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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舞(Modern Dance), 是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种与古典芭蕾相对立的舞蹈派别。其主要美学观点是反对古典芭蕾的因循守旧、脱离现象一辛生活和单纯追求技巧的形式主义倾向,主张摆脱古典芭蕾舞过于僵化的动作程式的束缚,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强调舞蹈艺术要反映现代社会生活。

它的最鲜明特点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心理特征,故称为现代舞。美国现代主义舞蹈家海伦·汤米尼斯概括现代舞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艺术家都在创造自己的法典。”

历史沿革

19世纪末期,欧洲古典芭蕾单纯追求形式与技巧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不仅影响整个舞蹈艺术的发展,而且也阻碍其自身的发展。内容与题材仍旧停留在神话传说、王子公主的范围内,与现实生活的距离越来越大,成为舞蹈反映社会生活的巨大障碍。正是在这种危机中,现代舞应运而生。.

其创始人,公认为是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Isadora Duncon,1877^-1927 )[1],她认为古典芭蕾训练会造成人体的畸形发展。她向往原始的纯朴和自然的纯真,主张“舞蹈家必须使肉体与灵魂结合,肉体动作必须发展为灵魂的自然语言”,真诚地、自然地抒发内心的情感。

系统地为现代舞派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和训练体系的,是匈牙利鲁道夫•拉(RudolfVonLaban,1877-1968),他创造了一种被称为自然法则的训练方法,把人体动作的构成归纳为“砍、压、冲、扭、滑动、闪烁、点打、飘浮”等八大要素,认为正确处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就能组成各种动作。他创造的“拉班舞谱”至今仍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舞谱之一。

与邓肯同期的舞蹈家露丝•圣一丹尼斯(Ruth St .Denis,1877 ^-1968)是美国现代舞的先驱,她广泛吸收了埃及希腊印度泰国以及阿拉伯国家的舞蹈文化,形成了一种具有东方神秘色彩的、表现了一种宗教精神的现代舞。她的学生玛莎•格雷厄姆(Marthe Graham, 1894-1991)是当代现代舞的杰出代表,她认为人类既然有美有丑,有爱有恨,有善有恶,那么舞蹈就不能只是赞颂美好和善良,也应当表现罪恶、悔恨和嫉妒,所以她特别强调运用舞蹈把掩盖人的行为的外衣剥开,“揭露一个内在的人”。她还创造了一套舞蹈技巧,人称“格雷厄姆技巧”。

中国现代舞

现代舞在中国有着宽泛的定义和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舞蹈艺术的先驱们在自身的舞蹈启蒙教育中,都曾尊名师学习过地道的西方现代舞。在他(她)们的艺术实践中,葆有与现代舞相通的自由与创新的理念,同时更强烈的追求舞蹈的民族性与时代精神。其中,吴晓邦“和着时代的脉搏跳舞”的至理名言[2]和以《义勇军进行曲》、《游击队员之歌》、《饥火》等为代表的“20世纪经典”之作,应视为“中国现代舞”的珍贵精神财富。

在中国近现代舞蹈发展的历程中,广义而言,凡是不具有特定民族风格或古典程式的舞稻,似乎都可划入“中国式的现代舞”。但是,前面曾提到过的那些从生活中提炼舞蹈语言,反映民众关切的社会、历史事件,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的品格的作品,我们之所以未纳入“现代舞”范畴来介绍,因为从严格意义上,它们与属于西方现代派艺术体系的“现代舞”,从创作理念到表现形式都具有明显差异性。

50年代末——60年代初,吴晓邦创建了《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系统的推行他所创建的——源于现代舞——的教学体系,为走出一条“中国现代舞”的路子,进行了多方面的创作实践。这一时期的作品有:从古曲中获得灵感,追求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十面埋伏》、《梅花三弄》、《平沙落雁》……;也有取材于现实生活的《牧童识字》、《足球舞》、《花蝴蝶》……等。他的艺术信念依旧,但上述作品的影响却不及他抗战时期的那些舞蹈。后来,随着“天马工作室”的中断,现代舞在中国的探索势渐衰微。

中国现代舞重新崛起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日益发展。初期的一批被群众称之为现代舞的作品如:《希望》、《无声的歌》、《再见吧,妈妈》、《刑场上的婚礼》、《割不断的琴弦》等。从构思到语言模式的突破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创新意识和较大的冲击力。但是除了《希望》之外,大部分作品的表现手法仍未脱离具象化地反映具体事件中的具体人物。显然,这并非严格意义的现代舞。此后,上海胡嘉禄推出自己的系列作品《理想的呼唤》、《绳波》、《血沉》、《对弈随想曲》、《彼岸》、《独白》……从作品的创意到表现形式——语言栽体,似乎可以感觉到编导正向着他心目中的“现代舞”靠近。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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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