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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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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child marriage),婚俗之一,是未成年男女结婚的现象。世界许多国家曾流行过童婚,在印度、东南亚国家及阿拉伯国家极为盛行,[1]旧中国童婚现象也很普遍。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20岁,女18岁,童婚被禁止。孟加拉国是世界上童婚率最高的上国家,人权组织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女孩在15岁之前成婚,三分之二在18岁之前被迫嫁人。[2]

是一种违反基本人权的婚姻关系,指18岁以下的儿童与一名成年人或另一名儿童的正式婚姻或非正式结合。童婚往往是根深蒂固的性别不平等的结果,女童尤其容易遭受这种习俗的影响。在全球范围,男童的童婚率只有女童的五分之一,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权利悬殊,女性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报告,在全球范围内,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童婚率最高,该地区近4/10的年轻妇女在18岁之前结婚,其次是南亚,其中3/10的人在18岁之前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规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岁,女性20岁。因而童婚在我国属于非法行为。

婚姻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学习者需要了解童婚的含义,认识到童婚的危害,并掌握在遭遇强迫婚姻、买卖婚姻时如何寻求帮助和支持的技能,能够身体力行抵制身边发生的童婚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教育部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提及“性教育”,在“儿童与健康”部分提出“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一条主要目标,并提出“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效果”的策略措施。

定义

童婚即儿童的婚姻,是配偶一方或双方未满18岁的婚姻。其定义实际上由“儿童”和“婚姻”两个关键概念组成。国际公认的儿童定义由历史上最普遍认可和最广泛批准的条约之一《儿童权利公约》确立,即儿童的年龄范围为18岁以下,这个年龄范围同样也是世界大部分地区使用的法律定义。有些国家规定的成年年龄在18岁之前,并允许未满18岁的个体结婚。在另一些国家,法律允许个体结婚的年龄高于成年年龄,例如尼泊尔法律要求男女结婚时至少为20岁,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的概念在不同文化背景中也有所不同,可能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受民法、普通法或宗教法管辖,或者只是一种习惯做法。例如,在许多地区,婚姻可以在没有合法登记的情况下被社区承认,只需举行仪式即可。

童婚经常与早婚和强迫婚姻同时出现,三个概念存在一定关联与相似之处。童婚与早婚的概念相近,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起草的《防止和消除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Preventing and eliminating child, early and forced marriage)指出,“童婚”通常与“早婚”互换使用,指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儿童(即18岁以下)的婚姻。除此以外,早婚也可以指配偶双方均已达到18岁或以上,但其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人生活经验等因素使他们尚未准备好结婚的情况,比童婚的范围更广。强迫婚姻是指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被剥夺决定的自由而被强迫进入一段婚姻关系,也可以指配偶一方或双方无法结束或离开婚姻的结合。该概念与年龄无关,但在大多数国家,儿童不被认为能够给予法律同意,因此在法理上,童婚基本都被视为强迫婚姻。但现实中,也有很多两个18岁以下的青少年自愿结婚的例子。

历史沿革

中国历史上人口平均寿命低,人口再生产具有急迫性,需要早婚早育才能保持一定的人口规模。为增殖人口、加强国力,许多统治者制定了鼓励早婚早育的政策。《春秋外传》中记载,越王勾践规定,“凡男二十,女十七不婚者,有罪及父母”。《汉书·惠帝纪》记载,汉惠帝为增加户口税收入,发令“女子十五以上不嫁者,五算”。即十五岁以上还未出嫁的女子,在征收人头税时一律按照五倍计算。西晋武帝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长吏配之”。南北朝时期北齐后主的法令更为严厉,“女子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悉集省,隐匿者家长处死”,以征集妇女、处死家长相威胁,强迫女性早婚。自宋代至清代法定婚龄一般都是男16岁、女14岁,民国时期的《民法·亲属编》虽将法定婚龄提高到男18岁、女16岁,但由于早婚早育的思想已牢牢扎根于民众之中,许多人的实际婚龄仍然低于法定婚龄,初婚年龄较早,男子一般在16~18岁,女子在14~16岁。

