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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国土,又称海洋国土。是一个沿海国家的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形象统称。管辖海域包括领海以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历史性海域或传统海疆等。近代史以前,“金戈铁马”曾是强大帝国的代称。1840年后,沿海国门的多次洞开,中国在“塞防”与“海防”之争的杂音中开始关注海洋。蓝色国土理念早已被浇灌得根深蒂固。中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中国全民都应该形成一个概念,我们还有300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1]

领土范围

除内水和领海与陆地领土一样享有完全排外的完整主权外,其他管辖海域仅享有部分主权权益。譬如,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有权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是,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述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中国的蓝色国土,包括渤海全部、黄海东海南海的一部分、台湾岛的周边海域及国际海底区域的一部分。总面积约近300万平方千米,相当我们陆地领土的30%。蓝色国土较多出现于科普读物文学作品中,它与国家领土或领海的法律地位不同。

开发状况

2008年2月2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随即在3月举行的两会期间,军方代表曾提到在规划基础上确立新的战略。2009年提出中国海军走向远洋的赵国钧中将曾在全国政协军队特邀组上发言,“维护海洋权益,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环境,已经历史地、客观地摆在我们面前。”引起参加两会的军队代表委员的强烈共鸣。

2009年3月,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海洋开发的描述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李国安在政协小组会上的大声疾呼,“保护中国海洋权益、维护‘蓝色国土’安全已经刻不容缓![2]”获得了众多委员的一致赞同。

在向大会提交的《关注保护我国南疆海域国土主权及在传统渔区作业渔民安全的建议》中,李国安提出了4项建议:一是加大力度,使用多种手段和方法保护中国南海主权,保护在传统渔区作业的中国渔民;二是加大对在南沙传统渔区作业渔民的扶持和补助,对已被抓扣的渔民生活保障制定特殊补助政策;三是加强海上民兵、海事督察、海上武装巡逻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使之与国家安全需要进一步适应。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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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