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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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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舊金山和約'''<br><img src="https://www.itsfun.com.tw/cacheimg/c1/fc/bbe3657c3cca76a7d9e69f6812c7.jpg" width="280"></center><small>東亞島嶼爭端的緣起:舊金山和約<br>[https://www.itsfun.com.tw/%E8%88%8A%E9%87%91%E5%B1%B1%E5%92%8C%E7%B4%84/wiki-0582863 圖片來自華人百科]</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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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又稱'''對日和約'''或'''舊金山和平條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大部份[[同盟國]][[成員]]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条约]],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内的49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的[[戰爭紀念歌劇院]]簽訂,並於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起草人為日後擔任[[美國國務卿]]的[[约翰·福斯特·杜勒斯]],[[正文]]以[[英語]]書寫,另有[[法語]]、[[西班牙語]]、[[日語]]等3種語言之正式[[譯本]]。
* 1971年10月25日,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取代蔣介石的代表擁有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後,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邦交正常化並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其中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對日本賠款要求;第八條雙方同意進行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為目的的談判。
* 日本外相[[大平正芳]]於該聯合聲明簽署后的記者會中代表日本政府宣布:「最後要確認的是,在聯合聲明中雖然沒有觸及,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中日和約]](臺北合約) <ref>[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883 舊金山和約],台灣大百科全書,2009/09/24</ref> 已失去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對該立場表示充份理解和尊重,並按降伏文書所述,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至今,雖然[[俄羅斯]]與日本保持和平關係,但兩國仍未締結和平條約。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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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軍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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