1949年后,为破除童婚陋俗,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控制生育,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将婚龄提高至男20岁、女18岁。1981年实施的《婚姻法》则将婚龄提高至男22岁、女20岁,这一年龄标准延续至今。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童婚传统和早婚早育的习俗仍未完全去除,仍有一些男女未达到法定婚龄,不进行婚姻登记,而按照习俗举办婚礼。

现状

国内现状

根据1990年、2000年和2015年三次跨度三十五年的中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15~19岁年龄段的已婚率经历了先下降后反弹的过程。其中,15~19岁已婚率在1990年到2000年经历了大幅下降,从4.7%下降到1.2%;但2000年到2015年之间翻了一倍,从1.2%增长到2.4%。

在童婚中,除双方父母知情同意的情况,还有许多与儿童、妇女拐卖案件密切相关。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中,通过案由检索,截至2019年3月27日,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司法案例有1.5万余例,其中拐卖妇女、儿童罪1.4万余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900多例。

国际现状

世界政策中心(The World Policy Center)数据表明,在世界范围内有88%的国家允许18岁以下的人结婚。世界各国法律、习惯法或宗教法规定的女性最低结婚年龄如下图。

全世界每年有上百万未满18岁的女孩由家里做主嫁作人妇。童婚在不同地区、不同宗教信仰和不同的社会阶级都存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数据库依据人口与健康调查(Demographic and Health Surveys,DHS)、多指标类集调查(Multiple Indicator Cluster Surveys,MICS)和其他国际调查在2014~2020年间的数据结果,统计了20~24岁个体在18岁以前结婚的比例。数据显示,全球女性童婚率为19.40%,撒哈拉以南非洲童婚率较高,女性童婚率为34.00%,男性童婚率则为4.27%。女性童婚率最高的国家为尼日尔,为76.3% [13]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称,全球“儿童新娘”中超过三分之一来自印度,半数以上来自南亚,大约有6000万年轻女性在还未成年时就嫁人。印度、尼泊尔和巴基斯坦一些儿童10岁前已订婚,甚至结婚。

比起女孩的童婚,男孩童婚的数据较少,发生概率也较低,但仍然存在。通过对2007~2017年各国全国代表性案例和关于男孩童婚普遍程度的国际可比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有82个国家有这样的数据,占全球男性人口的51%。在有数据的国家中,平均4.5%的20~24岁的年轻男子在18岁之前首次结婚,其数值范围从低于1%到接近30%。来自各地区的数据表明,与25年前相比,童婚的现象已经变得不那么普遍了。

成因

贫穷、联姻以获得保护、家族荣誉、社会习俗、宗教条款、不合适的立法等都是使童婚现象存在的主要因素。其中,贫穷是最主要的因素。

经济考量

由于普遍存在的性别不平等,女儿经常被视为负担或商品。贫穷的父母常常相信,婚姻会让丈夫或其家人负责照顾女儿,从而保障女儿的未来。当父母面临经济困难或女孩因贫困或环境被迫辍学时,童婚就可能发生。贫困地区家庭往往孩子数量很多,父母希望可以通过童婚减少需要抚养的孩子数目。家庭债务和海啸以及干旱等自然灾害,也使得家庭为求生而把女孩卖作“新娘”。在新娘的家人向新郎的家人支付嫁妆的地方,年轻的新娘通常会要求较少的嫁妆,这会促使父母早早把女儿嫁出去。在新郎的家庭支付彩礼的地方,父母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将女儿嫁出去作为收入来源。

家族联盟

为了巩固家族之间的战略联盟,有些孩子在出生前就已经订婚。封建领主、城邦和王国之间在孩子成年甚至出生之前提前订立婚姻,作为建立政治联盟、贸易与和平的手段,在人类历史上屡见不鲜。包办的童婚是维护政治地位与家庭利益的重要手段。

