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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

2002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
图片来自新传网

陈弘毅英语:Albert Chen Hung-yee,1958年)SBSJP,1958年出生,香港著名法律学者,现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氏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1]

简介

早年就读圣保罗男女中学,1980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在1981年于香港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1982年,取得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比较法学)。陈弘毅教授于1984取得香港律师资格,同年成为香港大学讲师,并于1993年至1997年任香港大学法律系主任,于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2]

陈弘毅教授被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澳门大学,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授予 “荣誉教授”称号。 陈教授同时为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学术谘询委员会委员。

陈弘毅教授自1997年起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基本法委员会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建立的宪法性机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的解释提供权威性建议。

陈弘毅教授于2002年至2008年期间担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公务员离职就业检讨委员会委员,2005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香港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2002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3]2010年获颁授银紫荆星章[4]

经历

立场及言论

对双普选的立场

对于香港政制发展,陈弘毅指提名委员会须保留四大界别组成方式,以保障占工商界利益,又指特首普选“无可能”即时达到符合国际民主标准,“因为基本法规定的制度,未必系一个好完美的、合乎所有民主准则的制度”,坦言“我唔知所谓真普选点定义(我不知道所谓真普选怎样定义)”。他认为泛民主派2015年政改方案拉倒,很可能到2047年都不会有普选,“我哋有乜理由相信,五年后政府会提出一套更好的方案?”[6]

2015年1月,陈弘毅提出“白票守尾门”方案,即最终如果有过半数白票,选举将变成无效。他更具体地指出,到时可由提委会自行选出“临时行政长官”,任期两至三年,具体年期可以再商讨。他又指“白票守尾门”方案不存在任何司法复核问题,因即使中国选举法亦会将白票计算在内。他指港人对政改意见分化,提出中间妥协方案是最务实做法。他认为“白票守尾门”方案比立法会否决政改好,除了给予落实普选机会,亦让提委会提出争取过半数市民支持的候选人,认为方案对仍抱观望态度的市民尤其重要。[7]同月政府展开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方案第二轮谘询后,陈弘毅指,否决政改方案是剥削全港选民的普选权,不符合民主原则。[8]

他接受香港电台专访时说,“袋住先”令合资格选民“袋一张选票”,在普选时表达意愿,认同“有票比无票好”,建议政府可以以此游说市民支持。他认为政改获立法会通过机会渺茫,唯一出路是泛民议员愿意以开放态度听取民意,认为如果大多数市民支持“袋住先”,泛民应支持政改[9]。惟最后政改方案被议会大比数所否决,8票支持,28票反对。 [10]投否决票的泛民议员亦较多属于有民意基础支持之直选议员。

对于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其认为中央没有为了实施一地两检而任意解释或歪曲《基本法》,认为那是经过内地法律学者深入、认真和严肃的法律分析而得出的结论,他指严格来说一地两检安排不减损港人权利和自由,使用“三步走”实施一地两检是最符合基本法并只使用了最低限度的法律,并表示香港大律师公会“一地两检有违基本法第十八条”的声明表示感慨及其说法过于极端[11]

2018年1月底,香港众志周庭被确定立法会补选参选提名无效,陈弘毅指出其所属党政纲主张“民主自决”及“公投决定是否独立”实质与主张独立无甚分别,更以加泰罗尼亚公投是否脱离西班牙独立作为例子[12]

逃犯条例争议

2019年5月3日,陈弘毅撰文议论政府对“逃犯引渡条例”的修订[13]

2019年6月19日,陈弘毅撰文称林郑月娥政府制造了“政治上的完美风暴”[14][15][16]

声称港区国安法是社会契约

2020年7月4日,陈弘毅接受香港电台节目《香港家书》的专访时称《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可以理解是中央政府为一国两制的继续实施提出新的“社会契约”,只要市民日后的言行不再跨越《港区国安法》条文设定的底线,便毋须动用法例进行检控和判刑,一国两制可以重新上路[17]。惟陈弘毅对《港区国安法》的解读于翌日遭到曾经是他的老师[18]纽约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中国法律体制专家孔杰荣的驳斥。孔杰荣称每个法律系教授都应知道契约要由双方自愿签订,纵使《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各持份者谈判的条件并不平等,但仍然经过漫长及多方参与。相比之下,《港区国安法》是秘密起草,条文极为含糊,不可能是契约,所以《港区国安法》是“无商量馀地的政治、社会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19],这无异于告诉香港人,只要跟从中央意思便安然无恙,甚至得到快乐。孔杰荣认为香港人最终会失去自由,再无发声权利[20]

著作

  • 《香港法制与基本法》
  • 《人权与法治》
  • 《香港法律与香港政治》
  • 《法理学的世界》
  • 《香港法概论》[21]
  • 《法治、人权与民主宪政的理想》

影片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弘毅教授谈国安法与香港“一国两制”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陈弘毅书生论政执著真理文汇,2004-05-04
  2. Academic Staff Professor Albert Chen Hung-yee 陈弘毅 香港大学
  3. 太平绅士 香港政府
  4. 香港特别行政区获授勋及嘉奖人士 香港政府
  5. 陈弘毅教授 SBS, JP.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 
  6. 陈弘毅出言恫吓 逼港人啃假普选
  7. 陈弘毅:白票守尾门方案不存在司法复核问题 新城电台
  8. 泛民声言否决政改方案 学者指不符民主原则 商业电台
  9. 陈弘毅:若多数市民支持“袋住先”泛民应支持政改 香港电台
  10. 香港立法会投票否决政改议案 BBC中文网
  11. 陈弘毅:一地两检没歪曲基本法. now新闻台. 2018-01-07. 
  12. 陈弘毅:公投决定是否独立与主张独立无甚分别. 香港电台. 2018-01-27 (Cantonese). 
  13. Young, Simon NM. Albert Chen's Commentary on Proposed Changes to Hong Kong's Extradition Law. [2019-06-20] (英语). 
  14. A Perfect Storm. Verfassungsblog. [2019-06-20] (德语). 
  15. 陈弘毅撰文形容修例造成“完美风暴”:完全无必要、可避免. 立场新闻. 2019-06-20 [2020-01-27] (Chinese (Hong Kong)). 
  16. 陈弘毅:修例风波是一场完美风暴. 香港电台. 2019-06-20 [2020-01-27] (Chinese (Hong Kong)). 
  17. 陈弘毅称国安法条文可理解为中央提出的新社会契约. 香港电台.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18. 【港版国安法】曾为陈弘毅老师 孔杰荣:国安法不可能是社会契约. 852邮报.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19. 反驳陈弘毅社会契约论 老师孔杰荣:国安法秘密起草 是政治勒令. 立场新闻.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20. 纽约大学教授驳斥陈弘毅社会契约论. Now新闻.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21. Research Profile Professor Albert Chen Hung-yee 陈弘毅 香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