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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大銘(1950年6月4日-2015年3月6日),臺灣政治人物、企業界人物,籍貫浙江慈谿義新集團創辦人翁明昌是他的父親。翁大銘是國立政治大學銀行系肄業,曾任華隆集團董事長、立法委員。1994年後因涉入洪福案(1994年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且負債高達新台幣48億餘元,已被台北地院宣告破產

翁大銘

原圖鏈結圖片來自風傳媒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50-06-04)1950年6月4日
逝世 2015年3月6日(2015-03-06)(64歲)
中華民國 台北市文山區
籍貫 浙江慈谿
國籍 中華民國
兒女 翁世華翁世珍
父母 翁明昌(父)
翁經蓮芳(母)

目錄

生平履歷

  • 1982年,發動家族之力取得華隆紡織經營權。
  • 1991年開始李蕙瑛剛入行時,翁大銘會派車到台視接送她拍戲,據悉長達8年。
  • 1992年,當選立委。因華隆案涉嫌違法交易股票和土地,為了力挽狂瀾,決定參選立委,用十幾天的時間競選,最後也如願當選,創下台灣的選舉奇蹟,但他也是史上出席率最低的立法委員。同時爆發厚生違約交割案。
  • 2001年7月,華隆紡織發生跳票
  • 2003年,華隆紡織宣告倒閉。6月26日在網路遊戲上暱稱「無憂女」的翁大銘之女翁世珍因持有K他命被捕,12月15日翁世珍再因持有搖頭丸被捕。
  • 2005年5月,被指控涉嫌1991年至2001年十年來利用不實的鑑價報告,刻意作假的股票交易價格提供給國華人壽後,再開董事會通過放款,掏空國華人壽廿多億,因此與兄弟翁一銘翁德銘翁有銘分被求處廿至十二年重刑。
  • 2008年,翁家的精神堡壘-國華人壽大樓被拍賣。
  • 2009年3月28日,國華人壽資本適足率不足需增資,翁大銘派因懼股權遭稀釋失去公司主導權而力拒增資提案。因此遭金管會裁罰解除翁小妹(翁大銘之姐)、翁世華(翁大銘之子)之董事職務,翁世佳則於事前已先因引資不利而先行辭去董事職務。
  • 2010年5月7日,歷經十五年纏訟,翁大銘及他的秘書李秀芬因洪福證券違約交割五十八億餘元;最高法院駁回兩人上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各判刑兩年定讞。
  • 2010年6月1日,翁大銘及李秀芬上午分別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服刑。
  • 2015年3月6日,台北市消防局中午接獲報案,翁大銘倒臥家中浴室烤箱,病逝於和平東路的自宅。

華隆案

  • 華隆案之故,證交法增訂第一百七十一條的罰責,以「發行人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其它有關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也就是隱匿並公佈不實之財務報表,將可處十年以下、三年以上的徒刑,或最重可處兩億元以下的罰金,俗稱「翁大銘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