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王俊峰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根据司法部信息,新组建的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由9名同志组成。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任党委副书记。

2019年3月20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王俊峰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视频

七十年辉煌 四十年成就—朝阳律师访谈录(王俊峰) 2019年12月27日发布

王俊峰谈新时代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完善2018年01月04日发布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