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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

男式中國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男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英格蘭、西班牙等國的Baron(女男爵和男爵夫人皆被稱為Baroness)、意大利的Barone、蘇格蘭的Lord of Parliament、德國的Freiherr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男爵 英國 最末一等
外文名稱 英格蘭、西班牙等國的Baron、意大利的Barone、蘇格蘭的Lord of Parliament、德國的Freiherr 來源 「per baroniam」
中國歷史 唐朝設縣男爵,宋朝有男爵 德語系國家 稱為「Freiherr」即「自由爵」

中國歷史

男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中的一個等級。按出土的甲骨文,至少商朝時已經有了"男"這一爵位。《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禮·夏官·職方氏》鄭玄注:"男之言任也,為王任其職",《逸周書·職方氏》孔晁注:"男,任也,任王事"。周諸侯中的男爵有"許男"、"驪戎男"等。

秦、漢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內沒有男爵。唐朝設縣男爵,宋朝有男爵。明朝不設男爵。

西周初期時,子爵和男爵可以並稱,比如楚國初期君主封號為「子男」,史書稱楚君為「楚子」。

歐洲貴族

歐洲各國貴族爵位中的最末一等一般在中文裡稱作"男爵"。多數國家在男爵以下還有其他世襲稱號、職位,但此類身份一般不被認為屬於貴族。

西南歐諸國的"男爵"一般來源於拉丁語的"per baroniam",是歐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權的一種,意思是由國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權,使用者對國王負有相應的義務。例如英國英格蘭的男爵稱為"baron",最早是指1066年諾曼征服以後由國王直接授予土地的貴族。因為這一身份是進入議會貴族院的最低資格,男爵被視為貴族中的最低一級。以後,此爵位逐漸發展成為純粹的頭銜,與封地性質沒有一定的聯繫。需要注意的是,西歐一些國家同源的稱號有時不被認為是貴族頭銜,而是貴族以外的世襲平民頭銜,例如蘇格蘭和法國的"baron"。所以蘇格蘭的男爵稱號不是"baron",而是"Lord of Parliament",意即"入議會的勳爵"。

德語系國家的男爵則大多稱為"Freiherr",意思是"自由爵",最早指的也是除君主以外不受制於其他貴族的分封貴族,而後來發展成為純粹的貴族頭銜。

英國現行爵位制度下,不可世襲的終身貴族爵位限於男爵。華人中受封英國終身男爵位的有鄧蓮如、曾秋坤和韋鳴恩。

貴族爵位

歐洲詳談(英系)-------公,侯,伯,子,男

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

而侯爵是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係;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係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儘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勳爵」(lord),後來勳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