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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羅漢果

 

 

 

阿羅漢 (佛教術語)

阿羅漢(梵語arhat)。 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囉呵、阿黎呵、遏囉曷帝。意譯應、應供、應真、殺賊、不生、無生、無學、真人。 阿羅漢為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 指斷盡三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堪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 是佛教聲聞中最高果位。 Arhat的音譯,即得道者、聖者的意思。 聲聞所證的最高果位,也是對斷絕了一切嗜好情慾、解脫了煩惱、受人崇拜敬仰的聖人的一種稱呼。 又叫羅漢。 阿羅漢含有殺賊、無生、應供等義。 殺賊是殺盡煩惱之賊,無生是解脫生死不受後有,應供是應受天上人間的供養。 是偉大的佛陀得法弟子修證最高的果位。 羅漢者皆身心六根清淨,無明煩惱已斷(殺賊)。 已了脫生死,證入涅槃(無生)。 堪受諸人天尊敬供養(應供)。 於壽命未盡前,仍住世間梵行少欲,戒德清淨,隨緣教化度眾。 阿羅漢諾矩羅居震旦東南大海際雁盪山芙蓉峰龍湫。--宋.沈括夢溪筆談

南傳佛教阿羅漢的含義

阿羅漢 阿羅漢按巴利語應翻譯為「阿拉漢」。 「阿拉漢」是對佛陀如來修行至阿羅漢果位階段時受到的尊稱,也可以指一切的漏盡者(khinàsava,斷盡煩惱者),涉及諸佛、獨覺佛及阿拉漢弟子在阿羅漢果位時應供應真。

「阿拉漢」有五種含義:

1.以已遠離一切煩惱故為阿拉漢;

2.以已殺煩惱敵故為阿拉漢;

3.以已破輪迴之輻故為阿拉漢;

4.以有資格受資具等供養故為阿拉漢;

5.以對惡行已無隱秘故故為阿拉漢。(Pr.A.1 Vm.1.125-130)

依巴利論藏(阿毗達摩藏)所說,在「阿拉漢道心」,永斷五上分結,已斷的五下分結與五上分結,永不再捲土重來。 阿拉漢───「阿拉漢」意為殺敵,即殺死煩惱之意。 是否要積極地幫助別人決定於阿拉漢自己的意願。 大多數阿拉漢都很積極地幫助別人,如沙利補答(舍利弗)尊者、馬哈摩嘎喇那(大目犍連)尊者。 有些阿拉漢則獨自住在森林裡,沒有積極地幫助別人,如安雅袞丹雅(憍陳如)尊者。 然而,即使是不積極幫助別人的阿拉漢也還是帶給別人很大的利益:當他們托缽時,供養食物給他們的施主獲得非常殊勝的功德。 即使像安雅袞丹雅尊者住在森林時並不外出托缽,但是供養他食物的大象與天神都因而得到很殊勝的功德。 在佛陀的聖弟子當中,阿拉漢是最高的階位。 我們所皈依的三寶之一就是佛陀的聖僧團。 聖僧團由四對或八種出家聖眾所組成(即所謂四雙八輩); 換句話說就是達到四道與四果的四類聖者。 這四類聖者就是入流、一來、不來、阿拉漢。 如果將聖道與聖果分開來說時,這四類就分成八種。 佛陀開示說這四類或八種聖者是世間的無上福田; 而阿拉漢果聖者正是他們當中最高的一種。 即使只是對阿拉漢表達恭敬或讚嘆都已經得到很大的利益。 因此,就算阿拉漢沒有積極地幫助別人,自然也已經在利益世間的眾生了; 積極幫助別人的阿拉漢就更不用說了。 巴利聖典中有許多部經是如沙利補答尊者所開示的,如《大象跡喻經》。 有時在他的一次開示當中,成千上百位聽眾證悟聖果。 他教授了對禪修很重要的《無礙解道》。 當他托缽時,在每戶居士家門口他先站着入滅盡定,出定後才接受食物。 正是為了使施主能獲得崇高與殊勝的利益,所以他才如此做。 馬哈摩嘎喇那尊者往往會到天界去問諸天人是什麼善業造成他們投生天界。 有時他到地獄去,問地獄的諸眾生是什麼惡業造成他們投生地獄。 如此,他了解了佛陀所說的何為生死輪迴,不管投生天界還是投生地獄,都是無常苦,輪迴是苦。 所以他言傳身教解釋佛陀所說的法,就是脫離三界的滅苦之法,使許多人明白天界不是解脫的終點而舍離諸惡,奉行眾善。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尊者是善於說法第一的大弟子。 他在許多場合開示佛法。 由於他善巧的闡述,許多人因而證得聖果或在信心與修行方面獲得提升。 例如阿難尊者就是在聽聞富樓那尊者說法之後證得入流果的。 馬哈咖吒亞那(摩訶迦旃延)尊者是將佛陀的簡要開示詳盡解釋第一的大弟子。 他在偏僻的國家持續地弘法,使無數人獲得法益。 他開示了《導論》,這是批註藏經的一部著作,詳盡地解釋幾部深奧的經,對佛教徒理解佛陀的教法有很大的幫助。 有一個非常要緊的重點我們必須謹記在心,那就是:阿拉漢弘揚佛法與延續佛法。 這就是為什麼在佛陀般涅盤後二千五百多年的今天,我們還能聽聞與修行佛法的原因。 關於這點,我想再稍加解釋: 最初的五比庫聽聞《無我相經》而證得阿拉漢果之後,耶舍與他的五十四位朋友也先後地出家,然後證得阿拉漢果。 於是包括佛陀在內,世間有了六十一位阿拉漢。 當時佛陀囑咐他們要四處遊方,弘揚佛法。佛陀說: 「諸比庫,我解脫了人、天的一切陷阱,你們也解脫了人、天的一切陷阱。 去遊方,諸比庫!為了大眾的利益,為了大眾的安樂,出於對大眾的悲憫,為了諸天與人的利益、幸福與安樂,切勿兩個人同行在一條路上。 諸比丘,開示初善、中善、後善,具足義理與文句的佛法,顯示圓滿具足的梵行。 眾生當中有塵垢較淺的人,若沒有機緣聽聞佛法則會退墮,若聽聞了佛法則能了悟。

