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 (仕於後漢、後周、北宋)

竇儀(914年—966年),字可象,薊州漁陽(今天津市薊縣)人,右諫議大夫竇禹鈞長子。五代後期至北宋初年大臣、學者。

後晉時期,竇儀登進士第,任景延廣僚屬。仕於後漢、後周兩朝,歷任右補闕、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等職。

北宋建立後,官至工部尚書兼判大理寺事,後改任禮部尚書。

乾德四年(966年)去世,年五十三。獲贈右僕射。

竇儀因學問優博、通曉典故而受宋太祖器重。曾奉命主撰《建隆重定刑統》(即《宋刑統》)三十卷、《建隆編敕》四卷。《宋刑統》在內容上沿襲唐律疏議但在律下分213門,律後附唐中期到宋初的敕、令、格、式。在乾德元年(963年)同月謨印頒行,使其成為中國歷史上首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竇儀                 出生時間          914年
                字 號         字可象                 去世時間         966年
                所處時代         五代→北宋                 籍 貫         薊州漁陽
                民族族         漢族                 官 職         禮部尚書
                追 贈         右僕射                 主要成就         主場修訂宋朝律法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竇儀十五歲就能寫文章,後晉天福(936年—944年)年間中進士。侍衛軍主將景延廣兼任夔州節度使,上表推薦他為記室。景延廣後來歷任滑、陝、孟、鄆四州節度,竇儀一直任從事。[1]

後晉開運年間,楊光遠占據青州叛亂,當時契丹正南下侵犯,博州刺史周儒出城投降,楊光遠及周儒派人引契丹輕騎在馬家渡渡黃河。當時景延廣掌管禁軍,顏絗主持政事,派遣竇儀入朝上奏。竇儀對執政大臣說:「昨天我與顏絗討論事勢,有些考慮,所以乘驛車晝夜不停趕來。國家如果不派良將控制博州渡口,恐怕周儒一定會引契丹兵渡到東岸與光遠會師,那樣河南就危險了。」不久周儒果然引導契丹兵渡過黃河,增置柵欄。

石重貴駐軍黃河上游,派遣李守貞等人率領一萬多人,水陸並進,固守汶陽,占據要害。契丹兵果然攻來,李守貞部把他們打敗,契丹撤軍。後漢初期,召竇儀入朝任右補闕、禮部員外郎。 [2]

主持貢舉

後周廣順初年(951年),改任倉部員外郎、知制誥。不久,授任翰林學士。郭威在南御莊宴射,席中賜給竇儀金紫朝服。歷任駕部郎中、給事中,並充任別的職務。[3]

劉溫叟主持貢舉,所錄取的進士有人落選了,朝廷加任竇儀為禮部侍郎,暫代主持貢舉。竇儀上言說:「希望依照後晉天福五年的舊制,廢除明經、童子科。進士省卷,要交納五篇作品以上,不得有神道碑誌之類;帖、經、對、義,有三樣通過為合格;再參加殿試。落第者分為五等:以詞、理非常紕繆的為第五等,殿五舉;其次為第四等,殿三舉;以依次稍微可以的為第三、第二、第一等,允許他們都到次年赴考。學究科,請合併《周易》、《尚書》為一科,各回答三十道墨義題;《毛詩》依舊為一科,也回答六十道墨義題。錄取後,一併減為七選集。各科舉人,第一場考試得了十個否的,殿五舉;第二、第三場得了十個否的,殿三舉;三場內得有九個否的,殿一舉。送考官予以治罪。進士請求任職,加試論策一篇,以五百字以上為準。」郭威採納了這一意見。[4]

不久因父親有病,上表請求解除職務。世宗親自慰撫他,親手賞給金丹,讓他轉交他的父親。他的父親去世後,歸葬洛陽。詔令賜給他三十萬錢,米麥三百斛。守喪滿期,召他入朝授任端明殿學士。

宦海沉浮

顯德三年(956年),竇儀跟從柴榮進攻南唐,任判行在三司,柴榮因為他餉饋不繼,打算治他的罪,宰相范質解救他才得以免罪。淮南平定後,任判河南府兼知西京留守事。

顯德六年(959年),柴榮駕崩,柴宗訓即帝位,遷竇儀任兵部侍郎,充任別職。不久出使南唐,到了南唐,即將宣示詔命,正好下雪,李景請求在廊檐下拜受,竇儀說:「我接受國家使命,不敢違背舊禮。如果以朝服受淋失容,請等到日後再拜。」李景就在庭中拜受詔命。 [5]

