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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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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拟''',又有「拟票」、「调帖」、「票旨」、「调旨」、「拟旨」等称。是指明清[[官员]]向[[皇帝]]上行的[[题本]],要先送[[明朝内阁|内阁]](明代由[[司礼监|司礼监文书房]]转发内阁),由[[内阁大学士]]代拟旨意,写成纸条贴在题本封面供皇帝参考,之后再交给皇帝批阅。皇帝用朱笔(红笔)在题本或奏本上批示,叫做「批红」。[[杨士奇]]《[[汉府之变二]]》云:“凡中外所进章疏,专命公批。未及命,携出条旨,许用小票墨书,帖各疏,面以进。”
[[明朝]]在[[朱元璋]]洪武十三年罢相后,中央官制不设[[宰相]]。[[永乐帝]][[靖难之役| ]] 靖难夺位]] 后,召胡广、杨荣、解缙等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此为明代内阁制度确立之始。
清代设军机处后,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制遂废。
[[明朝]][[宣德帝]]起,[[官员]]递入宫内的上行题本,由[[通政使司]]递交司礼监文书房,登记交皇帝御览,然后送内阁。由[[内阁大学士]]做出初步处理、代拟旨意,写成纸条贴在题本封面供皇帝参考,叫做票拟。明初部分非内阁大学士的亲信大臣也可参预票拟。「宣德中诏少师吏部尚书[[蹇义]]、少保太子太傅戸部尚书[[夏原吉]]辍部事,朝夕侍左右,赐珊瑚笔,格玉砚条旨,然不与阁职。」「内阁臣职在司内外
—{制} —而已,未有所谓调旨也。自宣德中大学士二杨公与尚书蹇、夏始有调旨之说。」蹇义、夏原吉并未入阁,而处理奏章主要还是召大臣面议为主。故宣德朝实有调旨票拟之事,并无调旨票拟之制。后票拟成为内阁的专职。
[[明英宗]]正统初年,「英宗九岁登极,凡事启太后,太后避专,令内阁议行,此内阁票旨之所由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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