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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称''': Far Eastern Championship Games
 
'''外文名称''': Far Eastern Championship Games
  
 远东运动会,原名为"远东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世纪初由菲律宾、中国、日本发起和参加的一个地区性国际比赛,最后两届又先后有印度、印尼和越南参加。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洲际国际竞赛。远东体育协会和远东运动会于1920年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为了与奥运会协调,远东运动会于1927年后改为每3年举办一次,1930年后又决定每4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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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东运动会,原名为"远东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世纪初由菲律宾、中国、日本发起和参加的一个地区性国际比赛<ref>[http://jnsb.e23.cn/shtml/jinrb/20101124/103720.shtml 1913-1934:中国与远东运动会],济南日报</ref> ,最后两届又先后有印度、印尼和越南参加。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洲际国际竞赛。远东体育协会和远东运动会于1920年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为了与奥运会协调,远东运动会于1927年后改为每3年举办一次,1930年后又决定每4年举办一次。
  
 
 由于当时西亚、南亚、东南亚和东北亚的运动水平还很低,因此,“远东运动会”就代表了整个亚洲的运动水平,被看作是后来“亚运会”前身。
 
 由于当时西亚、南亚、东南亚和东北亚的运动水平还很低,因此,“远东运动会”就代表了整个亚洲的运动水平,被看作是后来“亚运会”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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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远东奥林匹克委员会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并遵嘱更名为“远东体育协会"。远东运动会继1913年举行第1届后,到1934年共举行了10届。前5届采用“记分制”,后5届改“锦标制”。最初届期为2年,第8届时改届期为3年,最后两届为与奥运会交叉并行,再改届期为4年。
 
1920年,远东奥林匹克委员会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并遵嘱更名为“远东体育协会"。远东运动会继1913年举行第1届后,到1934年共举行了10届。前5届采用“记分制”,后5届改“锦标制”。最初届期为2年,第8届时改届期为3年,最后两届为与奥运会交叉并行,再改届期为4年。
  
 运动会的比赛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钢球、棒球、拳击以及自行车等项。我国在远东运动会取得的成绩,从侧面反映了20、30年代的体育状况。在第2届时我国曾获得总分第1名的成绩,以后则每况愈下,到第10届时,田径运动员未获得过1项冠军,甚至连进入前4名的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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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会的比赛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钢球、棒球、拳击以及自行车等项。我国在远东运动会取得的成绩,从侧面反映了20、30年代的体育状况。在第2届时我国曾获得总分第1名的成绩,以后则每况愈下,到第10届时,田径运动员未获得过1项冠军,甚至连进入前4名的也很少<ref>[https://www.doc88.com/p-7098075914199.html 远东运动会的发展历史],道客巴巴</ref>
  
 
1934年,中国宣布退出远东运动会,远东体育协会宣告解体,远东运动会消亡。
 
1934年,中国宣布退出远东运动会,远东体育协会宣告解体,远东运动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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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届 1930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东京 日本 中国、日本、菲律宾 比赛项目8个表演项目5个
 
 第九届 1930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东京 日本 中国、日本、菲律宾 比赛项目8个表演项目5个
 
 第十届 1934年5月12日至5月19日 马尼拉 菲律宾 中国、日本、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 比赛项目8个表演项目5个
 
 第十届 1934年5月12日至5月19日 马尼拉 菲律宾 中国、日本、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 比赛项目8个表演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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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於 2020年1月20日 (一) 17:25 的修訂

中文名稱: 遠東運動會 原       名: 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

外文名稱: Far Eastern Championship Games

遠東運動會,原名為"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上世紀初由菲律賓、中國、日本發起和參加的一個地區性國際比賽[1],最後兩屆又先後有印度、印尼和越南參加。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洲際國際競賽。遠東體育協會和遠東運動會於1920年被國際奧委會正式承認。為了與奧運會協調,遠東運動會於1927年後改為每3年舉辦一次,1930年後又決定每4年舉辦一次。

由於當時西亞、南亞、東南亞和東北亞的運動水平還很低,因此,「遠東運動會」就代表了整個亞洲的運動水平,被看作是後來「亞運會」前身。

運動會的始末

遠東運動會可以追溯到上世紀初菲律賓馬尼拉每年2月舉辦的「嘉年華會」(Carnival)。慶典期間,總要舉行各種體育比賽活動。中、日兩國運動員也曾應邀參加比賽。

1910年前後,菲律賓體育組織計劃按照奧運會形式,組織有中國、日本、菲律賓等國參加的遠東運動會。

次年1月,菲律賓體育協會派遣布朗(E·S·Brown,原系美國芝加哥、鹹湖城等地青年會體育幹事,1910年被派往菲律賓,任菲體育協會會長)正式訪問中、日兩國,提出組織遠東地區性體育組織,並每隔一年在遠東各大城市輪流舉行一次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建議。經三方商議,成立了一個名為「遠東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地區性體育組織,並定於1913年2月在馬尼拉舉辦第1屆運動會。為擴大這個地區組織,布朗又親赴泰國、新加坡等地遊說。

1915年5月15日,上海隆重舉行第二屆遠東運動會。

1920年,遠東奧林匹克委員會獲得國際奧委會承認,並遵囑更名為「遠東體育協會"。遠東運動會繼1913年舉行第1屆後,到1934年共舉行了10屆。前5屆採用「記分制」,後5屆改「錦標制」。最初屆期為2年,第8屆時改屆期為3年,最後兩屆為與奧運會交叉並行,再改屆期為4年。

運動會的比賽項目有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鋼球、棒球、拳擊以及自行車等項。我國在遠東運動會取得的成績,從側面反映了20、30年代的體育狀況。在第2屆時我國曾獲得總分第1名的成績,以後則每況愈下,到第10屆時,田徑運動員未獲得過1項冠軍,甚至連進入前4名的也很少[2]

1934年,中國宣布退出遠東運動會,遠東體育協會宣告解體,遠東運動會消亡。

歷屆運動會

屆數 舉辦時間 舉辦地 舉辦國 參賽國家或地區 比賽項目 第一屆 1913年2月2日至2月7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二屆 1915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上海 中國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三屆 19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 東京 日本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四屆 1919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五屆 1921年5月30日至6月4日 上海 中國 中國、日本、菲律賓、印度、暹羅、馬來西亞、爪哇 比賽項目8個 第六屆 1923年5月21日至5月26日 大阪 日本 中國、日本、菲律賓 比賽項目8個表演項目1個 第七屆 1925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 比賽項目8個 第八屆 1927年8月28日至9月4日 上海 中國 中國、日本、菲律賓、暹羅、馬來亞、印度 比賽項目8個 第九屆 1930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東京 日本 中國、日本、菲律賓 比賽項目8個表演項目5個 第十屆 1934年5月12日至5月19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越南、印度尼西亞 比賽項目8個表演項目5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