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国共内战」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Fan jin ying(對話 | 貢獻) |
Fan jin ying(對話 | 貢獻) (+Category:650 中國史料; +Category:第一次国共内战 using HotCat) |
||
行 26: | 行 26: | ||
==参考资料== | ==参考资料== | ||
+ | |||
+ | [[Category:650 中國史料]] | ||
+ | [[Category:第一次国共内战]] |
於 2019年11月16日 (六) 18:13 的修訂
第一次國共內戰是以南昌起義為標誌,爆發原因和爆發時間較為明確;但關於內戰何時全面爆發也有爭議,中共認為1927年6月中原戰事標誌着內戰全面爆發;國府認為,抗戰期間中共一直進攻和騷擾國軍,內戰從未停止。
第一次國共內戰責任涉及哪一方蓄謀發動內戰、哪一方主動挑起內戰,是內戰雙方爭議嚴重的問題。
名稱 第一次國共內戰
參戰方 中國共產黨、國民黨
時間 南昌起義
戰爭簡介
第一次國共內戰責任,國共的表態都不一樣。
第一次國共內戰以南昌起義為標誌,爆發原因和爆發時間較為明確;但第二次國共內戰因零星戰鬥,局部戰鬥,全面爆發和政治談判交織在一起,爭議極大。
中共方面認為,1946年6月,國軍精銳部隊在東北戰場以及其他戰場頻頻傳來捷報,蔣介石在做完軍事部署後,認為發動內戰時機已經成熟,即單方面公開撕毀《雙十協議》和「政協決議」。6月26日,以國軍大舉進攻中原解放區為起點,內戰全面爆發。中共還在1949年制定了一個43名戰犯名單,認定該名單上者即內戰發動者。
國府方面認為,中共在1945年9月即開始發動上黨戰役,平綏戰役圍攻國軍。尤其在雙十協定簽署之後的兩個月內,中共仍然違反雙十協定圍攻傅作義在歸綏,包頭的主力部隊一直到12月中旬攻城未下被迫撤圍,並主動進攻一直在國軍控制下的湖北襄樊地區;另中共在山海關設防,開火阻擊依照中蘇條約進入東北接收的國軍。且中共抗戰勝利後大面積破壞津浦鐵路和平漢鐵路,「究竟是誰在挑起內戰,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周恩來在1967年表示:「我參加了舊政協開會以後,回到延安向毛主席匯報,劉少奇也在場,毛主席說的很清楚。毛主席說:這個和平,我們是拖延時間,便於我們積蓄力量,便於我們訓練軍隊。」
戰事意義
國民黨認為抗戰之後中共發動上黨戰役,尤其在1946年4月圍攻長春,內戰早已爆發;而內戰全面爆發則是在1947年3月中共代表團撤離南京,雙方談判徹底結束之後國軍進攻延安,並通緝毛澤東,周恩來等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