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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採購是中國的一個專有術語。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從倉頡造字的古老傳說到公元前1000多年前甲骨文的發現,漢字有着深厚的歷史底蘊。後來的演變經歷了幾千年的漫長曆程,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2]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

名詞解釋

集中採購是指採購人將列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交易中心)採購的行為。採購人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必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

政府採購中關於集中採購的要求

政府採購以集中採購為主,自行採購為輔。實行集中採購的,應當進入政府集中採購平台。

集中採購,是指對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以及集中採購目錄以外、集中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實施的採購。

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項目,應當由政府集中採購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集中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由採購人按照規定委託社會採購代理機構實施採購,但是其中保密、應急以及重大採購項目應當由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實施。經市主管部門認定有組織採購能力的採購人,可以通過政府集中採購平台自行組織採購。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集中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政府採購項目,由採購人參照《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採購條例》規定自行採購。

市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採購預算、規模等因素每年制定市集中採購目錄和集中採購限額標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各區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規定製定本區集中採購目錄和集中採購限額標準,經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集中採購的四個特徵

一、組織特徵

集中採購是將不同採購主體因零星、應急或需要分次重複採購的同一類型需求和同一技術要求的工程、貨物或服務,集中歸併於統一時間、地點、流程、規則進行採購。加強採購需求使用主體與採購組織實施主體的協同配合,建立集中統一、專業高效、層級分明的集中採購組織體系是保證集中採購成功的組織基礎。

二、需求特徵

集中採購範圍是技術標準統一的通用貨物或服務。凡是有特殊個性需求、未形成統一技術標準的貨物,或規模較小的零星項目,一般難以分類歸併集中實施採購。按各個標準分次集中採購將增加採購成本、降低採購效率。

三、程序特徵

集中採購涉及採購項目單位多、流程長、環節多,採購規範程度高。集中採購的採購文件審定、採購分標分包規則、評審辦法和評審組織等程序事項與單一項目採購相比,既有每次採購之間的簡單重複性,又有一次採購內的多種需求和管控的複雜性。

集中採購需要採購主體分次實施。採用集中預期需求的採購方式時,採購單位通過採購只能與成交供應商形成貨物、服務或工程採購的框架協議。框架協議通常只約定有效期限內採購貨物和服務的技術標準、規格和要求及其合同單價,大多難以準確約定或只能大致約定採購標的數量和合同總價。各採購實施主體結合實際需求,依據採購框架協議分別與一個或幾個供應商分批次簽訂和履行採購合同。

四、價值目標特徵

集中採購社會影響大、法律與廉政風險大,採購的公共性、透明度、規範性要求高,可發揮規模優勢、提高採購效益、降低採購成本,有利於實現企業集約化發展的價值目標。與單個分散採購相比,集中採購平衡各個價值目標的綜合難度較大。

集中採購的優點

1、發揮規模採購優勢。集中採購可以整合企業分散採購資源,發揮規模採購優勢、獲得更加優惠價格,還可避免同類產品重複採購、減少採購頻次和供求對接成本,增強採購人市場話語權、降低採購成本和提高採購效率,避免分散採購造成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

2、規範採購行為。通過採購需求、採購時間、採購人員、採購地點以及供應商的適度集中,將分散性決策變為集中公開決策,增加採購活動的規範透明度、弱化各需求主體不合理個性主張、減少採購經辦人員接觸供應商的環節和機會,有利於建立專業化、標準化採購作業流程和崗位人員約束激勵機制,完善統一、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採購監督機制,防範廉政風險。

3、優化供應鏈管理。集中採購可吸引更多優秀供應商,為企業資源供應、產品開發、售後服務等提供更有價值的支持,幫助企業與優秀供應商形成戰略合作關係,優化和協同企業上下游供應鏈管理,有利於整合和利用庫存資源,減少物流和倉儲成本。

