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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10月19日 (四) 17:36 的修訂

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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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可,男,1974年1月生,漢族浙江嵊州人,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民革黨員。

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長寧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革長寧區主委,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1]、德國私法研究所所長[2]、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民革上海市委會副主委 [3]

基本信息

人物說明----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民 族 ---- 漢族

出生地點----浙江嵊州

出生日期----1974年1月

國 籍 ---- 中國

職 業 ---- 教育科研工作者

主要成就----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學院(學士、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

政治面貌----民革黨員

人物履歷

1991.09—1995.07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大學畢業,獲學士學位

1995.07—1997.09 上海藝美塑料包裝廠法律顧問

1997.09—2000.07 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國際法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

2000.07—2001.09 上海凌雲永然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2001.09—2004.07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系民商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博士學位

2004.07—2006.03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學院教師

2006.03—2007.12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2007.12—2010.12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2010.12—2012.05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012.05—2015.05 華東政法學院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其間:2013.09—2013.10中共上海市委黨校2013年黨外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5.05—2016.07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其間:2015.03—2016.02掛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6.07—2017.10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

2017.11—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其間:2018.09—2018.10中共上海市委黨校黨外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社會任職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上海市法學會理事

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

松江區法學會副會長

上海市東方青年學社常務理事

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華東政法大學支部第一、二屆主委(2011.12-2017.11、2017.11-)

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2012.08)

民革長寧區第十四屆委員會主任委員(2021.03)

第十四、十五屆、十六屆上海市人大代表

第十五屆上海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2020.10)

第十五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2021.01)

長寧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2.01)

民革上海市第十五屆委員會副主委(2022.07)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

主要成就

2005年2月至2007年4月、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期間,分別獲得德國DAAD獎學金、德國聯邦總理獎學金。

兩次赴德國漢堡大學法學院、德國科隆大學德國近代私法史研究所進行學術訪問交流。

主持完成或正承擔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項目、霍英東基金基礎性研究資助項目、上海市曙光計劃項目、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項目、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重點項目各一項。發表權威期刊、核心期刊論文數十篇。

所獲榮譽

獲上海市浦江計劃資助學者(2007)、上海市曙光學者(2008)稱號

2008年7月獲得德國洪堡基金會「聯邦總理獎學金」

受聘為華東政法大學韜奮學者(2007-2009)

2009年9月獲第四屆「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2009年入選中國法學創新網「新秀100」

2009年被增選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理事

2009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

2010年獲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十二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基礎性研究課題資助

2011年獲上海市第二屆「社科新人」稱號。2012年獲上海市育才獎、中金緣法獎教金。

《論債權物權區分說的構成要素》(《法學研究》2005年第1期)獲「上海市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二等獎)

《論債權與物權的區分--以德國法的學說史為中心》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004年度唯一的優秀博士論文稱號、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6年度的優秀博士論文稱號

《私法體系中的債權物權區分說――論薩維尼的理論貢獻》,獲華東政法大學校級科研成果獎(2006-2007年度)一等獎,獲第五屆全國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三等獎/2009年)

曾獲華東政法大學「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 (2008-2015年共八屆)、上海市法學優秀成果獎等稱號與獎勵。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