控制女性

年龄较大的女孩更有可能已经开始形成自主观点,并质疑自己在社会秩序中的地位,而年轻的女孩更依赖成年人,缺乏对命运的反抗能力。

男性对于控制和压抑女性的性欲具有强烈的热情,究其根源是想要建立父权关系。只要女人可能会和不止一个男人性交,她的丈夫永远也不会知道她的孩子究竟是否是他自己的。因此需要保持女孩的“纯洁”和婚前的“处女”状态。结婚后,也不能让妻子独自外出,以免她参与一些可能生下私生子的性接触。未婚女孩面临着被性侵害者攻击的风险,这就增加了她为了自己而嫁出去而获得“保护”的压力,年龄越大的女性就越担心自己是否会变成非处女。

在一些地方,婚外怀孕被认为是可耻的,少女怀孕会促使父母把女儿嫁出去。女孩甚至可能被迫与强奸犯结婚,以避免家人因未婚怀孕而蒙受耻辱。

自主选择

并不是所有的童婚都是父母或监护人决定的结果。一些青少年会自主决定与他们的伴侣结婚,其伴侣可能是同龄人,也可能是年长者。这些婚姻可能是行使独立权、离家或逃避困境的一种方式,如极度贫困或家庭暴力,也可能是对父母权威的一种叛逆。在一些文化中,对婚外性行为的限制也促使一些青少年将婚姻视为性活动的唯一途径。

后果及危害

健康问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数据显示,在全世界范围内,每年约有7万名15~19岁的女孩死于怀孕和分娩。联合国人口基金认为,怀孕是该年龄组死亡的首要原因,而分娩并发症和不安全的流产则是首要因素。这类死亡大多数发生在发展中国家,产前和产后护理、剖腹产等技术的缺乏,使怀孕和分娩在这些国家比富裕国家更具风险。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统计,目前非洲60%的妇女和女孩是在缺少专业医疗条件的情况下生产的。

被迫童婚的女孩也是性传播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因为她们很难与丈夫协商安全的性行为。某些地区还把女童与家人和朋友隔离开来,并将她们排除在社区之外,对她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与未婚同龄人相比,她们的经济和健康状况更差,这些结果最终会传给她们的孩子,并进一步影响一个国家提供优质健康和教育服务的能力,对发展和繁荣产生重大影响。

剥夺受教育的权利

儿童结婚、怀孕和生育往往会导致女孩辍学,虽然某些国家与地区正在努力让早育的儿童青少年在孩子出生后重返学校,但这些童婚的女孩还是很容易遭受欺凌,并很可能危及其未来的教育和就业机会。调查显示,19岁之前结婚的女性高中辍学的可能性增加50%,大学毕业的可能性降低四倍。低教育水平还与众多负面结果相关,包括较低的工资和较高的失业率、较差的健康状况以及较高的犯罪率。早婚的女性年长时生活贫困的可能性较正常结婚的女性更高。

暴力

有时候,拒绝结婚的儿童会受到家庭的惩罚甚至被杀死。而进入婚姻的儿童也容易受到各种形式的暴力。童婚可能意味着新娘和配偶之间有很大的年龄差距与权力差别,这使得女孩和年轻妇女的能动性和自主权减弱,她们经常面临身体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并受到行动限制。国际妇女研究中心在印度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18岁之前结婚的女孩报告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是其他女孩的两倍。这些童养媳还表现出严重抑郁的迹象。

应对童婚的进展

童婚已经成为跨文化、跨国境,并且掺杂着宗教和道德伦理因素的全球性问题,解决童婚问题需要认识到使这种习俗得以存在的各种因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在诸多人权问题上与很多利益攸关方(从基层社区组织到高层决策者)合作,有利于其找出和解决对生殖健康和性别平等构成挑战的系统性因素。

联合国人口基金与各国政府合作,倡导更强有力的法律、政策和执行机制,以结束童婚。联合国人口基金还与年轻人合作,希望解决童婚的根源——持续的贫穷、性别不平等以及对青少年性行为的恐惧和禁忌。联合国人口基金还支持已婚女孩,提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应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基本服务。

