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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地理學(Settlement geography)是研究聚落形成、發展和分布規律的學科。又稱居民點地理,是人文地理學的一個分支學科[1]

目錄

起源與發展

人們居住形式的發展與變化,大體可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巢居階段。鄉村聚落,是在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而逐步形成的。在遠古時代,人類過着完全依附於自然的採集生活。傳說中的古代人類是巢居的。巢居主要分布在地勢低洼、潮濕、多蟲蛇、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的地區,是一種十分原始的居住方式。 2. 3.穴居階段。隨着人類社會的發展,人口數量不斷增加,活動範圍也逐步擴大。大約150萬年到30~40萬年前的晚期猿人階段,人們逐漸脫離樹棲生活,天然洞穴就成為最理想的住所,用來躲避野獸和。天然山洞並不是到處存在的,隨着人口的逐漸增加和擴散,以及人類製造工具和技術的提高,生活地域進一步擴大,但他們仍不能達到建築房屋的水平,他們在乎地上居住也是採取挖掘洞穴,加以簡單地覆蓋而成。因此,穴居並不一定是天然洞穴。

3.原始村落階段。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人們居住從洞穴向地面發展。房屋和村落的出現,始於舊石器時代中期。

4.聚落髮展完善階段。到了新石器時代,開始出現人類社會的第一次大分工,也出現了真正的聚落——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固定居民點。聚落的產生為城市的出現奠定了基礎。第一次社會大分工,使得農業產品和畜牧業產品的交換成為一種經常性的現象,直接導致了固定交換場所的出現,這就是人類社會集市的萌芽。第二次社會大分工,不僅形成了與農業相互依存的原始製造業,也大大提高了農牧業的勞動生產率,可供交換的產品大量增加,從而使得產品交換的頻率增加和範圍開展,也擴大了交換場所的規模。從這一時期開始,出現了集市與城郭相結合的趨勢。人類進入奴隸社會出現了專門從事商品交換商人,這就是人類的第三次社會大分工。商業流通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一次革命性的進步,也是早期城市產生的重要條件和標誌。而且由於階級的出現以及部落之間的戰爭,人類開始在聚集區周圍築城,出於軍事、政治宗教等目的,興建了城市,於是世界最早的城市出現了。

最早對聚落作較為系統的地理研究的是德國地理學家J.G.科爾,他於1841年發表《人類交通居住與地形的關係》一書。1906年O.施呂特爾發表《對聚落地理學的意見》,第1次提出「聚落地理」的概念[2]。以後經F.拉采爾、以及法國的P.維達爾-白蘭士、J.白呂納、A.德芒戎、美國的I.鮑曼等人的推進,到20世紀30年代,聚落地理研究遍及全世界,並在發展較早的國家形成了不同的研究風格。

德國以景觀論為特色;法國重視社會經濟史對聚落的影響;英國則對聚落的歷史地理有較多的研究;美國的聚落研究從白人的拓荒和居住問題開始,帶有明顯的實用性質。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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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理優秀微課作品展示14:聚落
聚落形成和發展的主要因素

參考文獻

  1. 聚落地理學介紹,豆丁網, 2016-5-22
  2. 中國歷史聚落地理研究綜述 ,搜狐,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