北傳佛教阿羅漢的含義

北傳佛教所指的阿羅漢有二,一指聲聞四果阿羅漢,同上所述。 此境界已斷除了六道所持的見思煩惱,脫離輪迴,入了四聖法界,不再分段生死。 北傳阿羅漢的果位次於菩薩,為協助佛和菩薩普救世人,各有其護持的主要對象,漢傳佛教常塑有十六羅漢、十八羅漢或五百羅漢像。 阿羅漢的第二個意義可指大阿羅漢,實際位階為大乘法雲地菩薩,為十地菩薩中的第十地,修行境界僅次於圓滿佛果與等覺菩薩。 除了入一真法界已見性,斷除了六道持有的見思煩惱、四聖法界尚有的塵沙煩惱,四十二品無明也僅剩兩品未破。依北傳見解,釋迦牟尼佛常隨十大弟子實際皆為大阿羅漢。

意義

梵語阿羅漢意譯為無學,指的是從比丘因地修行畢業,所學圓滿。阿羅漢包括了佛陀、辟支佛和聲聞阿羅漢。在佛劫之中,即還有佛法流傳的時代里,不會有第二尊佛或其他辟支佛出現,只有聲聞阿羅漢出現。聲聞就是聽聞佛法的意思。 阿羅漢是依照正法修行而達到涅槃的聖者,離貪斷愛,名色識三者不再相依相緣,再有再生之因緣滅盡,無因緣可記說。 此外尚有三義: 應供:佛的十種稱號當中就有「應供」一項,而「應供」的梵語其實正是「阿羅漢」。阿羅漢福慧俱足,為眾生之福田,供養阿羅漢可以修福,以其能教眾生如何修福、修慧、斷煩惱。 殺賊:「賊」指煩惱,使眾生有損。阿羅漢斷除煩惱,故云「殺賊」。 無生:無生是不生不滅,出了三界六道輪迴。

分別

斷惑究竟的修行者,能夠斷「五順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即可證入阿羅漢果。 證入阿羅漢果的聖者,將會自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阿羅漢的功德,名為六恆住。 在面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時,恆常不動,「不苦不樂,舍心,住正念正智」。 一切外境,「不能妨心解脫、慧解脫」。得三明六通。

第一阿羅漢

須菩提,能隨順世間,行大忍辱,對任何一個人,都無惱無諍,這就是由於他通達空性的緣故。 佛陀知道須菩提有這樣的修行後,很是歡喜高興,有一次曾在金剛般若法會上稱讚他道:「須菩提!在我的弟子中,修行能到你這種程度,算是很難的了。 你已證得無諍三昧,這是人中最為第一,我為你恭喜,你已經是第一的離欲阿羅漢!」 須菩提聽到佛陀的稱讚,心中非常歡喜又感激,但又像是不敢當似的。 他合十頂禮說道:「佛陀!您對我們布施慈悲愛語,給我們鼓勵,我是滿腔訴不盡的感激之情。 佛陀!您說我是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但是,我絕不做如此想,假若我有這樣的想法,就代表我執還沒有斷除,終日還是沉在有得有證的法執之中,佛陀!我沒有這樣想,也沒有這樣行,以無生無為的緣故,佛陀才對我說這樣的愛語美詞。 其實,像舍利弗尊者、目犍連尊者,他們才是真正的離欲阿羅漢!」 很謙虛而又善於言詞的須菩提,從他的說話中,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位證得聖果的阿羅漢了。

