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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约翰·穆勒
原文名 John Stuart Mill
出生 (1806-05-20)1806年5月20日
伦敦
逝世 1873年5月8日(1873-05-08)(66歲)
国籍 英国
职业 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
知名作品 《穆勒名学》
《论自由》等

约翰·穆勒是詹姆士·穆勒的儿子,受过其父的严格教育,在17岁时进入不列颠东印度公司,一直到1858年。他一生以新闻记者和作家的身份写了不少著作。约翰·穆勒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的后继者。他把实证主义思想最早从欧洲大陆传播到英国,并与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相结合。在哲学方面的主要著作有《论自由》(1859)。 [1]

目录

人物生平

神童的造就

约翰·穆勒又译约翰·密尔,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也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James Mill(1773-1836)的长子,James来自苏格兰的贫困家庭,苦学成功,17岁便为约翰·斯图亚特爵士选为其女之家庭教师,并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就读,1798年成为合格的传教士,但终身未传过教,并且视基督教为进步的最大障碍。

1802年爵士在伦敦提供他一栋房子,从此就在伦敦以作家及编辑为业;1805年与Harriet Burrow结婚,年余产下一子,以爵士之名名之。James对于心灵的观点深受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之影响,认为心灵最初就如同一张白纸,而思想来自于感觉经验(sense-experience)(经验论)的积累,而密尔就是James的那张白纸,于是密尔从三岁就开始读希腊文,八岁开始学拉丁文、代数、几何,九岁遍读希腊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阶段结束时,他已经具备了比大学毕业生还要广泛的知识;据密尔《自传》(Autobiography)表示,他认为人在成长的初期,只要经过适当的训练,可以吸收和理解的数量远超过常人所能想像,他谦逊地表示自己并非上驷之才,但经过这样的训练,一样能够具有一定程度的思辨能力。父亲对密尔的教育以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当作伦理学的基底,源自于James与边沁的交情,事实上密尔自己也与边沁常有接触,边沁死后还负责整理他的著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密尔有意无意成为效益主义学派的接班人。 [2]

早期成就

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 Review),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Whig party)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以及托利党(Tory party)的《季刊》(Quarterly),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 [3]

创作高峰期

在这段恋爱与婚姻的前后,正是密尔著作发表的高峰期,包括了《逻辑体系》 (A System of Logic,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1848)、《论自由》(On Liberty,1859)、《论代议制政府》(1861)、《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1861)、《女性的屈从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en,1869)与《论社会主义》(Charters on Socialism,1876)等等。密尔晚年并且曾经担任过一任的国会议员(1865-8),任内为改革法案与劳动阶级的利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并且极力参与政治与社会改革工作,从某个程度讲,他的人格与他的理论几乎毫无扞格,这是其一生的写照。 [4]

主要著作

其心理学思想散见于《逻辑学体系》(A System of Logic,1843)、《对汉密尔敦的审查》(Examinations of Sir William Hamilton's Philosophy,1865)和《对詹姆士·穆勒心理学的诠释》(1869)等,最后这部著作是他和贝因等合著的。约翰·穆勒认为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发现各种心理状态间的规律。同时他还指出心理学应从心理现象自身出发进行研究,不必借助于生理学。这种言论从其实质来说,是反对从唯物论出发研究心理的生理基础。

《穆勒名学》(严复译)

《论自由》被多次翻译再版—— (大陆版: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ISBN 7-100-02027-1/D·165;台湾版:程崇华译,1986,台北唐山。最近大陆译本:孟凡礼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8,ISBN 978-7-5495-0521-0/D081 -桂林

《论自由及论代议政府》(郭志嵩译,1961,台北:协志)

《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

《政治经济学原理》

《功利主义》 [5]

影响评价

[6]

约翰·穆勒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

约翰·穆勒对西方自由主义 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 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约翰·穆勒 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约翰·穆勒 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7]

自由论的价值

约翰·穆勒 著《自由论》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因为约翰·穆勒 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8]

文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