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胁迫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胁迫

来自 网络网 的图片

胁迫 汉语词语,读音是xié Pò,意思是威胁 强迫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胁迫 [1]

外文名称 stress;force;coerce

拼音 xié Pò

基本解释 威胁强迫

出处 《后汉书·申屠蟠传》

释义

词目:胁迫

拼音:xié Pò

基本解释

威胁强迫

详细解释

威胁强迫。《后汉书·申屠蟠传》:" 爽 (荀爽)等为 卓 (董卓)所胁迫,西都 长安 ,京师扰乱。"郭沫若《曼陀罗华》:"他夫人接着信自然会着急,我便拿着信去责备她,胁迫她,定然可以把她弄到门司去接他回来。"沙汀《淘金记》三:"她们又在利用生活负担胁迫她了。"

法律术语

法律定义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规定

《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4条第2款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通则》(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58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司法解释

69. 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法(办)发〔1988]6号)

生态学

英:Stress

在资源利用曲线上,系统适宜区之外到最低点或最高点之间的区间称为耐受区,此时生物要遭受一定程度的限制,即胁迫。在生态学上,胁迫是指一种显著偏离于生物适宜生活需求的环境条件。如高寒胁迫、强光胁迫、盐胁迫等。

在胁迫中,生物面对较为恶劣的环境,会发生性状改变,其中优端改变是农业的目的。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