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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學士,是古代官名。 學士始設於南北朝,唐初常以名儒學士起草詔令而無名號。唐玄宗時,翰林學士成為皇帝心腹,常常能升為宰相。

北宋時期翰林學士承唐制,仍掌制誥。此後地位漸低,然相沿至明清,拜相者一般皆為翰林學士之職。明代,翰林學士作為翰林院的最高長官,主管文翰,並備皇帝諮詢,實權已相當於丞相。清以翰林掌院學士為翰林院長官,無單稱翰林學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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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

翰林學士是一般行政系統以外的差遣,不計官階品秩,也無官署。據說原定額為六員,但《唐會要•翰林院》則說,實"出於所命,蓋無定數",自六部尚書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安史之亂以後,由於天下用兵頻繁,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出自翰林院。因此翰林學士的地位就更加重要了,許多軍國要事,甚至不與中書省商議。

據《舊唐書•陸贄傳》記載,德宗時,涇原兵變,天子出奔,翰林學士陸贄"行止輒隨從","雖有宰臣,而謀猷參決,多出於贄,故當時目為'內相'。"憲宗時,又於諸學士中選資高望重者一人為承旨學士,參謀禁密,權任獨重,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雲:"大凡大詔令、大廢置,丞相之密畫,內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專對,他人無得而參"。這種翰林學士承旨的職權,實際上已經不只是起草文書詔制了,還直接出謀劃策於內廷,分割外朝宰相議政之權,可謂名副其實之"內相"了。

至於五代,翰林學士的選任,則要經過嚴格的考試,《五代會要•翰林院》記載,後唐長興元年(公元930 年)翰林學士劉昫(音虛),在一份奏章中說:臣伏見本院舊例,學士入院,除中書舍人即不試,余官皆先試麻制(冊封、赦文及任命之類詔書)、答蕃(對少數民族或域外的文書)、批答(對臣下章表的處理批覆)各一道,詩、賦各一道,號曰五題。所試並於當日內了,便具呈納。

從前雖有召試之名,而無考校之實,每遇召試新學士日,或有援者,皆預出五題,潛令宿構、無援者即日起草,罕能成功。去留皆繫於梯媒,得失盡歸於偏黨。今後凡本院召試新學士,欲請權停試詩賦,只試麻制答,共三道,仍請內廷賜題目,兼定字數,付本院召試。劉昫這裡所說的"本院舊例",當指後唐初年的事。至於在學士中選拔誰當承旨學士,則完全由皇帝決定。

《五代會要•翰林院》記載,天成三年(公元928 年)明宗敕曰:"承旨一員。出自朕意,不計官資先後,在學士之上,仍編入《翰林志》。"唐代翰林學士入院後,必須見習一年,遷"知制誥"以後,才有握筆草詔的資格。若是被提拔為承旨學士,一般短期內便可正式拜中書舍人,然後入相。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說,從憲宗到穆宗時的十七年中,承旨學士"十一人而九參大政"。長慶以後各朝由翰林出身的宰相一般占二分之一到五分之四左右,開了後世拜相必由翰林之先河。

翰林學士具有皇帝機要秘書的身份,被天子視為"私人",因此,在唐後期宦官勢力膨脹的情況下,皇帝時常依靠他們來對付宦官。如順宗時委任翰林學士王叔文主持"永貞革新",謀奪宦官兵權,大閹俱文珍扼殺這次革新的第一個措施便是削去王叔文學士之職,使王叔文無由"入內商量公事"。

文宗時,翰林學士李訓,在皇帝支持下策劃欲盡誅宦官。由此可見,翰林學士在唐後期各派政治勢力的鬥爭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所以最為仕途中人所羨慕。明清時期的翰林雖已不直接預聞政事,而習慣上總以翰林為清貴之選,不由翰林出身不拜相,也還是從唐宋沿襲下來的風氣。 [1]

官名簡介

宋代中央的文職機構有翰林學士院,這也是沿襲唐代制度的。

唐代有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親信顧問之官,其地位很重要。

到了宋代,又特定其資權,變成了一種清要而又顯貴的官員了。宋代能入翰林學士院任職的,都是一些文學之士。學士中資格最老的稱翰林學士承旨,其下稱翰林學士、知制誥。承旨不常設,其他學士也無定員。

學士院的職權是負責起草朝廷的制誥、赦敕、國書以及宮廷所用文書,還侍皇帝出巡,充顧問。實際是皇帝的秘書處和參謀官員。

《通考•職官考八》雲:"其為翰林學士者,職始顯貴,可以比肩台長,舉武政路矣!"其他官員入院而未授學士,即稱"直院學士"。如果學士缺員,由其他官員暫行院中文書,則稱"學士院權直"或"翰林權直"。

《宋史•職官志二》雲:"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

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冠有翰林名號,而不屬於學士院,專門為皇帝講解儒經者,稱"翰林侍讀學士"或"翰林侍講學士",官階較低者稱"崇政殿說書"。

歷史

始設於南北朝,至唐玄宗時,於翰林院之外別建學士院,選有文學的朝官充任翰林學士、入直內廷,批答表疏,應和文章,隨時宣召撰擬文字。

德宗以後,時事多艱,翰林學士成為皇帝最親近的顧問兼秘書官,經常值宿禁中,承命撰草任免將外、冊立太子、宣布征伐或大赦等重要文告,有"內相"之稱。其加知制誥銜者即等於暫代中書舍人,因之,充學士者經中書舍人,往往即能升任宰相。 [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