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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本深,(1381-1460),明朝官吏。字有源,中國浙江鄞縣(今屬寧波市鄞州區)人。永樂初年,他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隨後升為刑部員外郎。之後擔任吉安府知府,在任期間平定民變。使得吉安府上下政舉大綱,民無所白。他還整頓教育,建造學堂。英宗正統六年,他本應因為在當地任官滿九年而調任,被民眾乞留。之後因年老辭官,前後擔任吉安知府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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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初年,他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隨後升為刑部員外郎。之後擔任吉安府知府,在任期間平定民變。使得吉安府上下政舉大綱,民無所白。他還整頓教育,建造學堂。英宗正統六年,他本應因為在當地任官滿九年而調任,被民眾乞留。之後因年老辭官,前後擔任吉安知府十八年。

陳本深歸老故鄉橫涇時已年近七十,他在居住的大相裡路旁建造了一座石質“敕亭”,用來供奉皇帝的“敕旨”,大小官員經過“敕亭”時都是“文官下轎,武官下馬”,以示敬重。陳本深在吉安任上十分重視農業生產,回到家鄉后對當地農民和農業生產依舊十分關切,因年事已高,他就在居處建了一樓房,以便“登樓觀稼”。[1]

相關史料

《明史列傳第四十九》

陳本深,字有源,鄞人。永樂初,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善發奸。畿內盜殺人,亡匿。有司系無辜十八人於獄。本深以計獲盜,十八人皆免。遷員外郎。

與況鐘等同受敕為知府,本深知吉安。吉安多豪強,好訐訟。巨猾彭摶等十九人橫閭裡,本深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后堂,拉殺之,皆曳其尸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大盤山,眾萬余。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本深為政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晨起,鼓而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白。久之,民恥爭訟。尤折節士人,飾治學宮,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裡、文天祥祠廟。正統六年,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后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人肖像祀之。

參考來源

  1. 陈本深与大相里. ,宁波晚報. 2012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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