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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22年11月30日 (三) 15:05 由 娜写年华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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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湖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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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湖濕地是天然淡水河流湖泊型濕地,總面積達15.63平方公里,位於紹興北部平原。

紹興鏡湖國家城市濕地

紹興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是紹興市鏡湖新區的核心區域,地處紹興北部平原,為典型的天然淡水河流湖泊型濕地,總面積達15.63平方公里。

2002年,紹興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設「紹興中心城市綠色空間」的構想,把建設鏡湖新區和濕地公園作為踐行科學發展觀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啟動區。通過科學規劃,實施綠化造林、拆遷安置、生態保護、濕地恢復、景觀設計建設等一系列工程,鏡湖濕地得到了有效的修復、保護與開發,成為紹興生態環境建設的一張金名片。

修復保護濕地 打造大紹興生態調節中心

鏡湖濕地擁有豐富的濕地資源和豐厚的文化積澱。但近年來隨着紹興城市化的快速發展,鏡湖濕地的生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濕地內村莊密集,人口眾多,大量生活污水流入河中,許多小型工廠的工業污水也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稻田等人工濕地大量使用農藥,池塘魚類又放養過密,使污染負荷大大超過了濕地環境容量,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生物多樣性受損,動物、濕生和水生植物種類偏少,對梅山景區的鳥類棲息地也造成了威脅;雜亂的民居房舍,隨處堆積的垃圾,更是遠離了原先的優美環境,造成景觀破碎化;區域綠化不斷縮小,市區「溫室效應」不斷擴大,居住環境逐漸呈現惡化的態勢,危及當地居民的身體健康。

2002年,紹興市制定了《紹興大城市發展戰略綱要》,提出要把鏡湖新區建設成為紹興大城市的生態調節中心、休閒旅遊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2005年5月,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經建設部發文批准設立,並於2006年4月30日正式開園。按照《紹興市鏡湖新區(城市綠心)總體規劃》和《紹興市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總體規劃(2006~2020)》,鏡湖濕地形成「三片區六組團」的整體結構,充分挖掘和維護濕地生態資源和歷史人文資源,最大限度發揮其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供科學教育和休閒遊樂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態服務功能,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突出以人為本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鏡湖濕地建設面臨項目多、時間緊、涉及廣、協調難、敏感度高的特點。對此,紹興市政府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於2005年9月專門成立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建設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25個市直單位(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鏡湖新區管委會,負責濕地公園規劃建設的統籌協調與日常協作。鏡湖濕地修復與保護,圍繞「打造和諧濕地、建設生態文明」這一目標,實施了綠化造林,生態清淤,增強自然淨化能力;科學規劃,豐富物種,修復和保護濕地資源;再現文化遺蹟,保護文保景點;建設景觀節點,增加濕地風貌;構建路網骨架,建設基礎設施等重點工作。

政府投入是濕地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紹興首先計劃投資百億元建造「城市綠心」;其次是銀行的融資授信和土地出讓資金,用於景區建設、環境整治、搬遷企業的安置補償等。在建設過程中,也儘可能地進行招商引資,建設景區景觀節點。

濕地修復與保護過程中,鏡湖新區聘請了香港易道環境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浙江旅科院等知名規劃設計單位編制規劃,陸續邀請了濕地國際-中國辦事處、中國社科院的數位專家對濕地建設進行了指導。

鏡湖濕地的建設從規劃、建設到管理,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景區內的人行步道、碼頭、停車場等配套設施,動植物物種的選擇,綠化的設計布局,等等,都充分體現了人性化和生態化。

堅持統籌規劃 建設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興市堅持「統籌規劃、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和諧發展」的原則,着力抓好城市濕地的保護利用工作,積極探索科學發展新模式。

緊抓規劃編制。規劃是龍頭,編制好規劃並形成制度是保證實施的關鍵。2006年8月份,梅山濕地景區的總體規劃通過專家論證。同時,紹興市編制了《紹興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總體規劃》、《紹興市鏡湖新區濕地景區旅遊休閒策劃》、《紹興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旅遊總體規劃》以及梅東濕地林調整規劃方案。

組建管理機構。2005年建立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領導小組,設立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管委會(與鏡湖新區管委會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下設濕地管理處,組建鏡湖城市濕地公園有限公司;成立城市行政執法分局,設立城市濕地公園中隊;成立水上派出所,加強水上安全管理。

