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西奥多·利普斯

西奥多·利普斯Theodor Lipps(1851年7月28日-1914年10月17日)出生于慕尼黑,以美学理论而著称。

是19世纪后期的德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为德国的哲学建立了奠定框架。

曾任教慕尼黑大学,是当时德国最有影响力的大学教授之一,吸引了许多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但有部分学生不认同利普斯的心理主义,并与胡塞尔的学生一起发展出了一个所谓“本质现象学”的新哲学分支。其中包括莫里茨·盖格,他最先撰写了一篇关于移情的本质和意义的现象学文章,与利普斯的影响直接相关。 [1]

利普斯重点关注艺术审美概念,他的哲学思想大部分都围绕这些问题展开,利普斯晚年接受了埃德蒙德·胡塞尔的一些观点。

目录

移情说

1897年,利普斯把实验心理学运用于美学的研究发表《空间美学》,该论文分析审美的移情现象,他以古希腊的“多利克式”(Doric)的柱式为例来说明,当我们在看待审美对象时,重点是在它的形式及客间意象,而不在物质本身,例如希腊的柱式是以一块、一块石头搭上去的,石柱本身物质是高大粗壮,但上面镂刻著凹凸相间的垂直槽纹,我们欣赏的不是一块块大石头,而是由石头构成的线、面、形的“空间意象”,当我们观看“多利克”石柱, 按照物理原理,石柱承受三角墙及屋顶的重压,它给我们的感觉应该是下垂和膨胀的感觉,但我们欣赏它时却得到相反的感觉,为什么如此呢?因为我们把自己的经验移情到石柱使我们看到的“空间意象”成了自己的化身,当我们觉得耸立飞腾,石柱也耸立飞腾了。[2]

移情的四种类型

利普斯以移情原理为中心,在他的《美学》一书中对审美经验作了系统的论述。他指出,美的价值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价值感,移情是审美欣赏的基本前提。他把移情区分为4种类型:

①一般的统觉移情,给普通对象的形式以生命,使线条转化成一种运动或伸延。

②经验的或自然的移情,使自然对象拟人化,如风在咆哮、树叶在低语。

③氛围移情,使色彩富于性格特征,使音乐富于表现力。

④生物感性表现的移情,把人们的外貌作为他们内心生命的表征,使人的音容笑貌充满意蕴。

在同期发表的《移情、内模仿和器官感觉》一文中,他指出:审美的享受不是对于对象的享用,而是自我享受,是在自身之内体验到的直接价值感。这种审美体验是产生于自我的,而与被感知到的形象相吻合。所以,它既不是自我本身,也不是对象本身,而是自我体验的对象形象,形象与自我是互相交融、互相渗透的。在这里享受的自我与观赏的对像是同一的,这是移情现象的基础。在审美观照中,对象的活动使人唤起了一种自我的意向,但是它又消融在全神灌注的观照中,为对象的活动所取代,由此使人获得了相应的满足。其心理机制并非观念的联想,而是由内模仿和运动感的中介作用产生的。 [3]

简要分析

利普斯的“移情说”侧重于对主体心理功能的体验,把主体的感觉、情感等提到了审美对象的地位,揭示了美感中包含了审美主体的心理错觉等美感心理规律。

但利普斯的“移情说”是建立在 它的最大缺陷就是否定了审美对象的客观性;在强调主体因素的能动作用时,忽视了对客体这一外部因素的分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