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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半自传性游记。《苦行记》于1871年春天动笔,1872年2月完成。该作品黑色幽默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欺骗实质的揭露,从中可以看到当时美国社会的那种尔虞我诈以及互相倾轧等丑陋现象。马克·吐温以其独特的黑色幽默文体,揭示了幽默背后的虚假和荒诞。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性游记,内容庞杂,联系松散,跳跃性大。作者以夸张的手法记述了他从1861年至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大多是作家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 “我”千里迢迢,在那广阔的沙漠和平原上跋涉——游历于远西地区的山中,看到野牛、印第安人、草原犬鼠和羚羊,经历种种冒险,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快生活。“我”还有可能被吊死或剥掉头皮。 这个地方盛产金、银、铜、铁、水银、大理石、花岗岩、石膏、盗贼、杀人犯、亡命徒、女人、儿童、律师、基督徒、印度人、中国人、西班牙人、赌徒、骗子、恶棍、诗人、传教士、以及傻瓜笨蛋、胆小懦夫。 高苏特印第安人是“低劣”的民族,“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比非洲的凯茨人还要低劣”,是“未开化的”“野蛮的”“耻辱的”,是“一种矮小、羸弱、‘骨瘦如柴’的动物”,布满“污垢”,是个“冷漠、鬼祟、奸诈的民族”,他们“偷偷摸摸”“毫无表情”“懒惰、忍饥耐饿、不知疲倦”,“他们是些不要脸的乞丐”,“他们的祖先是同类的黑猩猩、袋鼠或是挪威老鼠,以及进化论者追溯到的任何动物始祖”。 跨过印第安人悲惨的遭遇,那黄色的华人也未曾脱离种族主义的深渊。依照西方种族主义划分,黄色的华人位于种族阶层的中间,高于印第安人和黑人。 19世纪,随着淘金热的兴起,大量中国人涌入美国西部。他们为美国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对西部开发做出了贡献,却以无数辛酸血泪书写着自己苦不堪言的生活。 晚上10点钟,是中国人最得意的时候,在每一座低矮窄小肮脏的棚屋里,飘散着淡淡的佛灯燃烧的气味,那微弱,摇曳不定的牛脂烛光照出一些黑影,两三个皮肤姜黄,拖着长辫的流浪汉,蜷伏在一张短短的小床上,一动不动的抽着大烟。白人对华人冷漠、歧视甚至虐待。有时,华人需要为白人的小偷小摸受罚,为他们的抢劫罪去坐牢,为白人蓄谋的的谋杀案而送命;“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华人的“生活本来很贫困却被当政者搜刮讹诈”。 最早在弗吉尼亚(内华达准州的城市)公墓里落户的是26个被杀害的人,当时发生了那么多杀戮事件,其原因在于在新辟的矿区里流氓无赖占优势,任何人要“杀过人”才会受到尊敬,这是当时的说法。 如果来了个生人,人们不会问他是否能干、诚实、勤快,而是——“他杀过人吗?”如果一个人背着六七个人的血债而来,他的价值立即受到承认,人们会找上门去巴结他。一个人因为是杀人犯而备受尊重,真是彻底把法律游戏化了。但是,边疆是一块正在被开拓的蛮荒地带,生存乃成为来到美国西部的人们的头等大事。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Mark Twain),美国作家、演说家,真实姓名是萨缪尔兰亨克莱门(Samuel Langhoe Clemens)。马克吐温是他的笔名,原是密西西比河水手使用的表示在航道上所测水的深度的术语。代表作品有小说《百万英镑》、《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 马克吐温12岁时,父亲去世,他只好停学,到工厂当小工。后来他又换了不少职业,曾做过密西西比河的领航员、矿工及新闻记者工作。渐渐地着手写一些有趣的小品,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他于1910年4月21日去世,安葬于纽约州艾玛拉。 马克吐温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从内容上说,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现象或人性的丑恶之处,表达了这位当过排字工人和水手的作家强烈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从风格上说,专家们和一般读者都认为,幽默和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他经历了美国从初期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前期以辛辣的讽刺见长,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 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

内容预览

蜜湖史密斯客栈的客人们……顶呱呱的老阿肯色斯我们的老板……存心打架……老板娘—她制服了那恶棍……—又一次上路……渡过卡森河……死里逃生……踏着自己的脚印前进……新向导……雪中迷路。在这一伙人中,有两个人使我特别不舒服。一个是小瑞典人,大约有二十五岁,他只会唱一首歌,总是唱个没完。白天,我们都挤在一间又小又闷的酒巴间里,所以没有人逃得脱这家伙的音乐。在一片咒骂,酗酒,拳斗和争吵声中,他那单调的歌声荡漾开来,绝无变化,使人讨厌死了。最后,我觉得为了摆脱这种折磨,我倒愿意高高兴兴地去死。另一个人是个身材魁梧的流氓,名叫阿肯色斯,他的腰带上别着两把左轮,靴筒里冒出一把短刀,他总是喝得醉熏熏的,不惹事生非心里憋得难受。但大家怕他怕得要命,无 ……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