201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共同发起了废除童婚联合项目,号召人们对童婚说“不”,并呼吁全世界将结束童婚作为首要任务。该方案旨在增加女孩获得教育和保健服务的机会,并教育父母和社区了解童婚的后果。它也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并就如何处理童婚问题开展研究。全球方案通过媒体信息、社区对话和其他宣传活动惠及了3000多万人。在2016~2019年期间,约790万名女孩通过全球方案获益,收获基本生活技能培训和入学支持。

根据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的《2020年全球女童报告》,在过去的25年里,全球已经阻止了大约7860万桩童婚,平均每1分钟就有6桩童婚被终止。

有研究者对已有的童婚干预方案评估监测研究进行归纳,发现干预项目持续的时间、强度和水平是干预措施获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因素。让家长和社区领导人参与设计针对青少年的项目也很重要。研究发现,增加女孩受教育的机会,提高教育质量,可以降低童婚率。成功的干预措施往往包括经济因素,如现金转移、减免费用、提供校服和学习材料等。但其他方法的效果(如改善学校课程、培训教师、建造学校或改善设施)研究较少,而且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这些干预措施有良好效果。提高社会意识、政策倡导和社区动员等是非政府组织常用的方法,但这些方法特别需要更严格的干预措施设计、常规监测和研究。

相关研究

云南边境少数民族童婚成因

当下云南边境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中童婚现象的发生既是传统惯性的延续,也是这些地区应对现代化浪潮的冲击时,将传统婚姻的形式变动作为变通和融合的出口所致。在这些地区,其童婚现象的形成既存在普遍的经济、劳动力等原因,也存在一定的文化与地域特殊性。

首先,传统场域里自成体系的生理发育阶段划分标准与生育文化使童婚成为地域内的共识。在云南少数民族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护中,划分出来的年龄集团和性别集团各有不同阶段的称谓,也各有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根据自成体系的老、中、青、幼的生理发育标准,各年龄阶段的称谓对应着社会行为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暗含着乡土社会对一个人成长成熟不同阶段的区分与识别,自然也成为包括“何为适婚年龄”的文化界定和暗中推动。

其次,越来越难“管理”的年轻人与越来越期望“提前变老”的成年人相互作用,促使社会支持因素长期存在。一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少年会早早选择辍学,甚至未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那些提前辍学的学生处于向社会人过渡的临界状态,社会和家庭没有给这群在阈限领域里摇摆的人群明确的责任或要求,精力旺盛的孩子们处于某种“失控”状态,结婚就成为一种使孩子“收心”的手段。另一方面,在少数民族地区,按习俗,老人可以免除农业生产劳动中的重体力劳动,还可获得族群内部的一些“老人红利”。而在傣族地区,按傣族传统习惯,子女已婚生育后,“升级”的父母就正式宣告进入老年阶段。显然子女越早结婚就越有利于父母提前享受“提前变老”的红利。

新冠疫情与童婚

新冠疫情在全球的流行极大加剧了童婚的驱动因素——如性别不平等、贫困和缺乏教育机会。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一些家庭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会促使这些家庭考虑童婚以减轻经济负担。同时,疫情导致了大面积的学校停课,这也推动了童婚的发生。由于学校停课,致力于阻止家庭进行童婚的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很难接触到童婚风险高的弱势群体,这可能会促使许多家庭重新考虑通过婚姻而非教育获得暂时的收益。学校停课也会给许多家庭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在一些贫困地区,学校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或食品服务,学校的食物甚至成为一些儿童唯一的食物来源。婚姻被再次视为解决这些经济负担的方法。

认知能力与早婚早育

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国际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职教授达林·希勒(Darlene L. Shearer)等人在美国进行了一项研究,探究人的认知能力与早婚早育现象之间的联系。研究发现,贫穷和认知能力低下都会增加早育的几率,认知能力较低的年轻女性过早开始性活动和早孕的风险较高。平均而言,与晚育女性相比,早育女性预计会少上两年学。推迟初次性交的时间、接受过性教育课程、具有相对较高的教育期望的女性早育的几率较低,而认知能力低的女性在20岁前生两胎的几率是认知能力高的女性的近三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