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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查某(1897年[1]-1993年8月9日),台湾台北人,男,企业家,是最早将台湾香蕉卖往日本的商人,因此致富,被称为香蕉大王、青果大王。

生平

陈查某生于日治台湾。自幼失学,每日从五股庄搬运蔬果至台北市贩卖。20岁时,取得台湾总督府同意,将台湾香蕉合法卖往日本及满州,之后致富,曾被列为台湾五大富豪之一。

1945年,日本战败,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台湾被移交给盟军

1959年,参与创建味王。此外也投资航运、保险、废船解体及建筑业等。

1963年,日本开放台湾香蕉进口。陈查某控制青果输出公会,垄断台湾青果销往日本的通路,并在日本成立株式会社,行销台湾水果。

1993年8月9日过世。

家庭

陈查某生有五位子女。其子陈建忠陈廷忠、陈清忠。其女陈育惠、陈瑞珠。

长子陈建忠,入籍日本,改名颖川建忠,为味王名誉董事长。生下颖川浩和、颖川钦和、颖川万和。

次子陈廷中,其妻张丽仙,生下陈隆和

陈清忠,其妻周淑华,其子陈弘元连战之女连惠心结婚。

下葬争议

陈查某死后,其子女爆发争产,其长子陈建忠与长女陈惠育、次女陈瑞珠,一同控告幺子陈清忠侵占家产。陈查某遗体停放在自宅中四年多无法下葬。2001年开始,国税局陆续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执行陈查某的土地、股票、上市公司股份、现金及土地征收补偿金,以清偿遗产税;但因其儿、孙辈等共11名继承人对遗产分配多所争议,长期无法缴清遗产税。

1997年,陈查某遗体下葬。

历经19年的遗产纷争及11年税金执行,2012年,陈查某家族达成协议,缴清最后一笔遗产税,结束争议[2]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