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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峰镇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南部,距铜梁城区18公里,东距璧山城区18公里,距重庆市区63公里,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作为全区工业重点乡镇之一,镇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兴工富镇”战略,切实推进工业化进程。[1]

乡镇概况

虎峰镇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东南部,距城区18公里,距重庆市区63公里,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东与璧山区大路镇接壤,距璧山城区18公里,南临大庙镇,西与福果镇石鱼镇相连,北靠庆隆镇,全镇东西宽9.2公里,南北长11.4公里,辖区面积76.65平方千米。全镇辖3个街道居委会,32个村、225个农业合作社,总人口29386人(2017)。

虎峰镇领导共有成员10人,其中女性1人,包括-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专职党委副2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人大副主席及纪委副1名。

成员平均年龄39.2岁,其中30-35岁的2名,36-40岁的4名;学历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研究生1名,大学5名。整个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多次被县委评为“六好乡镇党委”。[2]

历史沿革

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建场,因场南虎峰山得名。1940年,置虎峰镇。1953年,分建久远、金龙、青符、正义四个乡。1955年,久远、金龙乡合建虎峰乡,青符、正义乡合建正义乡。1961年,复置虎峰镇。1985年,虎峰、正义二乡并入。

乡镇建设

基础建设

虎峰镇交通运输条件方便,国道319线由东至西穿越全镇,小安溪河由南往北贯穿全境。5条镇村级公路与周边地区相连,全镇通车总里程200多公里。场镇总规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新建房屋6.85万㎡,街道路面硬化2.6万㎡,城镇化率达到35%。商贸流通业发达,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综合超市2个、商业门面530多个、餐饮店66家,年商贸交易额1.5亿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6亿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建有30KVA变电站一座,实施农网改造23个村,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1000方,程控电话装机容量3500门,实现100%的村通程控电话和95%的村通闭路电视。教育卫生综合实力强,有中学1所、小学4所,在校学生4500人,卫生院属一级甲等医院,建有4200㎡门诊综合大楼。

经济建设

作为全区工业重点乡镇之一,镇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兴工富镇”战略,切实推进工业化进程。努力培育再生纸业、机械加工和纺织服装三大支柱产业,全镇共有凌华纺织有限公司、治龙造纸厂、一九轻轨制造厂等企业19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家,个体工商户841户,实现工业增加值1.8亿元。同时,镇党委、政府还以发展花卉苗木、家禽、蚕桑和撑绿竹为重点,积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735元。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何小川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机构编制、认识、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罗辅孝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方面职责。

民政办公室陈 文主要承担民政、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社会管理等方面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张治银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陈俊洁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动、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

建设管理办公室张洪琴主要承担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管理、场镇环境卫生、环保、公路养护建设等方面职责。

移民办公室陈永志主要承担移民安置项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移民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对口支援项目的实施等方面职责。

财政所曾贤模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各项农民补贴兑付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所文亚军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舒昌斌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蚕桑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莫 鸥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李 祎主要承担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等工作。

主要领导

高国民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政绩考核、督查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代永飞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分管财政工作。分管财政所。

邱世福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会工作。分管党建、商贸、旅游、群团工作。分管人大办、党建办。

周尚江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工作。分管民政、残疾、殡葬工作。分管民政办。

王仙刚政法书记负责政法、社会管理工作,分管信访、稳定、移民工作。分管综治办、信访办、移民办。

李开元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建设、城乡建设、国土、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分管建管办。

陈俊洁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合作医疗、安全(含消防)工作。分管社保所、安办。

王 东副镇长分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环境保护、城镇管理工作。分管经发办、城管办。

杨明英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含农机水利、畜牧、渔业、林业、蚕桑、水保)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

陈金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工作。

刘 龙党委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协助分管政绩考核、督查工作,分管科技、通讯、电力、民族宗教、关工委、老龄委、老体协工作。分管党政办。

吴 科党委委员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党建办、计生办。

黄 怡党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分管精神文明、机关事务、保密、史志、信息工作。分管党政办。

柏兴霞纪委副书记负责纪委日常工作。分管文化、体育、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工作。分管文化中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