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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万物之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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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老子所著《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在另一段落解释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强名之曰道”。 在翻译《圣经》时,也借用这个词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太初指的是还没有时间没有世界以前道已经存在了道是永存的。 中文名 出处 《道德经》 借 用 《圣经》 属 性 汉语词语

《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整句话的意思是:万事万物其真理是可以探索并道说得出来的,但这些真理并非是永恒的,天道轮转,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 “道可道,非常道”中的“非常道”,这个“道”并非永远不变的。 理解分三种: (1)圣人之道是可以行走的,但并非是唯一不变的道路;真正的名声是可以去求得的,但并非一般人一直追求的名声。 (2)道是可以被说出来的,说出来的却不是永恒的道,万物是可以去命名的,但却不是万物永恒的名。 (3)道本身也是遵循着一定的“道”,但这个“道”并不是平时可以观测到的最基本的道,虽然对这个“道”也确实存在着,但不是以现有的道的维度所能解释的。 两种解释差距甚大,只希望大家能求同存异,开诚布公求同存异一起探讨最实用最合乎情理的道。《道德经》和《易经》是人类智慧的顶峰,希望大家都能纳百家之言,不要盖棺定论。

出处

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一章

帛书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故常垣(恒)无欲也,以观其眇(妙);垣(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眇(妙)之门。

王本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释义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意思:对事物的认同与否是一个恒久的话题,规范人们的处事原则,对人物的认同与否,也是一个恒久的话题,规范人们的行为标准。

译文

可道之道,非永恒之道。 可名之名,非恒久之名。 天地本就无名。 万物有名,是因命名者(之母)。 所以要常怀着“无欲”的心情观察玄妙。 也有人抱着“有欲”的心情观察玄妙。两者本质一样,走向却不同。 虽然同出自“玄空”之中,可这玄空之中还蕴藏着无数的玄(无法细数)。 无欲,才是观察众多玄妙的大门。 ==注解==: 玄妙:真空妙有 关于耶稣的 1. 他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9节) 2. 他要赐人作神儿女的权柄(12节):凡与主联合的,就得着权柄,也能作神的儿女(参12节),所以也就与主耶稣一同蒙父喜爱,并且一同承受父一切的丰盛。我们要认识神,必须借着耶稣基督;我们越多经历主,就越能清楚认识神。 3. 他来住在我们中间(14节):“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话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来是抽象、难以捉摸、看不见、触不着的,如今在肉身里成为具体、实在、可见、可摸的。这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的意思。 “住在我们中间”‘住’字原文作‘支搭帐幕’;基督作为神的帐幕,是神在地上人间的居所,他无论到那里,神也就到那里。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带着神住在人中间,所以他的名为‘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参太一23)。 “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须付出代价,可以白白得着的一种恩赏;‘真理’指并非虚无飘缈,而是具体又实在的一种认识。‘恩典’特指神在基督里作我们的享受;‘真理’特指神在基督里成为我们的实际体验和经历。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所以我们得着了基督,就得着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我们该如何待他: 1. 接待他,就是信他的名(12节) 2. 领受他(16节):“我们都领受了,”‘我们’指所有的基督徒,包括那些未看过耶稣肉身的人。 “恩上加恩,”意思不是‘恩典回应恩典’,而是‘恩典之上复加恩典’,意即‘足够应付我们每项需要的恩典’(参林后十二9)。 3. 见证他(15节):‘以前’兼指时间和地位。施洗约翰在此承认主耶稣在时间上,亘古就已经存在;在地位上,尊贵超越过一切,无人能与伦比。

关于老子的

老子研究中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质实体抑或是精神实体的问题。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没有必要陷入这种经院式的循环辩论中,而应当深入分析“道”的真实意义。如果打破老子思想的神秘外壳,通而观之,那么老子的全部哲学可以提挈领地概括为三句话,即:太初有道。 其道一为“变”,二为“反”。 圣人用之:明道,通变用反。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这两句话是《道经》的开篇之首,对于老子全书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规定与否定、有限与无限的辩证关系。 斯宾诺莎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规定就是否定。”斯氏的这个命题所提示的是这样一个道理;对于具有无限性的实体来说,在质上对它的每一种确定,都必然意味着对其无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着否定。 斯宾诺莎曾经把无限性比做一个圆环。因为一个线段当它构成封闭的圆圈时,是既无起点也无终点,因而在质上是无限的(尽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一种开区放问的线段,则无论在量上可以延展多么长,但在质上总是受到起点和终点的规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样的意义上,黑格尔把“绝对理念”也比做圆圈)。 “道可道,非常道。可名,非常名”这个命题,与斯宾诺莎的“规定即否定”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涵义。老子认为,记本身无起点亦无终点,“绳绳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规定的无限实体。但另一方面,老子又认为,道也不是栖身于宇宙之外的一个超越物,它存在于宇宙中,存在于事物中。 这里老子实际提出了一种蕴涵矛盾结构的命题,即: 一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无形,无象。(“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14章) 另一方面—— 道可道,名可名。(“吾不知其名,强为之名,字之曰道。”)(15章)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21章) 道有形,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精”。)(21章)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康德所谓“二律背反”,也就是逻辑上的所谓“悖论”。 黑格尔曾指出:“东方的哲人每每称神为多名的或无量名的,……因为有限的名词概念,不能满足理性的需要。”(《小逻辑》第 109页)老子之所以视道为不可道,不可名其原因盖也在于此。 老子认为,驾驭着方有而又超越千万有之上的道,乃是万物所生的本根。“夫物芸芸,各归其根”(16章)。由这一观点中,他引出反感觉论的认识论。他说:“天下有始,司以为天下母即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47章)“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47章) 宇宙中的万物纷纷芸芸,而“道”却是他们的总体、本根。由于万物形态及现象的多样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达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万物的总体实体和本体,“道”。从而做到“不行而知,不为而成。” 老子贬低感性认识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宇宙现象和人世经验的流动不居中,意识到感性认识的表面性片面性偶然性主观性黑格尔指出:“对那些断言感官对象的实在具有真理性和确定性的人,他们最好是回到那最低级学派的智慧……因为对于那些了解了这种神秘的人不仅仅达到了对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怀疑而且甚至于对它们的存在感到绝望,他们一方面否定了感官事物,一方面也看见感官事物否定其自身”。(《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41页) 老子正是从对感性事物的这种否定中走向对感性知识的怀疑和否定。他要求越过感性现象而直接深入到对宇宙实体——道的认识。他认为只有通过对这种普遍规律的认识,才可以推导出对各种特殊事物的先验性的认识。所以老子这种反感觉论的认识论,实质乃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一种尚处在萌芽形态的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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