建隆元年(960)秋天,升任工部尚書,罷去學士職務,兼任判大理寺。奉詔重新修定《刑統》,成了三十卷。正好翰林學士王著因酒醉失態被貶官。趙匡胤對宰相說:「深嚴之地,應當由宿舊儒臣居住。」范質等人回答說:「竇儀清介重厚,但已經從翰林選任端明殿學士了。」趙匡胤說「:非這個人不能居禁中,你當去表明我的心意,勉令他就職。」當天再次進入翰林任學士。 [6]

溘然去世

乾德二年(964年),范質、王溥魏仁浦等三位宰相都被罷免。過了三天,才任命趙普為平章事。詔令既成,趙匡胤問翰林學士說:「范質等人已被罷免,趙普的任命敕令哪位官員當署名。」翰林學士承旨陶谷當時任尚書,於是建議相位不可以久虛,現在尚書是南省六官之長,可以署敕。竇儀說:「陶谷的陳請並非天下承平時的制度,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這是宰相的職務。」趙匡胤說:「竇儀的話正確。」就命令趙光義署敕賜給趙普。不久加任竇儀為禮部尚書。

當時御史台建議,想以左右僕射合為表首,太常禮院以東宮三師為表首。竇儀援引典故,以僕射合為表首者有六次,而以三師為表首者沒有根據。朝廷輿論贊同他的觀點。 [7]

乾德四年(966年)秋天,主持貢舉。這年冬天去世,終年五十三歲,追贈右僕射。竇儀去世後,趙匡胤嘆息着對身邊大臣說:「天為什麼這樣快就奪走我的竇儀啊。」因為可惜尚未重用他。[8]

人物軼事

恪盡職守

郭威平定兗州時,打算殺盡脅從者。竇儀告訴馮道、范質,一起向郭威請求,這些人得以免死。顯德年間,趙匡胤攻克滁州,柴榮派竇儀前去登記那裡的府庫財產。趙匡胤還命令親吏拿府庫中絹分給部下,竇儀說:「太尉剛剛攻下此城,即使把庫藏全部分給軍士,誰敢道論呢?現在既然庫藏已經登記,就是國家財產了,沒有詔令不能強取。」後來太祖多次對大臣們稱讚竇儀有執守,想任他為相。趙普忌憚竇儀剛直,於是援引薛居正為參知政事。《宋史》:初,周祖平兗州,議將盡誅脅從者。儀白馮道、范質,同請於周祖,皆得全活。顯德中,太祖克滁州,世宗遣儀籍其府庫。太祖復令親吏取藏中絹給麾下,儀曰: </ref>

直言敢諫

學士王著在酒醉後犯罪,被免官。趙匡胤就對宰相范質說:「宮殿裡是森嚴的地方,應當選擇一個品行老成、學問弘博的人來才好。」范質說:「竇儀為人清介厚重,可當重任。」太祖說:「的確非那個人不可。」

有一天,趙匡胤召竇儀起草制書。竇儀到了宮門口,看見趙匡胤身着便服,露額赤腳坐着。竇儀就在宮門口立住,不肯進去。趙匡胤立刻叫人拿了冠帶,穿着好了,竇儀才走進去。竇儀對趙匡胤說:「陛下是開國之君,應當用禮法昭示天下。」趙匡胤聽了正斂神色,稱謝他的建議,自此以後見近臣,不再隨意着裝。

竇儀識鏡

宋太祖起初命令宰相選一個過去從未採用過的年號,替換當今所用的年號(建隆),宰相獻上了「乾德」的年號。易經中有所謂「大哉乾元」,一誠不息天下動。乾德者,元德也。象徵着北宋開國的新新意象。 竇儀識鏡乾德三年(965年)宋太祖滅掉後蜀後,後蜀有宮女被送入後宮。一天,宋太祖觀賞她的鏡匣,發現一副舊的銅鏡,銅鏡背面鐫刻有「乾德四年鑄」的字樣。他大為驚奇,取鏡子給宰相看,並問道:「現在怎麼已有了(乾德)四年鑄的銅鏡?」宰相等都答不上來。於是,又召見學士陶谷、竇儀詢問此事,竇儀說:「 此鏡一定是前蜀的東西, 過去前蜀主王衍用過乾德這個年號,銅鏡應是那時候鑄造的。」宋太祖聽了才恍然大悟,並由此感嘆道:「宰相必須用讀書人來當。」此後宋太祖更加重用讀書人了。

五子登科

竇儀識鏡竇儀學問淵博,治學嚴謹。其弟竇儼竇侃竇偁竇僖,都相繼考中進士。馮道禹鈞有舊情,曾經贈他詩,有這樣一句:「靈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大臣們常吟誦這句詩,當時號稱竇氏五龍,又稱「五子登科」。[9] 《三字經》說:「竇燕山,有義方。教五子,名俱揚。」即是描寫竇禹鈞與竇儀五兄弟。