4、推進採購標準化和信息化。集中採購歸併同類產品需求計劃,促進同類產品及服務建立統一採購的標準文件及其合同文本。集中採購相同或類似貨物,便於實現採購組織和供應的標準化、信息化,提高採購和供應環節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匹配性。

5、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集中採購有利於優化企業採購技術質量,獲得具有競爭力的優秀品牌和較強實力供應商的優質產品和服務。

集中採購的缺點

1、集中採購執行統一採購標準,按批次組織採購時間相對固定,可能難以滿足部分採購項目在時間、質量標準方面個性化需求。

2、集中採購實施單位與採購標的使用單位之間管理責任關係較難界定,雙方協調、對接工作量較大。

3、集中採購數量、規模較大時,供應商數量眾多、參差不齊且競爭激烈,導致中小微型企業在與大企業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影響中小微型企業成長。

4、集中採購過程較長,導致價值低、數量少的零星採購效率較低。

5、集中採購後的集中到貨,可能導致採購標的物庫存周期長、資金周轉率下降,採購風險和費用隨之增加。

企業集中採購適用範圍和特點

企業集中採購適用範圍是:企業集團或跨國公司採購過程中,能夠形成一定規模優勢的大宗、批量或標準化程度較高的同類貨物或服務,如:大批量主要零部件、生產原材料或戰略資源的貨物,選擇商業特許經營、連鎖經營、代工生產廠商、同類售後維護等。

一、貨物集中採購的特點

1、根據實際需求實施集中採購(即批量採購)。集中採購單位根據各使用單位實際需求,確定貨物採購的範圍、數量、供貨時間、供貨地點、技術規格標準、品質定位等要求,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及其規定程序選擇供應商及其貨物,由採購單位或各使用單位簽訂並履行合同。

2、根據預計需求實施集中採購(即框架協議採購)。集中採購單位預計一定時期貨物需求的總體規模,暫定貨物採購的範圍、數量、供貨時間、供貨地點、技術規格標準、品質定位等要求,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一定數量的合格供應商入圍,並約定一定有效期內預計採購貨物的大致數量範圍、單價、質量標準、交付期限等條件後,簽訂框架協議。各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遵守框架協議的約定條件。約定有效期內發生實際需求時,使用單位應當選擇入圍供應商、各自簽訂並履行合同。

二、服務集中採購的特點

1、與工程、貨物相比,服務採購具有無形性、易變性等特點,造成服務採購的需求範圍、成果標準等難以描述、衡量和控制。服務採購的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難以統一,服務採購評價難以實現成果評價,主要依賴對服務供應商能力、信用的主觀評價。

2、服務採購品類繁多、範圍廣泛、差異性大。國家或行業組織已經發布服務工作規範和成果交付標準、成果標準和服務邊界界定比較容易的採購項目,可以採用類似貨物集中採購的兩種方式:一是項目群式的集中採購方式。服務項目規模較小或需要分散實施,但屬於同一區域或同一企業的同一類型的服務項目,可以實行歸併、捆綁多需求服務項目集中實施採購。二是框架協議訂單服務採購方式。通過招標或非招標採購方式選擇若干服務能力強、價格合理的供應商進入服務供應商備選名單。服務需求實際發生時,使用單位可從合格供應商名單中選擇適合的服務單位,簽訂服務合同和獲得相應服務。

三、工程集中採購的特點

工程建設項目由於其一次性、單件性和固定性的特點,通常難以將不同項目、不同地點和不同時間的工程建設項目組織集中採購。對於尚不符合工程招標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名單集中預選、預約工程施工技術方案,以及集中選擇各標段(包)同類型建築材料供應商、非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零星工程等,可以運用框架協議方式組織集中採購。

集中採購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醫院藥品採購管理模式,突出了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在採購管理過程中的應用,強制規範採購、銷售、配送的分開管理,體現了買方市場主導下買方與賣方利益的均衡化,體現採購管理逐步實現社會化的趨勢。

參考文獻