佛光大辭典

阿羅漢 梵語arhat,巴利語arahant。為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 又作阿盧漢、阿羅訶、阿囉呵、阿黎呵、遏囉曷帝。略稱羅漢、囉呵。意譯應、應供、應真、殺賊、不生、無生、無學、真人。指斷盡三界見、思之惑,證得盡智,而堪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此果位通於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狹義之解釋,專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 若廣義言之,則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n 據成唯識論卷三載,阿羅漢通攝三乘之無學果位,故為佛之異名,亦即如來十號之一。另據俱舍論卷二十四舉出,阿羅漢乃聲聞四果(四沙門果)之一,為小乘之極果。可分為二種,即: (一)阿羅漢向,指尚在修行階段,而趨向於阿羅漢果者。 (二)阿羅漢果,指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而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證入此果位者,四智圓融無礙而無法可學,故稱無學、無學果、無學位;若再完成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之八聖道,以及無學解脫、無學正智等十種無漏法,則稱為十無學支。\n 關於阿羅漢之語義,據大智度論卷三、大乘義章卷十七本、翻譯名義集卷一、卷二等舉出殺賊、不生、應供三義,稱為阿羅漢三義,為自古以來最常見之說。 即: (一)殺賊,賊,指見、思之惑。阿羅漢能斷除三界見、思之惑,故稱殺賊。 (二)不生,即無生。阿羅漢證入涅槃,而不復受生於三界中,故稱不生。 (三)應供,阿羅漢得漏盡,斷除一切煩惱,應受人天之供養,故稱應供。 梵語arhan,為梵語arhat(阿羅漢)之單數主格,意譯受供養、受尊敬,故上述三義中,以應供一義較為適切。 此外,慧遠於大乘義章卷二十末亦以應化一切眾生、斷盡諸惑等四義解釋阿羅漢。 又善見律毗婆沙卷四則舉出打壞三界車輻、遠離一切惡業、無覆藏等五種阿羅漢之釋義。 另就阿羅漢之種類而論,聲聞四果中之阿羅漢,依其根性利鈍之差別,可分為六種。 據雜阿毗曇心論卷五、俱舍論卷二十五等所舉, 即: (一)退法阿羅漢,又作退相阿羅漢,指遭遇小惡緣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 (二)思法阿羅漢,又作死相阿羅漢,指由於憂懼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 (三)護法阿羅漢,又作守相阿羅漢,指能守護而不致退失果位者。 (四)安住法阿羅漢,又作住相阿羅漢,指不退亦不進,而安住於果位者。 (五)堪達法阿羅漢,又作可進相阿羅漢,指能迅速精進,而達於不動法者。 (六)不動法阿羅漢,又作不壞相阿羅漢,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 上述六種阿羅漢中,前五種為鈍根者,故得時解脫或時愛心解脫,而後者系屬利根者,故得不時解脫或不動心解脫。詳言之,倘若能遇善因緣而得入定之解脫,稱為時解脫; 隨時可入定,而無須等待某種特定因緣之解脫,稱為不時解脫。 又善護自己所得之阿羅漢果,並解脫煩惱者,稱為時愛心解脫; 不再由於煩惱而退失果位之解脫者,稱為不動心解脫。 此外,不動法阿羅漢以其利根之形成,又分為兩種, 即: (一)本來生就不動種性者,稱為不退法阿羅漢、不退相阿羅漢。 (二)由精進修行而達不動法者,稱為不動法阿羅漢。 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為七種阿羅漢。 若再加緣覺、佛,則總稱九種阿羅漢,又稱為九無學。 另據中阿含經卷三十、成實論卷一等所舉,以慧解脫、俱解脫取代緣覺、佛,而形成另一種九無學。 其中,藉智慧力以解脫煩惱之阿羅漢,稱為慧解脫阿羅漢。 若得滅盡定,而於心、智慧兩方面悉皆解脫之阿羅漢,則稱俱解脫阿羅漢。 此二者再加無疑解脫阿羅漢(在俱解脫中通達一切文義,而得四無礙解者),則成三種阿羅漢。 [佛本行集經卷三十四、卷四十二、北本涅槃經卷十八、彌勒上生經、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十四、甘露味論卷上、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四、法華義記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三末、法華義疏卷一、大日經疏卷一、翻梵語卷一、玄應音義卷八](參閱『九無學』147、『六種性』1302、『四向四果』1683)    [1]

參考文獻

  1. 阿羅漢果, 搜狗百科 - baike.sogou.com/v...- 2019-1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