開展整治活動。2003年,紹興市有重點地開展了自然資源、文化遺存、土地人居企業、基礎設施、種養殖、產權權屬等現狀摸底調查;2003年紹興市對濕地規劃範圍內1萬畝水面進行清理;2005至2006年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投資1500萬元對湖外盪水域進行治理,改造旅遊線沿岸村居立面,重點打擊對漁業資源構成嚴重威脅的捕撈行為,加大對違法占地、違法建築和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行為的處理和打擊力度;2007年新區開展「清水工程」河道專項整治工作,管理水面養殖、畜禽養殖,嚴禁污水廢物入河,整治水面環境衛生等。

進行生態建設。2006年4月以市政府令形式頒布實施了《紹興市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辦法(試行)》;全力抓好梅山濕地景區的保護性建設,引入人工濕地景觀,保護、修復自然植被,種植濕地植物70餘萬平方米;建設水上游線綠化,種植濕地植物100餘萬平方米;設立白鷺保護區、覓食區和觀賞區,給白鷺創造一個良好的覓食環境;合理設置濕地景觀區、鳥類觀賞生態區、濕地農業示範區、濕地生態教育基地等區域,將大片低洼易澇農田、養殖水面逐步恢復改造成河流、湖泊、灘涂等濕地地貌,形成獨特的「山體、水域、荷葉地」的地貌。

進行景點建設。濕地公園恢復破殘崖壁,新設濕地休閒廣場,建設梅南服務中心,設立白鷺觀賞區;建設梅東濕地林,種植萬畝綠地,並跟進改造工程;新建水車部落、十里荷塘等景點,種植大量喬木和水生植物;再現梅山適南亭,擴建本覺寺,恢復王寶和酒坊、保護避塘等文保景點;開闢原生態水上濕地游線:梅山線、鏡湖線和東浦線,游線以修復為主,豐富沿線自然景觀。

構築基礎設施。在開園的同時,鏡湖新區「五路十橋」也建成通車,確保了濕地公園的可進入性。景區內也構築了配套的基礎服務設施,如停車場、訪客中心、遊船碼頭、木棧道、燈光系統、音響系統、茶居等,為遊客遊覽提供方便。同時充分考慮了生態因素,將生態建設要素融入其中。

優化鏡湖環境 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自2002年鏡湖濕地進行生態環境建設以來,紹興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有效恢復與保護了濕地生態景觀,取得了豐碩成果:

※2006年4月30日,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順利開園,並陸續建成多個景點,向廣大群眾展示了鏡湖豐富的濕地景觀和珍貴的文化遺存,提供了一個集生態旅遊、科普教育、休閒娛樂為一體的場所。

※鏡湖水環境綜合整治,逐步實現了新區河道暢通、水質變清。既改善了水質,又優化了環境,並逐步建立長效管理和運作機制,保護鏡湖漁業資源。

※鏡湖濕地景觀得到了修復與保護,種植喬木30多萬棵、濕地植物(含水生植物)170餘萬平方米,提高了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了濕地資源,美化了濕地景觀,優化了紹興大城市的生態環境和功能。

※鏡湖濕地的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不僅使濕地公園的景色更加優美,更使紹興市民逐漸樹立了環境立市、生態建城等新理念,將愛護環境、美化環境、珍惜資源的觀念灌輸到每個市民心裡。

鏡湖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優先開展生態保護與城市綠化建設,並進行了適度開發和利用,促進了紹興市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大大提高了濕地公園的品牌知名度。

◆在鏡湖濕地生態環境的整治和建設中,充分挖掘和利用了當地的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傳承和再現了當地的歷史文化,充分利用和完善鏡湖的自然資源,實現了鏡湖生態環境與人文景觀的有機結合。

◆充分發揮了濕地生態功能。鏡湖濕地原生態環境的修復和保護,使鏡湖濕地在涵養水源、調節氣候、降解污染物、保護生物多樣性、蓄洪防旱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了紹興城市生態環境的緩衝區和調節器。

◆提高社會效益,美化城市環境。鏡湖濕地經修復與保護,為居民提供了健康的休閒場所;完整的濕地生態系統、珍貴的動植物種、寶貴的歷史文化遺址等,為教育和科學研究提供了對象、材料和試驗基地;極大地延伸並美化了紹興城市環境,改善了市民居住環境。

◆在對濕地保護的基礎上,通過合理的開發利用,大大促進了濕地經濟的發展。憑藉濕地獨特的生態景觀,推動了濕地生態休閒旅遊發展;濕地物種豐富、水源充沛、養分充足,利於發展濕地種植和養殖經濟;鏡湖濕地的合理開發,提高了周邊區域的價值,吸引了城市高檔居住及行政中心功能的匯集。[1]

參考文獻

  1. 鏡湖濕地公園欣欣旅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