人物評價

  • 范質:竇儀清介重厚。[10]
  • 趙匡胤:①非斯人不可處禁中。②天何奪我竇儀之速耶! [10]
  • 脫脫:竇氏弟昆以儒學進,並馳時望。儀之剛方清介,有應務之才,將試大用而遽淪亡。……數賢雖當創業之始,而進退之際,藹然承平多士之風焉,宜宋治之日進於盛也。[10]
  • 王夫之:王朴、竇儀起自燕、趙,簡質有餘,而講習不夙,隔幕望日,固北方學士之恆也。[11]

史書文載

  •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 [10]

參考資料

  1. 《宋史》:儀十五能屬文,晉天福中舉進士。侍衛軍帥景延廣領夔州節度,表為記室。延廣後歷滑、陝、孟、鄆四鎮,儀並為從事。
  2. 《宋史》:開運中,楊光遠以青州叛,時契丹南侵,博州刺史周儒以城降,光遠與儒遣人引契丹輕騎於馬家渡渡河。時延廣掌衛兵,顏衎知州事,即遣儀入奏。儀謂執政曰:"昨與衎論事勢,有所預慮,所以乘驛晝夜不息而來。國家若不以良將重兵控博州渡,必恐儒引契丹逾東岸與光遠兵合,則河南危矣。"俄而儒果導契丹渡河,增置壘柵。少帝軍河上,即遣李守貞等率兵萬人,水陸並進,守汶陽,據要害。契丹果大至,擊走之。漢初,召為左補闕、禮部員外郎。
  3. 《宋史》:周廣順初,改倉部員外郎、知制誥。未幾,召為翰林學士。周祖幸南御莊宴射,坐中賜金紫。歷駕部郎中、給事中,並充職。
  4. 《宋史》:劉溫叟知貢舉,所取士有覆落者,加儀禮部侍郎,權知貢舉。儀上言:"請依晉天福五年制,廢明經、童子科。進士省卷,令納五軸以上,不得有神道碑誌之類;帖經對義,有三通為合格;卻復盡試。其落第者,分為五等:以詞理紕繆之甚者為第五等,殿五舉;其次為第四等,殿三舉;以次稍可者為第三、第二、第一等,並許次年赴舉。其學究,請並《周易》、《尚書》為一科,各對墨義三十道;《毛詩》依舊為一科,亦對墨義六十道。及第後,並減為七選集。諸科舉人,第一場十否,殿五舉;第二、第三場十否,殿三舉;二場內有九否,殿一舉。解試之官坐其罪。進士請解,加試論一首,以五百言以上為準。"奏可。
  5. 《宋史》:俄以父病,上表解官。世宗親加慰撫,手封金丹,俾賜其父。父卒,歸葬洛陽。詔賜錢三十萬,米麥三百斛。終喪,召拜端明殿學士。從征淮南,判行在三司,世宗以其餉饋不繼,將罪之,宰相范質救解得免。淮南平,判河南府兼知西京留守事。恭帝即位,遷兵部侍郎,充職。俄使南唐,既至,將宣詔,會雨雪,李景請於廡下拜受,儀曰:"儀獲將國命,不敢失舊禮。儻以沾服失容,請俟他日。"景即拜命於庭。
  6. 《宋史》:建隆元年秋,遷工部尚書,罷學士,兼判大理寺。奉詔重定《刑統》,為三十卷。會翰林學士王著以酒失貶官,太祖謂宰相曰:"深嚴之地,當得宿儒處之。"范質等對曰:"竇儀清介重厚,然已自翰林遷端明矣。"太祖曰:"非斯人不可處禁中,卿當諭以朕意,勉令就職。"即日再入翰林為學士。
  7. 《宋史》:乾德二年,范質等三相併罷。越三日,始命趙普平章事。制書既下,太祖問翰林學士曰:"質等已罷,普敕何官當署?"承旨陶谷時任尚書,乃建議相位不可以久虛,今尚書乃南省六官之長,可以署敕。儀曰:"谷所陳非承平之制,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太祖曰:"儀言是也。"即命太宗署敕賜之。俄加禮部尚書。
  8. 《宋史》:及儀卒,太祖憫然謂左右曰:"天何奪我竇儀之速耶!"蓋惜其未大用也。
  9. 《宋史》:儀學問優博,風度峻整。弟儼、侃、偁、僖,皆相繼登科。馮道與禹鈞有舊,嘗贈詩,有"靈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之句,縉紳多諷誦之,當時號為竇氏五龍。
  10. 10.0 10.1 10.2 10.3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二》.國學導航.2013-11-06
  11. 《宋論•卷二•太宗》.國學導航.2015-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