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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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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友濂'''({{bd|1840年||1901年|catIdx=S邵}}),[[原名]]'''維埏''',[[表字|字]]'''筱春'''(一作'''小村'''),[[浙江]][[餘姚]]人,為[[清朝]]的政治家與外交家,曾任[[台灣 ]][[ 巡撫]]。父[[邵燦]],兄[[邵曰濂]],[[太常寺]][[卿]],与[[李鸿章]]為亲家,有孙[[邵洵美]],著名[[作家]]、[[诗人]]。
==生平==
*1862年 清 [[ 同治 ]] 元年 以[[監生]]身份捐官,加恩以工部員外郎僅先補用 *1865年 清同治四年 中乙丑補行辛酉、壬戊兩科鄉試舉人*1871年 清同治十年 補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1874年 清同治十三年 以御史記名,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漢章京]]。
*1879年 清 [[ 光緒 ]] 五年九月 出使[[俄羅斯]]署理[[中国]]驻俄国的俄羅斯欽差大臣*1881年 清光緒七年三月 出使俄羅斯大臣[[曾紀澤]]奏派友濂回京齎送改訂俄約章程、地圖等件。總理衙門王大臣奏準,仍留總理衙門當差
*1882年 清光緒八年 補[[江蘇省]][[上海道]]道員,兼江海關道。李鴻章決心打擊接近[[左宗棠]]的[[錢莊]][[大亨]][[胡雪巖]],向邵友濂表示「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命拖延胡雪巖的款項,於是邵友濂遲撥胡雪巖的餉款二十日,導致胡雪巖週轉不靈。
*1883年 清光緒九年 [[中法戰爭]]期間邵友濂出面處理[[台灣]]防務
*1886年 清光緒十二年 補授河南[[按察使]]
*1887年 清光緒十三年 遷臺灣[[布政使]]
*1894年 清光緒二十年 [[中日甲午戰爭]]爆發,邵友濂與號稱知兵的布政使[[唐景崧]]不合,又因病,朝廷乃於1894年 清光緒二十年 調署湖南[[巡撫]]。邵友濂因病告假,不准。
*1895年 清光緒二十一年 [[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和談。<br>1月26日 [[張蔭桓]]、邵友濂一行經[[上海]]東渡。<br>1月31日 到達日本[[廣島]]。在中國代表到達廣島之前,[[日本]][[宰相]][[伊藤博文]]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以『媾和之機尚未成熟』,密議待中國代表到達日本後,第一步先檢查中國代表的全權委任狀,如有瑕可指便藉口拒絕開議。<br>2月1日 中日議和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一次會晤。伊藤與陸奧按著事先計議好的陰謀,硬說中國議和代表授權不足,拒絕開議。實際上,張、邵不但隨身攜有授權證書,並以書面形式正式聲明『中國代表「授有議定條款、簽名蓋印的全權」』。但日本代表故意破壞談判,不於理會。清政府拍給張、邵的電報也予扣留,拒不交出。又藉口廣島是軍事重地,不准敵國人員滯留為由,將中國代表逐往[[長崎]]。<br>2月7日 清政府照會[[日本]],表示願意按照日本的意圖修改全權證書,乞求准張、邵繼續留日本談判。日本政府悍然加以拒絕。指明清政府必須另派「攜帶正當全權委任狀之有名爵資格之全權委員」來日談判。<br>2月12日 將中國代表由長崎逐回中國,和談決裂。<br>邵友濂回國後便奏請開缺,不久因病免職。
 
==挽曾纪泽联==
  【對聯】  
仗节复边城,令殊俗怀,益敬吾使;
 
骑箕归上界,为天下恸,兼哭其私。
<ref>[https://sou-yun.cn/PoemIndex.aspx?dynasty=Qing&author=%E9%82%B5%E5%8F%8B%E6%BF%82 詩詞庫>淸>邵友濂>聯 1]</ref>
==評價==
[[Category:清朝诗人]]
[[Category:作家]]
[[Category: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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