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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诺菲尼的婚礼
图片来自视觉素养学习网

阿诺菲尼的婚礼》,又名《阿尔诺非尼夫妇》又名《阿诺菲尼的肖像》,原 作 尺 寸 : 82.2 x 60 cm,由荷兰画家扬·范·艾克画于1434年。描绘布鲁日(Bruges,位于比利时西北部)富商阿诺非尼在家中结婚的场景。该画收藏于英国国家美术馆

这幅肖像画是艾克在颠峰时期的作品之一,是什么原因使这幅画作如此重要? 首先,是由于绘画本质所致;其次由于艾克使用各种油质颜料的方法独特所致;最后,是基于此画的布局和结构:阿诺菲尼夫妇俩人一块儿站在卧室中央,含情脉脉地执手相依偎,似乎是一种终生相托的情感流露,也是忠贞不渝和患难与共的象征。[1]

作品内容

艾克对事物细节有不同寻常的精心处理:从修饰衣著的皮毛、家俱的细部到房间的装饰和最小的物件,无不刻划入微;最后,我们还可以注意到,有一面映照著丰富影像的镜子,那是一面闻名遐迩的凹镜,这一面凹镜的意义非凡,它描绘空间,并注入了清新而热情的品质。

从画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物的脚旁有一只长毛狗,正用可爱的表情瞪著我们,这只狗是忠贞的象征;丈夫的木屐和妻子的土耳其平底鞋,强调出画面的亲切之情;床边的木雕代表婚姻的象征;窗台上,放著一只苹果,窗下靠背长椅上放著三只苹果,这是多子多孙多福气的象征。

但是,真正支配空间的则是此画的主人翁。如果我们仔细观察镜中反射的形象,我们可以看到阿诺菲尼夫妇上半身的形象,和在凹镜映照下显得稍微歪曲的房中全部物品,以及从一扇半闭的房门中可以窥见穿蓝衣的骑士,其身旁是一穿长红衣的骑士,如此就像魔术表现似的,一笔抹煞现实与绝对空间中的界限。

后方墙上所挂的凸面镜吸引了众多目光。这种镜子充其量只是比世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中的一个装饰物,但许多研究者认为它不只是一个单纯的附件,而拥有重要的象征性意味。弯曲的镜子表面映照了室内的窗、吊灯、床和夫妇俩的背影;可看出房内还有另外两个人。

镜子在绘画中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强调画面中的三次元空间感;因为凝缩在镜中的远近法图像,可以弥补箱状的室内空间之不足。此外,还可以记录观赏者所看不到的前景状态,是一种很方便的技巧。[2]

画家于上方位置签名:"Jan van Eyck was here."

画中人都脱了,代表圣洁,暗示正进行神圣仪式,即结婚。画中女人头纱,亦暗示正在结婚。只有一枝蜡烛,就代表了上帝代表了财富,亦是代表神圣的。小狗则代表忠诚,借此为婚姻祝福

作品赏析

画面上,阿诺非尼用左手握著妻子的右手,右手将要放在她的右手上去,这一动作代表著这对男女正在宣誓。按照天主教的传统观念,婚姻是神圣的誓言,精神的结合,它不需要任何附加的条件,如仪式、或者证人的证明。在1563年特兰托宗教会议前(The Council of Trent),天主教男女信徒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结成完全合法的效婚姻,而仅仅需要一些语言和行为来表示,这也体现在了画中,两位主人公的动作正符合这一“交手”仪式,他们正在通过婚约誓言,特别是通过相互交手,缔结他们的婚姻。

但这样的婚俗,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在14世纪的尼德兰,没有民政局如何证明婚姻合法?男女双方的情深意浓,却也有移情别恋的可能,如果没有任何人见证的婚姻仪式,一旦出现任何问题,两人之间显然难以说清是非。

因此,这副画便是那个时代的结婚证

为了保持这个“结婚证”的权威,艺术家不但身在场证明,也将自己放入画中,画面后方的镜子成为点睛之笔,反射出艺术家本人的身著红衣的模糊身影,蓝衣被认为是教堂的主教。而镜子上方刻著他的名字“Jahannesde Eyckfuithic 1434”,即“1434 年杨·凡·艾克在此”。

镜子的边缘,是十个圆形的画中画,里面细致的刻画著十个《圣经》故事,其中八幅为耶稣受难,另外两幅描绘了耶稣复活的场景。

由于时光的流逝,我们已经无法重构这幅画创作之时的文化环境,因此,对于画中的丰富而可信的形象,后世做了大量的象征意义的诠释,但可能永远都只有”接近”意义的那一天了。

比如,阿诺非尼的妻子是否怀孕。

有两种早期的观点认为“男人试图从夫人那一伸展的手的线条中读出婴儿的未来”、“男人严肃地拉著她的右手是要证明夫人将要产生的婴儿是他的”。然而亦有人认为妻子并没有怀孕,画成怀孕的模样仅仅是因为当时布鲁日贵妇人的时尚,将胸前的衣服抓起来。

但在当时的天主教的传统下,未婚先孕被视为淫乱。艺术家不可能对自己的客户做此嘲讽的举动,因此,艺术家将其形象塑造成怀孕,可能更多是因为夫妻二人对繁衍后代的希望,这样的暗示在画面中亦有显现如:拉开的床幔,而床柱上雕著的“圣玛格丽特战胜龙”的形象,也是在当时作为生育的象征。

华丽的衣著之下,一只小狗带著湿润的眼睛将勃勃生气展现给观众,它被认为象征著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诚。

小狗旁边,前景左边有一双新郎的木鞋,而新娘的小红鞋被放置在后边,这亦有种种解读:从“男主外,女主内”这种非常“中国式”的说法,再到否定两者夫妻身份的“两情人随便乱扔鞋”。也有认为是暗示这对夫妇正因婚礼,而站在神圣的土地上,因而丢掉了他们的鞋子,即《圣经》的经文:“把鞋子从脚边挪开,因为脚下是神圣的土地。”

以画面中的光线而言,是不需要点蜡烛的,但在画面上方,唯一的一根蜡烛却被点燃,也是当时尼德兰的婚俗之一,被解读为“通向天堂的光明”。同样有著宗教含义的是镜子旁的念珠, 这被认为是代表著夫妻对上帝的虔诚,床旁边的刷帚意味著纯洁。

表面的真实与隐蔽的象征完美融合,是这幅画的精髓所在。在艺术家精心的安排下,这场婚礼既在真实的世俗环境下展开,又有著浓烈的宗教象征意义。

世俗与信仰完美结合,他为后世的肖像画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3]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